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所属行业分类: 气体
标准号: HJ 533-2009
检测样品: 分子态无机污染物 | 氨
标准类型: 非强制标准
关联设备: 2种 查看全部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中氨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氨的测定,也适用于制药、化工、炼焦等工业行业废气中氨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10mL吸收液。当吸收液体积为50mL,采气10L 时,氨的检出限为0.25mg/m3,测定下限为1.0 mg/m3,测定上限20 mg/m3。当吸收液体积为10mL,采气45L时,氨的检出限为0.01mg/m3,测定下限0.04mg/m3,测定上限0.88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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