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所属行业分类: 气体
标准号: HJ 38-2017
检测样品: 有机污染物 | 烃类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标准类型: 非强制标准
关联设备: 4种 查看全部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³(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³(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³(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³(以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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