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帕沙星-2015年版药典标准

所属行业分类: 化学药
标准号: 2015年版药典标准
检测样品: 含量测定 | 色谱法,重金属,干燥失重,炽灼残渣,残留溶剂,有关物质,性状,溶解度,光谱法,色谱法
标准类型: 非强制标准
关联设备: 10种 查看全部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鉴别、吸光度、有关物质、残留溶剂、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鉴别分别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红外分光光度法;吸光度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规定在440nm波长处的吸光度不得过0.15;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单个最大杂质不得过0.5%,其他单个杂质不得过0.1%,总杂质不得过1.0%;残留溶剂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甲苯、吡啶和三氯甲烷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干燥失重不得过1.0%;炽灼残渣不得过0.2%;重金属不得过20ppm;含量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按干燥品计算,含司帕沙星(C21H32N2O)应为98.5%-102.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酸度计、照度仪、顶空进样器、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干燥箱、马弗炉、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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