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分类:
化学药
标准号:
2015年版药典标准
检测样品:
含量测定 | 化学法,重金属,干燥失重,炽灼残渣,澄清度,熔点,PH值,性状,溶解度,理化法,光谱法
标准类型:
非强制标准
热镇痛、非甾体抗炎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熔点、鉴别、溶液的澄清度、酸度、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熔点为99-102℃;鉴别分别采用化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规定在227nm与297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57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pH值应为5.0-6.5;干燥失重不得过0.5%;炽灼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不得过10ppm;含量测定采用化学法,按干燥品计算,含C11H17NO3不得少于99.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烘箱、马弗炉、恒温水浴锅、熔点仪、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和澄明度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