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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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资讯

  •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信息变更通知
    经对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提交的信息变更申请审核后,现将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的公告》(2009年第21号公告)要求的实验室变更信息予以公告(见附件)。经我委确认信息变更的指定实验室,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时,应按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出具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确认表 指定号变更前信息变更后信息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5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510663联系人:陈伟升联系电话:020-32293888020-32293683联系传真:020-32293889网址:www.cvc.org.cn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510663联系人:陈伟升联系电话:020-32293888020-32293683联系传真:020-32293889网址:www.cvc.org.cn22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09栋2楼,518031联系人:杜金盛联系电话:0755-3351572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工业区石鼓东28、29栋,518055联系人:吴立安联系电话:0755-26627966联系传真:0755-26628013网址:www.ccic-set.org.cnwww.ccic-set.com26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310013联系人(机电产品):赵奇联系电话:0571-85122128联系传真:0571-85122128联系人(低压电器):张正联系电话:0571-82619288网址:www.fytest.com联系人(溶剂型木器涂料): 赵新建联系电话:0571-86918251联系人(玩具):郑希俊联系电话:0571-85028478E-mail:Guhang2004@tom.com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310013联系人(机电产品):赵奇联系电话:0571-85122128联系传真:0571-85122128联系人(低压电器):张正联系电话:0571-82619288联系人(溶剂型木器涂料): 赵新建联系电话:0571-86918251联系人(玩具):郑希俊联系电话:0571-85028478E-mail:Guhang2004@tom.com网址:www.fytest.com76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浙江省杭州市劳动路128号,310002联系人:杜量联系电话:0571-88023690联系传真:0571-88281776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号,310015联系人:杜量联系电话:0571-88023690联系传真:0571-88027861网址:www.zjjdjc.com87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210029联系人:黄晓风联系电话:025-6511130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210007联系人:袁彪联系电话:025-84470200网址:www.jszj.net.cn   国家认监委  2012年7月10日
  • 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通知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21号公告《关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符合名称变更要求的实验室信息予以公告(见附件)。未经我委确认更名的指定实验室,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时,应按我委在指定时的名称出具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不得以其它名称出具检测报告或收取检测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确认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最新:4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信息变更
    p  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宣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名单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确认表/strong/pp  (注:下划线部分为发生变化的项目)/ptable width="600"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tbodytr class="firstRow"td colspan="5" width="50%"p style="text-align:center "变更前信息/p/tdtd colspan="5" width="49%"p style="text-align:center "变更后信息/p/td/trtrtd width="6%"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编号/p/tdtd width="5%"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名称/p/tdtd width="16%"p style="text-align:center "指定业务范围/p/tdtd width="16%"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地址及联系方式/p/tdtd width="7%"p style="text-align:center "法人 br/ 名称/p/tdtd width="6%"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编号/p/tdtd width="5%"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名称/p/tdtd width="16%"p style="text-align:center "指定业务范围/p/tdtd width="16%"p style="text-align:center "实验室地址及联系方式/p/tdtd width="6%"p style="text-align:center "法人 br/ 名称/p/td/trtr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006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 br/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GB/T 5013.3~.5、JB/T 8735.2~.3、GB/T 5023.3~.5、JB/T 8734.2~.5覆盖的型号产品) br/ 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 br/ --电线组件、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br/ CNCA-C04-01:小功率电动机 br/ CNCA-C05-01:电动工具中的以下产品 br/ --电钻、电动砂轮机、往复锯、砂光机 br/ 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br/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中的下列产品 br/ --除显像(示)管外的其它产品 br/ 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 br/ 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 br/ --除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外的其它产品 br/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中的下列产品 br/ --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集团电话、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 br/ CNCA-C22-02:玩具产品/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3号 br/ 联系人:潘权 br/ 电话:010-58083802 br/ 传真:010-58083806 br/ E-mail:panq@cheari.com br/ 网址:www.cheari.com br/ 邮编:100176/p/tdtd width="7%"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span/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006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 br/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GB/T 5013.3~.5、JB/T 8735.2~.3、GB/T 5023.3~.5、JB/T 8734.2~.5覆盖的型号产品) br/ 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 br/ --电线组件、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br/ CNCA-C04-01:小功率电动机 br/ CNCA-C05-01:电动工具中的以下产品 br/ --电钻、电动砂轮机、往复锯、砂光机 br/ 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br/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中的下列产品 br/ --除显像(示)管外的其它产品 br/ 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 br/ 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 br/ --除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外的其它产品 br/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中的下列产品 br/ --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集团电话、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 br/ CNCA-C22-02:玩具产品/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3号 br/ 联系人:潘权 br/ 电话:010-58083802 br/ 传真:010-58083806 br/ E-mail:panq@cheari.com br/ 网址:www.cheari.com br/ 邮编:100176/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span/p/td/trtr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099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pan/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 br/ --N、O类汽车 br/ CNCA-C11-05:机动车喇叭 br/ CNCA-C11-06:机动车制动软管 br/ CNCA-C11-09:汽车内饰件 br/ CNCA-C11-10: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br/ CNCA-C11-11:汽车燃油箱/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65号/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联系人:孙利/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电话:0531-85586162/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传真:0531-85586176/span/p/tdtd width="7%"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span/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099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pan/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 br/ --N、O类汽车 br/ CNCA-C11-05:机动车喇叭 br/ CNCA-C11-06:机动车制动软管 br/ CNCA-C11-09:汽车内饰件 br/ CNCA-C11-10: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br/ CNCA-C11-11:汽车燃油箱/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联系人:孙利/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电话:0531-85586162/span 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传真:0531-85586176/span/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span/p/td/trtr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112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br/ 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br/ CNCA-C11-09:汽车内饰件/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中心路18号 br/ 联系人:陈娜、王惠平 br/ 电话:0511-86357899 br/ 0511-86302799 br/ 传真:0511-86357899 br/ E-mail:jscdsys@yahoo.com.cn/p/tdtd width="7%"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span/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11201/p/tdtd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br/ 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br/ CNCA-C11-09:汽车内饰件/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中心路18号 br/ 联系人:陈娜、王惠平 br/ 电话:0511-86357899 br/ 0511-86302799 br/ 传真:0511-86357899 br/ E-mail:jscdsys@yahoo.com.cn/p/tdtd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span/p/td/trtrtd rowspan="2"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16701/p/tdtd rowspan="2"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 br/ 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 br/ CNCA-C10-01:照明电器 br/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 br/ 联系人:张波 br/ 电话:0755-33681259 br/ 传真:0755-33683385 br/ E-mail:bo.zhang@cti-cert.com br/ 网址:www.cti-cert.com br/ 邮编:518101/p/tdtd rowspan="2" width="7%"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tdtd rowspan="2"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16701/p/tdtd rowspan="2" width="5%"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 br/ 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 br/ CNCA-C10-01:照明电器 br/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 br/ 联系人:张波 br/ 电话:0755-33681259 br/ 传真:0755-33683385 br/ E-mail:bo.zhang@cti-cert.com br/ 网址:www.cti-cert.com br/ 邮编:518101/p/tdtd rowspan="2" width="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22-02:玩具产品中的下列产品 br/ --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span br/ 联系人:张波 br/ 电话:0755-33681259 br/ 传真:0755-33683385 br/ E-mail:bo.zhang@cti-cert.com br/ 网址:www.cti-cert.com br/ 邮编:518101/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CNCA-C22-02:玩具产品中的下列产品 br/ --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p/tdtd width="16%"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span br/ 联系人:张波 br/ 电话:0755-33681259 br/ 传真:0755-33683385 br/ E-mail:a href="mailto:bo.zhang@cti-cert.com"bo.zhang@cti-cert.com/a br/ 网址:www.cti-cert.com br/ 邮编:518101/p/td/tr/tbody/tablepbr//p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方案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论坛

  • 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信息变更

    认监委2012年第3号公告关于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的公告  经对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提交的信息变更申请审核后,现将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的公告》(2009年第21号公告)相关要求的实验室变更信息予以公告(见附件)。未经我委确认的名称等信息变更的指定实验室,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时,应按我委在指定时的相关信息出具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

  • 【分享】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17 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王 勇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 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第八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模式包括:  (一)设计鉴定;  (二)型式试验;  (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五)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认证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产品范围;  (二)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认证模式;  (四)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或者规定;  (五)抽样和送样要求;  (六)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  (七)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  (八)工厂检查的要求;  (九)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  (十)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  (十一)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  (十二)其他规定。  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  第十一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  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第十三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十四条 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应当确保检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测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  实验室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测报告内容以及检测结论负责,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  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第十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

  • 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对矿用橡套软电缆、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调谐器、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汽车内饰件中的“座椅护面”、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356mm×100mm)的产品等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公告要求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产品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核对后领取退款。  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国家认监委认证部)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仪器

  • 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简称PTC)成立于2008年,是集产品检测、检验、认证、整改、问题分析、技术咨询、工厂辅导、校准、体系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PTC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资深的专家团队,先后获得了CNAS、CMA、FCC、A2LA、IC、CPSC、IECEE等机构的资质认可,并获得国家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检测实验室资质,CQC及CVC自愿性产品签约实验室、PSE认证授权实验室、国际电工委员会CB实验室。PTC总部位于东莞,已在深圳、中山、福建、湖南、宁波、河北、香港等地设立众多分支机构,拥有安规、EMC、化学、电池、环境、食品、消费品、鞋纺玩具物理、军工级可靠性实验室。精准检测始终秉承“精准、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及完善的服务网络,在全球范围内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为客户产品制胜市场、通行全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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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滤芯起泡点完整性测试仪电源要求/功率100-240V AC, 50/60Hz;100瓦气源要求洁净干燥的空气或氮气(4000mabr-6999mabr)最大操作压力9999 mbar最低进气压力500 mbar测试范围200-9999mbar滤芯起泡点完整性测试仪21 CFR Part 11标准是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所制定的一项标准,旨在确保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可信度、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该标准主要适用于生产、测试、评价和研究等领域。21 CFR Part 11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身份验证:要求对系统的访问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系统和进行操作。记录和审计:要求系统能够记录所有的操作和事件,并能够进行审计和追踪。记录和审计数据必须完整、可靠、可读和可检索。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要求系统能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包括保证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可靠,防止记录的丢失、篡改、伪造和意外删除。电子签名:要求系统能够支持电子签名,保证签名的身份可靠和不可撤销,并对签名进行记录和审计。记录的保存和存档:要求记录能够按照一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存和存档,以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和持久性。符合21 CFR Part 11标准的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能够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需要使用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应该遵守21 CFR Part 11标准的要求,确保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符合FDA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要求。滤芯起泡点完整性测试仪CCC认证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也称为中国3C认证,是中国政府针对国内销售的部分产品设定的一种认证制度。该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了保障消费者安全和环境保护,强制性实施的一种产品认证制度。通过CCC认证,可以让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是在中国销售产品的必要条件之一。CCC认证适用于在中国销售的一些电子和机电产品,如电器、电线电缆、汽车、照明产品、安防产品、工业设备等。通过CCC认证,可以保证产品符合中国的法规和标准,具有一定的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机会。CCC认证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测试、审核、公告等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经过测试机构的检验和测试,再经过认证机构的审核和公告,最终获得CCC认证证书。通过CCC认证,产品符合中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进入中国市场,也能够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同时,CCC认证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滤芯起泡点完整性测试仪气泡点法 当多孔膜材料被合适的浸润液完全湿润后,由于液体的表面张力和相应毛 细管张力的作用, 浸润液充满膜孔并驻留在孔中。在滤材的两侧加上气体压差, 要克服毛细管压力将孔道中的液体 赶走而冒出气泡, 气体的压差必须增大到某 一值∆ P,这个压差值就称为气泡点,其计算公式如 式 1。式 1 表明,孔径愈 小,气泡点愈高,因此可以用气泡点来检测过滤器的性能。∆ P=K4σ cosθ / D( 式 1)其中: ∆ P—压差(达因/厘米 2),气泡点值σ —浸润液的表面张力(达因/厘米)滤芯起泡点完整性测试仪可直接检测 滤芯和滤膜的气泡点和压力衰减值,也可间接检测扩散流和水浸入值。仪器结 合先进的测试电路和精密 的算法软件自动测试过滤器的完整性, 具有测试精度 高,重现性好、操作简单方便等特点。中文菜单及提示, 实时显示测试数 据和曲线, 并可打印测试结果及测试曲线, 以便监控测试全过 程,帮助分析滤膜及过滤系统的性 能;机内大容量存贮空间,可存贮 50 组测 试结果及 50 组测试参数。过滤器完整性的全部操作测 试过程仅在过滤器的上 游进行,对过滤器的下游无污染,尤其适用于除菌过滤器的检测。此测试仪可广泛运用于医药、生物工程、食品饮料、微电子等行业,也是 过滤器制造商进 行过滤器检测的常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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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F-1160自动石油产品减压蒸馏试验仪GB/T 9168、ASTM D1160自动石油产品减压蒸馏试验仪XF-1160  GB/T 9168  ASTM D1160  XF-1160型自动石油产品减压蒸馏程试验仪系本公司最新开发出来的高科技产品。仪器具有操作简单、重复性好等特点。由于使用了内藏式压缩机制冷器,使整个仪器结构合理紧凑。另外微机系统具有多彩的显示界面,不仅使整个试验过程达到了全自动化,而且大型液晶显示屏能清晰地显示出馏程曲线和试验数据。  本试验仪适用于ASTM D1160《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istillation of Petroleum Products at Reduced Pressure石油产品减压蒸馏方法》标准及GB/T 9168《石油产品减压蒸馏测定法》标准。  特点  (1)所有的设定及试验操作均可在控制面板上进行 (2)大型液晶显示屏及windows中文界面使设定、操作更为方便 (3)试验过程中的真空压力、馏出温度及蒸馏曲线等可通过显示屏随时显示 (4)高稳定真空调节系统保证了试验所需真空压力; (5)只需连接打印机即可得到详细的蒸馏曲线 (6)采用高精度液面追综装置,能正确地计量实时蒸馏量 (7)由于采用了初加热和终加热的温度设定方式,故不受加热器劣化及初始加热温度等影响,照样能得到稳定的初馏点和终点 (8)具有自动检测试样着火及灭火功能 (9)具有自动检测试样起泡及消泡功能 (10)本试验仪配有将数据输入微机的标准输出口(RS-232C),有利于实验室网络化品质管理 (11)本仪器使用了经软件处理的温度及压力补正回路,使用户能简单而正确地进行温度和压力补正。仪器规格:  (1)适用范围: ASTM D1160标准及GB/T 9168标准。  (2)试验温度范围: 0 - 400℃  (3)温度表示单位: 0.1℃  (4)温度检测:特制铂电阻传感器  (5)馏出速度:2 - 9ml/分,可按0.5ml为单位选择  (6)馏出速度控制方式: PID调节  (7)程序控制方式:微机控制 (8)接受器室温度:室温~80℃ (9)冷凝管温度范围:控制在30~90℃ (10)初馏点及液面检测:光电检测 (11)真空压力调节:PID调节;精度:± 1% (12)蒸馏条件设定:菜单选择式:菜单数:20只 (13)压力换算:通过计算机自动换算。 (14)冷凝管加热:电加热方式。  (15)冷阱冷却:压缩机制冷方式。  (16)加热:镍铬丝加热管.220V 1KW  (17)加热器冷却方式:强制性风冷  (18)打印:标准A4纸彩色喷墨打印机  (19)试验结束条件:以下3个条件可供选择: a.终点时试验结束; b.到指定温度时试验结束; c.到指定馏出量时试验结束。  (20)试验结束报知:试验结束后5分钟蜂鸣器鸣叫(10秒)再冷却10分钟后打印机将试验条件、试验数据打印出来。  (21)异常情况表示:报警器鸣叫,显示屏上显示故障内容。  (22)电源:AC220V 50/60Hz 1500W  (23)尺寸/重量: W700mm× D750mm× H580mm;约75kg  根据需要,公司可未经预告对仪器的规格和外形进行更改,望予以谅解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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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耗材

  • 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
    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 新闻资讯报道:一般工厂或企业的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环境,都是很容易受天气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的;一样的加工原材料,一样的机械设备,一样的的加工工艺以及一样的操作工人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环境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和质量都会有高有低的;工业生产储存环境的变化与产品的品质是息息相关;因此,不管是什么工厂企业在工业生产中,都要特别注意天气的变化的; 尤其是在下雨天,大量的潮湿空气会不断进入到车间、仓库等环境中,那么这就会导致很多加工原材料会因此而受潮,机械设备频频出现故障,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返工品、残次品和报废品增多,这无疑会增加生产成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难免会受到损失。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除湿效率高,效果明显,而且操作简单,全自动湿度控制;是工厂企业车间湿度控制,仓库防潮除湿等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具有智能湿度恒定控制系统,用户可根据生产的需要,自动控制除湿机的工作及停机,通过自动控制实现最有效的除湿效果,降低整机运行成本。 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严格采用专业的技术和精湛的工艺制造出高效、节能、环保的除湿机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仓储,车间生产,商务办公,科研实验,家居生活,资料档案,文物古迹,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消费餐饮,休闲娱乐等场所,得到众多用户好评,在市场上享有美誉。 点击此处查看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全部新闻图片欢迎您来电咨询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的详细信息!工业除湿机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工业除湿机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售后服务。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技术参数:型 号ZD-8138C控制方式湿度智能设定除 湿 量138升/天排水方式塑胶软管 连续排水适用面积100 ~ 150智能保护三分钟延时 压缩机启动电 源220V~50Hz活性碳滤网标 配运转噪音50dB自动检测有无故障 一目了然输入功率2000w适用温度5~38℃体积(宽深高)480X430X1100mm设备重量58 kg查看更多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的详细信息尽在:正岛电器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技术参数与选型参考: A 型号:ZD-228LB 除湿量:28(升/天)适用面积:10-30(㎡) 功率:420(W)B 型号:ZD-558LB 除湿量:58(升/天)适用面积:30-60(㎡) 功率:670(W)C 型号:ZD-890C 除湿量:90(升/天)适用面积:60-90(㎡) 功率:1700(W)D 型号:ZD-8138C 除湿量:138(升/天)适用面积:100-170(㎡) 功率:2000(W)E 型号:ZD-8166C 除湿量:166(升/天)适用面积:120-170(㎡) 功率:2200(W)F 型号:ZD-8168C 除湿量:168(升/天)适用面积:170-180(㎡) 功率:2800(W)G 型号:ZD-8240C 除湿量:240(升/天)适用面积:180-240(㎡) 功率:4900(W)H 型号:ZD-8360C 除湿量:360(升/天)适用面积:240-360(㎡) 功率:7000(W)I型号:ZD-8480C 除湿量:480(升/天)适用面积:360-480(㎡) 功率:9900(W)■选型注意事项--除湿机的除湿量和型号的选择,主要根据使用环境空间的体积、新风量的大小、空间环境所需的湿度要求等具体数值来科学计算。本站新闻记者核心提示:一般的工厂企业车间、仓库等环境都是不允许有潮湿现象存在的,湿度控制在45%-60%RH是较为适宜的。那么,这就需要使用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来对湿度进行控制空气湿度。选择一台品质优良,性能稳定的工业除湿机,能够很好的协助我们的生产和储存,这对每个工厂企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天气的变化,我们很难去改变;不过,对于工业车间,仓库等室内环境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方法和措施来避免受到影响;因此,现在已经有很多工厂企业都选择了使用正岛ZD-8138C智能工业除湿机及ZD系列全自动空气除湿机来控制车间,仓库等环境的湿度,使之不受天气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始终满足工业生产储存的需求。以上关于强制性3C认证工业除湿机的全部新闻资讯是正岛电器为大家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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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认证的 NIRS 99% 反射率标准板,用于实验室探针Certified NIRS 99% reflection standard for laboratory sensors订货号:6.7450.030经认证的 99% 反射率标准板,用于校正 NIRS XDS SmartProbe Analyzer
  • 进口化学实验室样品袋
    进口化学实验室样品袋描述:LDPE袋,在无菌条件下制造和包装 提供安全、无污染、柔性的容器,确保可靠的分析结果无RNase、DNase、致热原和BPA提供经济、高效的样品收集、容纳和运送方式钢丝接头,使袋保持打开,以便填充独特的双折叠系统,提供临时的防泄漏密封 多用途,可用于食品、液体、谷物、石油产品、动物材料、废弃物和土壤样品。环境取样(表面样品)、尸体取样、生物医学和制药研究、质量保证程序(QA/QC)、食品行业应用和临床及兽医学。 不透明的VWR® 袋用于食品、制药和环境行业。黑色树脂是完全的光屏障,可保护光敏物质,如维生素、化学品和药品或食品补充剂、植物提取物和生物组织。进口化学实验室样品袋产品规格:Closurewith2roundwires,withoutwrite-onpanel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尺寸VWR目录号60ml63μm76×127mm500-VWRI129-9021130ml63μm76×178mm500-VWRI129-9022355ml63μm114×190mm500-VWRI129-9813450ml63μm114×229mm500-VWRI129-9814800ml63μm114×305mm500-VWRI129-98091200ml63μm114×382mm500-VWRI129-9810650ml76μm140×229mm500-VWRI129-98161500ml76μm140×382mm500-VWRI129-98151650ml76μm178×305mm250178×305mmVWRI129-9839ViewCertifications产品认证用2根圆钢丝密封,有书写区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尺寸VWR目录号60ml63μm76×127mm500-VWRI129-90231650ml76μm178×305mm250178×305mmVWRI129-9847800ml63μm114×305mm500-VWRI129-9817130ml63μm76×178mm50076×178mmVWRI129-9884450ml63μm114×229mm500114×229mmVWRI129-9885650ml76μm140×229mm500140×229mmVWRI129-98861650ml76μm178×305mm250178×305mmVWRI129-9887用1根圆钢丝和1根扁钢丝密封,有书写区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尺寸VWR目录号130ml63μm76×178mm500-VWRI129-9019450ml63μm114×229mm500-VWRI129-9803800ml63μm114×305mm500-VWRI129-98011200ml63μm114×382mm500-VWRI129-9802650ml76μm140×229mm500-VWRI129-98051500ml76μm140×382mm500-VWRI129-98041080ml76μm140×305mm500104×305mmVWRI129-04171650ml76μm178×305mm250178×305mmVWRI129-04182250ml101μm254×305mm250254×305mmVWRI129-0010ViewCertifications产品认证4000ml101μm254×382mm250254×382mmVWRI129-0011ViewCertifications产品认证Closurewith1roundand1flatwire,withwrite-onpanel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尺寸VWR目录号130ml63μm76×178mm500-VWRI129-90201650ml76μm178×305mm250178×305mmVWRI129-9863450ml63μm114×229mm500-VWRI129-9807800ml63μm114×305mm500-VWRI129-9806650ml76μm140×229mm500-VWRI129-98081650ml76μm178×305mm1178×305VWRI300-01072250ml101μm254×305mm250254×305mmVWRI129-00124000ml101μm254×382mm250254×382mmVWRI129-0013ViewCertifications产品认证安全标签袋:用2根圆钢丝密封,有书写区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VWR目录号数量3000ml101μm305×305mm250VWRI129-90244250ml101μm305×356mm250VWRI129-90255500ml101μm305×406mm250VWRI129-90266750ml101μm305×457mm250VWRI129-90278000ml101μm305×508mm250VWRI129-902810500ml101μm305×610mm250VWRI129-116113000ml101μm305×711mm250VWRI129-116215000ml101μm382×610mm250VWRI129-9800Opaquebag:closurewith2roundwires,withwrite-onpanel容量厚度长度×宽度包装规格尺寸VWR目录号450ml63μm114×229mm500114×229mmVWRI129-9870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变更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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