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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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仪器

  • 微生物检验仪HTY-101 400-860-5168转1222
    微生物检验仪HTY-101与FC501-系列内镜检测取样器配合使用。使用FC501-系列内镜检测取样器,完成现场取样后封闭杯体,然后转移至微生物实验室,使用HTY-101型微生物检验仪进行抽滤,使微生物截留在滤膜上,进行培养后计数。适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内镜微生物负载检测。性能特点1.内置微型高性能隔膜泵,无需抽滤瓶,大大减少对操作台空间的占用,使用更方便;2.带指示灯的按钮开关控制,操作简单直观;3.简洁的内部管路,没有微生物得以滋生的死角,便于清洁消毒; 4.不锈钢机壳经镜面抛光,表面光洁平整,便于清洁消毒;技术参数1.适用耗材:FC501系列内镜检测取样器2.电源:AC 220V/50Hz3.功率:25W4.泵流量: 1.2L/min5.噪音:≤60dB(负载状态)6.重量:2.5kg7.外形尺寸:40.5cm×23cm×12cm(长×宽×高)8.排液软管规格:内径Φ7mm~Φ11mm硅胶管应用领域微生物检验仪HTY-101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内镜检测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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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卫生监督装备方案(卫生部标准) 一、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快速检测设备1、室内空气快速检测序号检测项目推荐型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参数产地价格1可吸入颗粒物ED-6C型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1:可吸入颗粒分析仪测定原理:光散射原理 微电脑触摸屏 *2:可吸入颗粒分析仪测定范围:0.01~100 mg/M3;3:可吸入颗粒分析仪环境温度:0~40℃ 4:测定精度:±10%(相对校正粒子) *5:数据:可以存储200级数据,*操作界面:微电脑触摸屏,K值和校正系数,任意设置,直读浓度。*6:输 出:与PC机相连,可打印输出,数据可以传入数据。7:可吸入颗粒分析仪电 源:12V充电电池,可连续使用12小时,附220V/12V充电器。8 测定时间:标准时间为1分钟,任意设定。9:电脑显示屏:数字显示0~100 mg/M3,响应速度6秒90%,K值任意设定。10:重 量:3 Kg:常州无有220002各种有毒气体温湿度WY-06A智能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六合一)*1:仪器直接测量6种成份,任意选配四种有毒气体传感器传感器(如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燃气,臭氧。。。)和温度、湿度。*2: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操作*3:可以同时检测温度、湿度、和4种毒气浓度温度:量程:-10~60℃;分辨率:0.1℃;精度:±0.3℃湿度:量程:0~95%RH; 分辨率:0.1%RH;精度:±3%RH4:检测原理:CO2,红外线检测原理其他气体为电化学检测原理5:采样方式:自带吸气泵可将数十米距离外气体吸入仪器进行测定。6:连续使用时间:约12小时7:响应时间: ≤25秒6、分辨率:0.01mg/m3*8、显示方式:仪器显示方式有ppm和mg/m3 ,两种数据可以自动转换8、显示单位:*9采用超大彩色触摸显示屏,触摸操作,使用方便。10、仪器可以同时配备6传感器,4个用户任意选择的毒气传感器,和2个温湿度传感器。*11:具有存储数据的功能,可以存储256组数据,仪器有USB和串行通讯接口,快速的导出到电脑中,保存数据和打印。12、报警方式:声、光报警。13、显示:超大触摸屏幕数字、字符显示、瞬时值、峰值显示。14: 保护:开机或需要时对显示、电池、传感器、声光报警功能自检 安全提示:定期闪灯、声音提示 ,出众的音频声音报警 。15、外形尺寸:310x249 x120 mm常州无有38000.003甲醛WYA-102型智能甲醛分析仪智能甲醛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 检测原理:电化学式检测气体:空气中的甲醛(CH2O)检测方式:泵吸式 测量范围:(同时显示ppm、mg/m3)甲醛:0-9.99ppm, 或0-19.99ppm温度:-20∽60℃。湿度:10-95%RH基本误差:<±1.5%(F.S) 最小读数:0.01ppm、响应时间:≤50秒同时显示甲醛浓度:ppm、mg/m3,温度、湿度*。彩色触摸显示屏,时间日期记忆功能*。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 传感器寿命:24个月 报警:声、光报警 外形尺寸:205x180x98 mm 工作温度:-10∽45℃ 湿度:5-90%RH内置充电电池,可以220V交流或者直流供电常州无有13000.004臭氧WYA-03臭氧检测仪三、智能臭氧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 1. 检测原理:电化学式2. 检测气体:空气中的臭氧3. 检测方式:泵吸式 4. 测量范围:(同时显示ppm、mg/m3)臭氧:0-20ppm, 温度:-20∽60℃。湿度:10-95%RH5. 基本误差:<±1.5%(F.S) 6. 最小读数:0.01ppm、响应时间:≤50秒7. 同时显示臭氧、mg/m3,温度、湿度*。*8. 彩色触摸显示屏,时间日期记忆功能*。*9. 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 10. 传感器寿命:24个月 11. 报警:声、光报警 12. 外形尺寸:205x180x98 mm 13. 工作温度:-10∽45℃ 湿度:5-90%RH14. 内置充电电池,可以220V交流或者直流供电常州无有1300005氡1027型氡监测仪*1、测量范围:0.1~999 pCi/l2、数据口:RS-232,9针,允许打印机数据传输给PC机3、检测器:扩散式光半导体检测器4、测量间隔:1小时5、备用电池:9V碱性电池,最长工作20小时6、带专用打印机*7、有CPA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美国120006微生物WYW-6A型六级筛孔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1:标准电子流量控制,采用单片机自动控制,可以自动设定,恒定流量,保证仪器在电压变化时,也可以有精确的恒定流量,连续监测采样流量,使采样更可靠2:可以安装采样平皿和其它方式的样品头3:连接AC/DC电源变换器用交流和直流供电*4:采样时间可从1分钟-到999分钟选择*5:可以配二级或六级采样头*6:采样泵恒流采样,采样流量10 到 30 L/min可调、流量:28.3L/min:7:重量:2.2 kg8:尺寸: 23.6 ×21.3×8.9 cm :9:手提把手操作非常方便10:采样时间:长达8小时常州无有12000WYW-3A气溶胶采样器*1:标准流量控制,采用单片机自动控制,可以自动设定,恒定流量,保证仪器在电压变化时,也可以有精确的恒定流量,连续监测采样流量,使采样更可靠*2:可以自动设定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3:连接AC/DC电源变换器用交流和直流供电*4:采样时间可从1分钟-到 99小时选择5:尺寸: 24.5×19×10cm6:触摸按键,操作方便,智能化菜单,操作和设定方便快捷。:常州无有160007空调安装机器人突发事故检测WY型检测机器人1、该设备主要用于空调管道内部积尘检测*2、特点:微电脑、触摸显示屏、图像清晰、数据存储、远程线控、操作灵活、*3、速度: 10m/min4、工作距离:25m、无线摇控。6、爬坡能力:45°( 与表面系数有关)7、越障能力:30mm8、体积:175mm x160mm×70mm9、重量:2.5 Kg常州无有80000WY-I突发事故检测检测箱1:气体定性,定量现场实时快速检测*2:含手提箱,防毒面具,气体采样仪,手动采样器/袋,氧气/可燃气报警仪3:无机/有机气体快速检测管4:(CO,CO2, H2S, SO2, NH3, Cl2,汽油, 苯,氮氧化物,液化石油气)常州无有110008ATP荧光检测仪BioLum-ⅡTMATP荧光检测仪1:检测范围:0-9999 RLU (相对发光单位)2:检测下限:检测微生物总量可达到1.0 CFU/ml3:准确误差:±5%*4:储存空间:大于2000个数据记录*5:USB接口,可实时检测并传输检测结果,历史数据下载等6:数据内容显示:RLU(数值)文件名、记录号、日期、时间、检验时间长度等常州无有120009一氧化碳检测WYA-CO智能一氧化碳检测仪智能一氧化碳检测仪技术参数: 1. 检测原理:电化学式2. 检测气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3. 检测方式:泵吸式 4. 测量范围:(同时显示ppm、mg/m3)一氧化碳:0-100ppm温度:-20∽60℃。湿度:10-95%RH5. 基本误差:<±1.5%(F.S) *6. 最小读数:0.1ppm、响应时间:≤50秒*7. 同时显示一氧化碳 ppm,温度、湿度*。 *8. 彩色触摸显示屏,时间日期记忆功能*。*9. 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 10. 传感器寿命:24个月 11. 报警:声、光报警 12. 外形尺寸:205x180x98 mm 13. 工作温度:-10∽45℃ 湿度:5-90%RH*14. 内置充电电池,可以220V交流或者直流供电常州无有1300010二氧化碳检测CEA-800A智能二氧化碳检测仪*1原理:不分光红外法,即国标法2检测气体:二氧化碳(CO2)、温度、湿度。 3测量量范围:0-5000ppm或(扩展到0~100%);*4仪器显示:ppm、mg/m3、温度、湿度5测量精度:1ppm.*6超大彩色触摸屏和数据查询功能。*7数据存储256组。可查询到测量日期时间。*8有USB接口、可以和电脑连接。9内置可充电电池。有:声、光报警 10响应时间:≤10秒 重复性:≤1%(F.S) 11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工作大概200小时左右12供电:220VAC+10%;9VDC+10%13外形尺寸:205x180x98 mm常州无有1400011氨气检测仪WYA-NH3智能氨气检测仪智能氨气检测仪技术参数: 1. 检测原理:电化学式2. 检测气体:空气中的氨气3. 检测方式:泵吸式 4. 测量范围:(同时显示ppm、mg/m3)氨气-100ppm温度:-20∽60℃。湿度:10-95%RH5. 基本误差:<±1.5%(F.S) 6. 最小读数:0.01ppm、响应时间:≤50秒*7. 同时显示氨气:ppm、mg/m3,温度、湿度*。*8. 彩色触摸显示屏,时间日期记忆功能*。*9. 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 10. 传感器寿命:24个月 11. 报警:声、光报警 12. 外形尺寸:205x180x98 mm 13. 工作温度:-10∽45℃ 湿度:5-90%RH14. 内置充电电池,可以220V交流或者直流供电常州无有130002、室内环境快速检测序号检测项目推荐型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参数产地价格1噪声152A声级计1、有效测量范围:20dB~140dB;*2、OLED彩色屏幕及背景灯键盘,显示一切您需要的测量结果3、有效值和峰值:同步测量A,C及Z频率计权;*4、语音记录功能5、有实时倍频程滤波器,频带:10个倍频程频带;6、快速,慢速及脉冲时间计权*7、可选数据记录功能,4GB存储量,可存10000组测量数据8、同步测量所有工作噪音测量所需参数、并带有两个额外的虚拟噪声测量计通过快速设置可以适用于UK、EU、OSHA、MSHA 以及ACGIH的不同要求及满足标准*9、可以通过其配套提供的USB连接线和软件NoiseTools进行数据下载和数据分析10、时间历史纪录率:10ms、62.5ms、125ms、250ms、1/2s、1s、2s(用户可选)英国280002照度TES-1332A数字式照度计1:测量范围::0/200/2000/20000 Lux(1330A/1334A)200/2000/20000/200000 Lux (1332A)20000 lux-reading x 10200000 lux-reading x 100(1330 also Footcandle for 1334A)2:±3% rdg ± 0.5% f.s.(<10,000 lux)±4% rdg ± 10dgts (>10,000 lux)(以色温2856 K标准平面灯校正)3:重复测试:±2%台湾12003温湿度风速微压差TES-1360温湿度计1:湿度:10% ~ 95% R.H.2:温度:-20℃ ~ +60℃ ,-4℉ ~ +140℉3:尺寸及重量:270mm(L)x68mm(W)x25mm(H) & 200g台湾1900T405V1风速仪0~10m/s,0.01m/s德国22004新风量WY型新风量测定仪1:风 量:85~3400 m3/h;(50~2000cfm)2:风 速:0.2~7.6 m/s;(0.65~25 f/)*3:仪器的功能选择可通过4个按键实现 彩色触摸屏操作和显示*4:在内置的非易失储存器里可储存100组测量数据*5:以通过RS232C串行连接线将仪器连接到个人计算机常州无有20000TELAIRE7001新风量二氧化碳检测仪*1:新风量:0~45m3/人小时2:二氧化碳:0~10000 ppm:3:温 度:0~50℃4:有内置泵,采样速度快:美国118003、面积、课桌椅高度及空气消毒快速检测序号检测项目推荐型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参数产地价格1课桌椅高度Pro360型课桌椅尺1、多用途测量工具,量角器、倾角仪和水平尺三合一2、4个方向360度完全测量,量 程: 4×90°(0~360°)3、分辨率: 0.1°,精 度: 0°和90°≤0.1°国产15002紫外线强度WY-B便携式紫外强度计1:储存功能,波长: 254 nm:2:量程:1uW/cm~40mw/cm2常州无有38004、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序号检测项目推荐型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参数产地价格1COD(锰法)高浊度溴TDS钙硬度总碱度铜、铁等42项WY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1、操作简便,无需专业人员,60秒内即可得出检测结果*2、浊度、高浊度、余氯、总氯、化合氯、DPD余氯、DPD总氯、DPD化合氯、二氧化氯、氨氮、高氨氮、悬浮物、高悬浮物、溶解氧、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色度、高色度、磷酸盐、阴离子洗涤剂、臭氧、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磷、镍、铁、高铁、铬、锰、铜、锌、TDS、温度、COD(锰法)、PH… … 42项3、自动判定水质是否合格,并给出解决方案*4、超大彩色触摸显示屏,有时间日期记忆功能。*5、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可连接电脑打印数据。 6、试剂各一台常州无有200003pH值电导率PHS-3C便携式pH计,酸度计*1测量范围: pH:0~14.00PH mv:0~+1999mv2. 环境温度: 0~40℃3. 相对湿度: 不大于85% 4. 供电电源: AC:220+22V常州无有2200DDS-11A便携式电导率*1:电导率:0.01~105us/cm,其相当的电阻率范围为108~10Ωcm,共分11档2:电导率仪测量误差:≤±1.5% F.S(所有量程)。3:常数调节范围:1±0.2/cm。4:稳定性:≤±0.5%/24h。5:信号输出:0~10mv。常州无有22004浊度XZ-1B便携式浊度仪*1、测量范围:0-20NTU*2、最小示值:0.013、重复性:≤2%4、精 确 度:±5%FS5、电源:AC 220V 50Hz常州无有3800YL-1AZ结合性余氯测定仪*1.测量范围:0-2.5mg/L2.电源电压:DC9V *3.分辨率:0.001mg/L 4.重复性:1% 5.线性误差:±(5%FS+1个字) 常州无有28005水质二氧化氯检测WY二氧化氯检测仪*1:测定范围:0~5.00mg/L*2:光源:硅光二极管3:波长:528nm4:精度:±5%5:方法:二氧化氯现场测定法(GB/T5750-2006)6:电池寿命:1×9V,40小时以上。7:关机:用完比色计后,按“开/关”关机。8:尺寸:170×70×30mm9:重量:200g(含电池)常州无有48006水中锰检测WY型便携式锰检测仪*1:测量范围:0-0.5mg/L*2:最小示值:0.001mg/L3:重复性:≤2%4:精度:±5%FS±1个字5:电源电压:DC 9V 50Hz常州无有32007三氮检测WY-3N便携式三氮检测仪本便携式快速测定仪能快速检测出水中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的含量,能帮您快速准确地判断水体的污染情况和分析水体的自净能力。检测项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检测方法: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硝酸盐氮:麝香草酚分光光度法 亚硝酸盐氮: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读数分度:0.01 mg/L量程范围:氨 氮 0.02~6.00mg/L; 硝酸盐氮 0.5~10.0mg/L; 亚硝酸盐氮 0.00~0.50mg/L测量精度:全量程平均偏差≤3%±0.01常州无有75008总硬度检测WY型便携式总硬度检测仪测量方法:国家标准方法 GB/T5750.6-2006检测时间:5 分钟测定下限:1.0mg/L测定范围:0.0 ~ 500.0mg/L测量精度:±5%常州无有20009有机磷农药WY型农业残留检测仪1、 1次能检测8或者16个样(客户任选);2. 检测时间:3分钟;3. 大屏幕液晶显示,界面人性化,读数直观;4. 光源采用发光二极管,具有节能、环保、省电、寿命长、响应速度快等优点;*5. 超大彩色触摸显示屏,有时间日期记忆功能。*6、 有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存储256组,有USB接口可连接电脑打印数据。7、 可直接在操作界面查询测量数据常州无有15000(8)17000(16)10尿素检测WY型便携式尿素检测* 检测速度50分钟* 一次性专用试剂盒* 可现场定量检测出尿素的含量* 测定下限:0.5mg/L* 测定范围:0.0-10.0mg/L* 测量精度:5%常州无有340011铁离子检测WY型便携式铁离子检测*1:测量范围:0-0.8mg/L*2:最小示值:0.001mg/L3重复性:≤2%4:精度±5%FS±1个字5:电源电压:DC 9V 50Hz常州无有300012食品理化快检食品细菌快检WY90食品理化快检箱几分钟可出检测结果,突发中毒事件必备,检测种类和检出限:亚硝酸盐:2.5mg/Kg,锰:0.5mg/L,镉:0.2mg/Kg,铅:1 mg/L,砷:0.1 mg/Kg,汞:0.02mg/kg,敌鼠:0.025g/kg,安妥:0.02g/L,过氧化值:5 meq/Kg,酸价:0.1 mgKoH/g,氰化物:0.5mg/Kg,有机磷农药:0.05mg/Kg,组胺:0.7 mg/100g,甲醇:0.004g/100ml,杂醇油:0.2g/L,桐油:0.3 g/100g,黄曲霉毒素B1:2.5μg/Kg常州无有7900WY90食品细菌快检箱适用于基层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食品中菌落总数、大肠菌落、肠道致病菌(沙门式菌属和致贺氏菌属)和葡萄球菌的检验。必要时还可以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或肉毒素梭菌毒素的检验。?食品微生物食品中菌落总数测定,采用试管斜面计数法常州无有590013食品采样WY2012食品采样箱特别适用于食物中毒样品、食品(卤味、糕点、餐具等)的采样 适用于水质的采样 用于卫生防疫实验室的采样 同样适用于其它实验室的采样常州无有240014试剂,食品存放小型冰箱WY型试剂存放冰箱产品名称:试剂存放冰箱产品型号:FYL-BW 产品材质:医用PP、PE材料保温原理:PU发泡、冰排 颜 色:蓝色\白色容 积:11L 配件:温度显示、背肩带、提手内部尺寸:302×183×208外形尺寸:398×259×261常州无有200015食品,水质,环境汞监测WYCG-2A微电脑测汞仪*1:采用单片机控制和计算技术,直接显示:汞的浓度、温度、湿度。*2仪器有存储功能,将测量数据自动存储256组。仪器有数据查询功能,可以直接查询到测量的日期、时间、测量值。仪器有通讯接口,可以通过USB接口将数据导入电脑打印和保存。5:测量范围:0-10ng/ml(高于10ng/ml时要稀释即可测量)。温度、湿度。6:检出下限:0.02ng/ml*7:线性相关系数:R≥0.995常州无有1600016消解仪WY-WB微波消解仪1、可消解多种物质: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的消解及测试方法;*2、用于消解CODcr时:具有抗氯离子干扰能力,能测定CODcr值大于50mg/L,氯离子含量高达10000mg/L的水样;可测定10mg/L以下低CODcr值。常州无有980017循环机WYY冷却水循环机控温范围:5~35℃制冷量:300W控温方式:多点智能控温*额定杨程:12m*循环流量:20L/min常州无有650018培养箱150A生化培养箱1、箱体隔热材料采用聚胺酯现场发泡的泡沫塑料,对外来热(冷)源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2、内腔采用工程塑料成型工艺制作,有较强的抗腐蚀能力。3、温控范围:5—50℃4、温度精度:+1℃常州无有770019振荡器EH-Q全温振荡器1、采用高精密控温仪,控温精确、可靠、工作温度任意设定2、控温范围:5~60℃ 精度:±0.2℃3、震荡频率:60-280转/分4、振幅≥26mm5、功率≤1000W6、定时范围:1~999min7、控制方式:微电脑P.I.D控制,数字显示温度、时间8、超温报警保护:超过设定温度,发出报警,并自动中断常州无有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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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蕾群实业可提供疾控卫生应急检测箱,具体如下:1、传染病控制类:个体防护装备箱LQ1101A环境样品采样箱LQ1102A生物样品采样箱LQ1103A吸血双翅目昆虫采样箱LQ1104A鼠类及蚤蜱螨类采样箱LQ1105A空气微生物采样箱LQ1106A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箱LQ1107A消毒杀虫器材箱LQ1108A现场接种箱LQ1109A现场流行病调查作业箱LQ1110A现场流行病调查包LQ1111A呼吸道传染病应急箱LQ1112A消化道传染病应急箱LQ1113A生物安全泄后处置箱LQ1114A感染性样本转运箱LQ1115A2、中毒处置类:化学中毒个体防护装备箱LQ1116A生物样品采样箱LQ1117A食品样品采样箱LQ1118A水质理化快速检测箱水质细菌快速检测箱食品理化快速检测箱食品细菌快速检测箱便携式恒温培养箱有毒气体快速检测箱化学泄露应急处置箱个体辐射防护装备箱放射去污箱上海蕾群实业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中国全面的卫生应急专业解决方案,从头到脚的安全防护用品,业务范围涉及疾病控制、卫生应急、检验检疫、环境监测、医疗器械设备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应急救援、医院、港口、化工、电力、电子、煤田、食品生产及建筑工地等各个行业的安全防护。根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勤保障,现场采样、现场检验设备,消杀器械等卫生应急基本物质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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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方案

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论坛

  • 我国将建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三部委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中提出将我国完善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615161254.jpg  继续实施《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十二五”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分类配备粮油检验仪器设备,全面实现粮油理化品质、安全卫生、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转基因等检验监测能力,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依托现有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依托现有大中型粮食企业、成品粮批发市场的检验资源,建设一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完善粮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粮油标准验证站,逐步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和后评估体系。  据悉,2014年3月国家粮食局已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包括42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35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相关业务工作接受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部门指导。

  •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来源:国家认监委摘要:[align=center]国认实〔2018〕12号[/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align][align=center]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简政放权、释放红利的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促进形成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新格局,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推进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立(一)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协调机制资质认定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及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的基本原则,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相关检验检测领域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建立跨行业部门的联合评审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全社会采信,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二)允许特殊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纳入资质认定1.法律、法规(如《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种子法》等)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有相应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其规定。2.法律、法规、规章中未明确规定需要取得资质认定的领域,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强制作为资质认定对象。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应管理需求的,鼓励资质认定部门积极试点开展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逐步将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体系。试点实施资质认定的领域,资质认定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只针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应包括方法标准、产品标准两部分。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也应单独取得资质认定。2.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可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团体标准时需提供方法验证报告及标准发布团体出具的有关标准技术优势及领先性、创新性的相关说明。3.除国家认监委已发文修订或者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之外,《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印发的相关附件继续执行。二、推动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为检验检测机构减负(一)积极推动“五减”1.资质认定部门应根据《意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的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分类监管和机构自我声明等情况,简化许可程序。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逐步采取文件审查、采信机构自我声明等方式,快捷做出是否准予延续、变更资质的决定。2.资质认定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合理配置审批权限,优化内部审批流程。3.资质认定部门应加强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和复查评审时,如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可无需提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原有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4.资质认定部门应严格落实《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要求,不得收取计量认证许可费用,同时积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履行职能所需经费。5.原已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的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可视机构具体情况,采用书面或者现场审查的方式,将原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纳入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范围。6.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章是其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证明,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上加盖公章的,视同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域发展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跨省设立异地检验检测场所的,应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三、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一)严格查处虚假检验检测行为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投诉举报案件,并予以查处。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检验检测结果争议、标准使用争议,并无明确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要求情况的,可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三)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四)严格食品检验机构监管食品检验机构(或者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涉及食品检验相关问题时)应同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5号,以下简称165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根据163号令或165号令的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7日

  • 国家药监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

    国家药监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的重要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4年12月18日经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23日印发。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050951_537255_2987572_3.jpg  《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按照优化配置资源、提升能力水平、保持检验检测体系的系统性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使检验检测能力基本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wwwsumspringcom)体系“四三二”的层级架构模式,即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检验检测机构;药品化妆品(统称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国家、省、市三级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两级检验检测机构;明确了各层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了检验检测体系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的核心职能,突出了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属性。部署了落实改革任务、强化硬件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检验检测科研能力、推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六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考核、促进发展四项保障机制。  《指导意见》的制定发布,标志着总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奠定良好基础。文章来自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检测

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耗材

  •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乳酸菌检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乳酸菌检验) 关键词:培养基,北京绿百草,微生物检验,乳酸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乳酸菌检验):改良MC培养基,乳酸菌琼脂培养基,改良番茄汁培养基基础,乳酸菌液体培养基,MRS肉汤等。 需要详细供货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www.greenherbs.com.cn
  •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弧菌检验系列)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弧菌检验系列) 关键词:培养基,北京绿百草,微生物检验,弧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弧菌检验系列):碱性蛋白胨水,四号琼脂,庆大霉素培养基基础,氯化钠三塘铁琼脂,氯化钠结晶紫增菌液,氯化钠蔗糖琼脂,硫柠胆蔗琼脂(TSBS),双洗琼脂,碱性胆盐琼脂,我妻氏培养基基础,60g/L氯化钠蛋白胨肉汤,胰胨大豆琼脂斜面(TSA),42° 生长培养基,氯化钠血琼脂基础,霍乱双糖铁琼脂,弧菌显色培养基等。 需要详细供货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www.greenherbs.com.cn
  •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弯曲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弯曲菌) 关键词:培养基,北京绿百草,微生物检验,弯曲菌 北京绿百草现货提供卫生检验微生物检验干粉培养基常用品种(弯曲菌):布氏肉汤,快速硫化氢试验琼脂,TTC琼脂基础,布氏琼脂,甘氨酸培养基,DNA酶甲基绿琼脂基础,0.1%蛋白胨水溶液培养基,哥伦比亚琼脂培养基基础等。 需要详细的信息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www.greenherbs.com.cn

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资料

国家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卫生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吉天公司与卫生检验专家共同探讨疾控检验新思路
    2008年10月17-18日,吉天公司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在湖北省随州市举行的&ldquo 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大会暨2008年度学术交流大会&rdquo ,会议由省预防医学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省预防医学会副秘书长杨莲娣、省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所所长刘家发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专题报告、检验新技术介绍和论文交流的形式,旨在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提高各级实验室检测水平。我公司负责人就检验领域中吉天公司研制的新仪器设备的理论介绍及应用经验做了精彩演讲。 本次会议中,来自全省各地市州的100余名卫生检验专家学者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畅所欲言、互动交流,探索卫生检验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探讨实际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思路,既丰富了思维,又开拓了视野。 (何琳供稿)
  • 新国家疾控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公卫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附全文)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共同编制《“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  详见方案全文:“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三五”以来,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强基层、补短板、优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十四五”时期,从需求侧看,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慢性病负担日益沉重且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健康、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品质要求持续快速增长。从供给侧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 二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等短板明显 四是中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它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抄送:财政部(经建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1年6月21日印发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8 国卫医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我委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四、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 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主要业务功能区。  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 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 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业务功能区域。   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三)管理区。   行政(人事、办公等)、采购、财务、质量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  备,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工作量相适应。所有检验设备,如生化类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类分析仪、质谱色谱分析仪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要求。   (二)病理诊断设备。离心机、加样器、消毒设备、生物安全柜、标本柜、切片柜、蜡块柜、大体摄影装置、数字切片系统、光学显微镜等常规设备配置数量要与业务量相适应。至少有一台5人以上共览显微镜。配置相应数量的分子病理诊断和技术设备,如PCR室及相应设备、核酸提取设备、分子杂交仪、低温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等。专业病理设备包 括密闭式全自动脱水机、蜡块包埋机、HE全自动染色机、摊片机、石蜡切片机、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设备、冰冻切片机(可选)、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等,专业病理设备需有“国食药监械”级别的医疗器械注册号。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 算机等设备,标本管理、报告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试剂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分析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患者(标本)登记和医疗文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操作程序。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开展检验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五)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试剂、耗品、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物品的检验实验室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六)《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09〕119号)在本标准颁布时废止。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检验仪器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二)可根据其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提出的检验申请,接收其提供的标本或者直接采集受检者相关标本,并向申请者提供检验报告。受检者的经治医师负责对检验结果最终解释,但必要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提供与检验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具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分析中的管理,规范医学检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   (四)开展分析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活动的质量满足临床医疗的需求。应当对危急值、检验周转时间、检验结果准确性等质控指标进行监控。建立检测后标本、已发出报告标准的保留时限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报告召回的管理程序,建立检验需求超过自身服务能力的预案。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当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促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   (七)对需要检定或校准的检验仪器设备,以及对医学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八)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   (九)建立医学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学检验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十)医学检验报告应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独立或其联锁经营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咨询电话。   3.其他机构送检标本需注明送检机构名称、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4.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计量单位、参考区间(如适用)、危急值(如适用)、异常结果提示。   5.检验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和备注信息,如必要时应报告与临床诊断相关重要信息。   (十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以及检验结果所致医疗纠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只能与具有产前筛查与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十三)对于连锁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连锁经营的实验室之间进行标本的异地检测,并在检验报告中清晰标注实际检验实验室,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找原因。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检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员工、患者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当设专人负责标本在实验室内部,以及其他机构与实验室之间传递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耗材的管理等。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基因扩增、艾滋病检测、产前筛查与诊断、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与诊断等特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划分为医学检验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医学检验功能区包括接诊及标本接收区、标本采集区、标本准备区、标本检验区、试剂和耗品保存区、标本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区、供电区、纯水集中供应区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六)标本采样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   (七)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传染性疾病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检验相关管理。   (八)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轮岗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建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四)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加强实验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七)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危害因子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举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形成记录。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学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   2.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3.未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未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参加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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