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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欧盟委员会卫生与消费者总司发布委员会法规草案附件,修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第(EC) 396/2005号法规附件III——关于动植物质食品饲料内/表杀虫剂最大残留标准及修改理事会91/414/EEC号指令。该草案修改了(EC)396/2005号法规附件中某些商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啶虫脒(Acetamiprid)、伐虫脒(Formetanate )及碘苯腈(Ioxynil)的限量有提高有降低。对欧盟新用农药放宽了MRL,而对更新限量和/或欧盟撤销注册的或无充分数据支持的旧用途则加严了MRL。拟批准日期2011年6月,拟生效日期2011年9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舒惠国 人们对饲料的感受往往不那么直接,但饲料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近日,我和农委的几位同志到广东省调研饲料工作,对饲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突出的感受是饲料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目前,饲料的普及程度已相当高,顺德一个饲料厂生产的饲料品种就有200多个,甚至连养牛蛙都有专门的饲料,可以这样说,现在我们食用的动物性食品中用饲料喂养出来的已占相当大的部分了。而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饮食结构中,动物性食品又是必不可少,因此,可以说饲料已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已由数量上的满足向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绿色食品越来越受青睐。饲料作为生产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投入品和安全监管的源头,已成为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关键。因而,要想吃上绿色肉、蛋、奶、鱼,首先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饲料,否则动物性绿色食品就无从谈起。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2014年04月18日 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宣读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举行了委员聘任仪式,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委员们就如何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大家认为,成立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资政启民”积极作用,这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行业链条长、业态复杂,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共治。大家表示,要利用好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要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坚持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在风险交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知方面积极传递正能量。会议还就风险管理、科普宣传、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家委员会自身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专家库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安委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科普宣传等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由51名委员组成,委员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既有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公共政策、危机应对以及犯罪侦查等方面卓有建树的权威专家,也有多年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