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空气检测仪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关于“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的有关要求,近日,环保部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名录,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885项“双高”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72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产品,4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570余种高环境风险产品;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包括环境监测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 材料) 设备。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一方面清晰地为企业指明国家限制的“双高”产品、污染工艺,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指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发布可为相关企业制定和调整有关产业、税收、贸易、信贷等政策时提供一定参考。
其中的环境监测设备名录如下表所示:
更多名录详见附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pdf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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