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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新冠疫情后发展家禽养殖产业的建议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新冠疫情后发展家禽养殖产业的建议(第2143号建议),农业农村部作出如下答复。一、关于积极协助扩大家禽外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仔畜雏禽、禽肉禽蛋销售难等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紧急印发通知,将种禽雏禽、出栏家禽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组织推动家禽养殖企业与屠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对接,帮助解决销售难问题。推动各地通过集中屠宰等方式,联系有屠宰能力的企业尽量消化存栏活禽,帮助养殖户解决活禽屠宰上市问题。推动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推出禽产品等重要农产品销售专项行动。截至今年3月底,各地家禽销售已基本恢复正常。二、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家禽疫病防控工作。近年来,围绕《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指导各地坚持综合防治策略,切实落实强制免疫、强制扑杀、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措施,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家禽疫病保持平稳,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每年年初均制定印发《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明确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要求,组织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和检查,构筑有效免疫屏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商场超市、农(集)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督促销售者挂牌经营,经营活禽和禽肉的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照防治计划和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保持家禽疫情平稳态势。统筹做好新城疫等家禽疫病防控,继续推进禽白血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三、关于实行家禽定点集中屠宰农业农村部在推进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快提升家禽业屠宰市场加工能力。现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同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定实行其他动物的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据统计,目前已有北京、河北、陕西、吉林等10个省份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管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调研力度,结合各地家禽屠宰加工发展实际,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四、关于鼓励家禽产品冷冻贮藏、冰鲜上市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鼓励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家禽产品冰鲜流通和配送体系。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抓紧编制印发《“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将肉类低温处理储运设施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及水平提升。五、关于制定家禽养殖产业扶持政策为扩大禽肉的生产和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家禽企业扩大生产。发挥政府专项债券的作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将禽肉养殖、屠宰加工的防疫、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家禽育种创新和良种推广。2010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累计创建4805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家禽1146个。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结合编制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企业动态

2020.09.24

农业农村部发布《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

为加快推进宠物用兽药等注册工作,进一步合理利用现有药物资源,促进技术创新,更好地满足预防、治疗动物疾病需求,农业农村部组织研究制定了《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就有关兽药注册事宜公告如下。一、已批准上市的人用化学药品拟转宠物用的,按照《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见附件1)提交产品注册资料。但处于药品监测期、行政保护期内的人用化学药品以及人用关键抗菌药物不得转为宠物用。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废止了仅有促生长作用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被废止标准的品种如增加治疗用途,应重新申请兽药注册或进口兽药注册,按照《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见附件2)提交产品注册资料。符合注册要求的境内兽药注册,予以公告,发布或核准兽药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不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企业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符合注册要求的进口兽药注册,予以公告,发布兽药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三、现行《中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收载的兽药品种,其中无知识产权单位的或虽有知识产权单位但非产权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授权同意的,在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不改变兽药检验标准的情况下,已取得相应品种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生产企业,可向农业农村部提出增加靶动物、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规格或改变用法用量、保存条件、保存期等的注册申请,参照农业部公告第442号中变更注册相关要求提交注册资料。符合注册要求的,予以公告。其中新增靶动物的,执行3年监测期。四、为鼓励支持蜂、蚕、鸽子、赛马等少数动物用药研发工作,满足用药需求,其临床试验承担单位可不需报告和接受兽药GCP监督检查,但试验方案、过程和原始记录等应按照兽药GCP要求实施。附件:1.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2.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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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沈建忠院士:安全的食品既是生产出来的,也是检测出来的——第四届中国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大会·院士创新会

畜禽养殖为民众肉蛋奶供应、农民增收、保障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畜牧产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大健康”产业链的重要环节。怎样促进大健康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2020年9月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理事长沈建忠在第四届中国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大会院士创新会上,带来《浅谈畜禽健康养殖与食品安全》主题报告。沈建忠院士系统阐述了畜禽健康养殖与食品安全的关系,并提出了对于“减抗”的观点和看法。沈建忠,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和技术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首席科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主任,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任。兼任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JECFA)专家,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毒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物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主要从事基础兽医学领域中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的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一、我国畜禽养殖业基本概况沈建忠院士介绍了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状况,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畜牧业高速发展,成就巨大。畜禽规模化是养殖业发展方向,给养殖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规模化程度总体较低,需进一步提高;农牧结合、种养一体化是产业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大数据、人工智能将会给养殖业带来革命性变化;养殖业从数量的发展到质量的发展,提质增效是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化养殖业发展的必然需求,集团化、全产业链布局是未来养殖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然而,当前我国养殖业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养殖效益总体低下;疫病、生物安全问题突出;生产设施设备落后;新技术应用不成熟等。沈院士表示,当前抗菌药物使用过多使用导致的问题十分严重,细菌耐药性和药物残留带来的危害,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细菌耐药性问题是21世纪人类健康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全球每年因细菌抗生素耐药造成约70万人死亡,至2050年这个数字可能将激增至1000万,亚洲和非洲的死亡率约是北美、欧洲等地区的两倍。持续的药物压力是加速耐药性产生和水平传播的主因,抗生素在人医临床及动物养殖业中的广泛使用导致耐药菌大量出现。抗生素及耐药菌经医院、养殖场的废水及动物和人的排泄物排放至环境,造成污染。抗生素还会直接由药厂的废水排放至环境中,加剧耐药性发展。世界各国及组织高度重视抗生素耐药性的危害。2015年起,WHO、OIE、FAO等均发布了应对抗生素耐药性相关的行动计划,均强调了控制耐药性需要人医、兽医、农业、环境、经济等各领域的共同合作。2016年联合国大会各国领导人与WHO、OIE、FAO等国际组织共同商议抗生素耐药性解决方案,其中明确指出要控制食品行业大量抗菌药物的应用。三、关于“减抗”的一点看法关于“减抗”,沈建忠院士表示,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动物健康养殖离不开抗菌药物的使用,但将来一定是谨慎、合理的使用。谈及未来,沈建忠院士提出要加快新型专用抗菌药物的开发,提高现有抗菌药物的使用效率,加速抗菌药物替代产品的研发。延长现有抗菌药物的使用寿命可谓迫在眉睫,这需要加强精准诊断、合理用药,降低“选择性压力”;发展宿主导向的抗菌疗法,扶正祛邪;以及开发新型抗菌增效剂,实现联合用药。近年来,抗菌替代物发展迅速,如植物提取物、酸化剂、微生态制剂、酶制剂、寡聚糖、抗菌肽、噬菌体等,逐渐成为“减抗替抗”政策实施的主力产品。但替抗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功能性质难以科学界定,有的存在安全隐患。(来源:牧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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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2020年8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分析

维德维康对2020年8月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湖北、浙江、广东省等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并摘取了禽蛋、水产、鸡肉、猪牛羊肉的兽药检出不合格信息,总结比对:水产类检出不合格数量最多(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占比较多),其次是禽蛋(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占比较多),牛羊肉(克仑特罗、氧氟沙星占比较多),猪肉(磺胺类占比较多),禽肉(恩诺沙星占比较多)。2020年8月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管局通报的食用农产品兽药检出不合格信息汇总分析(点击可查看大图)详细信息如下表(点击可查看大图)药物介绍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之化学合成抑菌剂,广谱杀菌药,对支原体有特效。喹诺酮类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力强、作用迅速、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于防治动物的细菌性疾病。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为提高防治效果,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药物滥用现象,从而使得喹诺酮类药物对畜禽和水产动物产生毒副作用,并且影响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ng/g。

企业动态

2020.09.17

农业农村部通报2020年上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上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监测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检合格率为99.2%(按2019年同口径计算为99.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同口径上升0.4个百分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于今年3月启动《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上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30个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共随机抽检1138家水产养殖场的草鱼、对虾等23种水产品1866批次,检测了孔雀石绿、氯霉素和氧氟沙星等10项禁(停)用药物指标,共检出15个样品禁(停)用药物超标。农业农村部指导有关省份,依法对违法用药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罚,已无害化处理不合格水产品1.28吨,对相关企业处罚金7.4万元。   从全国抽检结果看,北京、天津等23个省(区、市)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100%,罗非鱼、大黄鱼等15个养殖品种的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100%。农业农村部已将上半年监控情况通报各地,要求各地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做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开展规范用药法律培训,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厂商

2020.09.16

维视角 67期

- 了解兽药说明书,理解制定休药期的必要性- 非洲猪瘟疫苗将进入扩大临床和生产性试验-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 浙江启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三年行动- 江苏3项“利剑”保“舌尖安全”- 辽宁省将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山西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流行病学 | 2019 年亚欧地区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分析- 英太格瑞顺利通过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  2020年7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分析 -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动物及动物......- 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 农业农村部通报2020年上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 2020年第二季度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7.1% 比去......-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 中小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生猪产业相关人员动物防疫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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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2020年第二季度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7.1% 比去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信息,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91个品种130项参数8323个样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7.1%,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共监测了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151个地级市的636个菜果茶生产基地、435辆蔬菜和水果运输车、213个屠宰场、253个养殖场、657辆(个)水产品运输车(暂养池)、1252个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和超市。监测结果显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4%、92.6%、97.9%、98.5%和94.8%。    从监测品种看,抽检的蔬菜中,根菜类全部合格,食用菌、瓜类、白菜类抽检合格率较高,分别为99.6%、99.5%、99.4%。抽检的畜禽产品中,猪肝全部合格,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9%、99.3%、98.9%、98.3%和96.1%。抽检的大宗养殖水产品中,鲢鱼、鲶鱼全部合格,鳙鱼、罗非鱼合格率相对较高,分别为99.3%、98.1%。    农业农村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对生产环节发现的问题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及飞行检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针对水产品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引导种植养殖者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厂商

2020.08.27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但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问题时有反映。为切实推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持生猪生产恢复向好势头,现就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违法研制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科研教学单位、企业等所有兽医实验室开展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是否违法从事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活动;对实验室冰箱保存的无标签疫苗、病料或成份不明的试剂,要开展检查检测确认;对实验活动记录等要进行仔细核查。如发现有非洲猪瘟疫苗制苗用种毒或试制疫苗,要进一步核实种毒和试制疫苗的使用和去向情况。如发现涉嫌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线索,要立即立案查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疫苗实验室研究、临床试验单位和中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究的实验室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活动、临床试验等是否经过审批,临床试验范围等是否与批准的试验方案一致,中试条件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转移中试产品及其种毒行为等。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相关实验室研究活动、临床试验或非法转移中试产品及其种毒的,要立案查处,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隐蔽场所、原材料出入库情况、试验动物购买和使用情况、资金往来情况等,全面查找非法制售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制售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疫苗生产销售数量和销售对象、生产种毒来源等信息,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是否存在经营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等非法疫苗行为。重点检查无标签疫苗、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等情况,全面查找违法经营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假疫苗来源、销售对象和数量等信息,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开展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重点检查冰箱冰柜是否保存有可疑疫苗、疫苗购买记录、免疫接种记录、检测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全面查找违法使用假疫苗线索。如发现违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要进一步核查假疫苗来源和数量等信息,并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一查到底。对养殖企业(场、户)使用非洲猪瘟非法疫苗免疫接种的猪只,一经检测为阳性的,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予以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   五、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疫苗毒鉴别检测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按照《2020年全国非洲猪瘟监测方案》组织做好辖区内非洲猪瘟监测基础上,要组织开展鉴别检测,对来自养殖场、采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组织、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样品,可按照“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见附件)进行鉴别检测。鉴别检测结果显示为基因缺失病毒的,各检测单位要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及样品来源信息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单位,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立案查处。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流行病学中心在开展非洲猪瘟病毒监测的同时,要对来自养殖场、采用实时荧光PCR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组织、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样品进行鉴别检测。鉴别检测结果显示为基因缺失病毒的,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及样品来源信息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六、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苗“五禁止”监管措施   非洲猪瘟疫苗监管工作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影响深远,采取强力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是目前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面临的紧迫任务。为保证非洲猪瘟疫苗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苗“五禁止”监管措施,即:禁止未经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禁止未经审批开展临床试验,禁止生产非法疫苗,禁止经营非法疫苗,禁止使用非法疫苗。对存在违法研制生产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经查实,全部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进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我部畜牧兽医局。 附件: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0年8月24日抄送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附件 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 .docx(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厂商

2020.08.27

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食用农产品、饮料等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日前,该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88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7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介绍,13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食糖、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中,粮食加工品6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3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2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3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4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饮料7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为:1.北京赵启祥干果经营部经营的西瓜子,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嘉佳飘香酒楼经营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3.北京长陵国华餐厅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4.北京惠源富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5.北京臧明强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6.北京祥龙鸣阁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7.标称北京市继远斋食品厂生产,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经营的龙须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8.北京杨庄顺兴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张国龙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9.北京鼎盛田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油麦菜,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鼎盛田园商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10.北京越打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季星河分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北京祥烁盛鑫商贸中心经营的胖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12.标称廊坊市顺景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众起天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中新经纬APP)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转自:腾讯新闻

厂商

2020.08.27

2020年7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分析

维德维康对2020年7月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湖北、浙江、广东省等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并摘取了禽蛋、水产、鸡肉、猪牛羊肉的兽药检出不合格信息,总结比对:水产类检出不合格数量最多(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占比较多),其次是禽蛋(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占比较多),禽肉(恩诺沙星、尼卡巴嗪、呋喃唑酮代谢物占比较多),牛羊肉(克仑特罗、五氯酚酸纳占比较多),猪肉(磺胺类占比较多)。2020年7月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管局通报的食用农产品兽药检出不合格信息汇总分析 详细信息如下表 药物介绍尼卡巴嗪又被称为球虫净,是一种广谱、高效和性能稳定的抗球虫饲料药物添加剂,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鸡等禽类因感染鸡盲肠球虫和堆型、巨型、毒害和布氏艾美耳球虫所导致的球虫病。由于效果较好,安全性相对较高,因此它被广泛应用于对鸡的养殖。目前,关于尼卡巴嗪生理毒性的研究显示,当长期摄入正常剂量的80倍后,雄鼠精子畸变率明显增加。因此应注意控制使用剂量,在实际使用剂量范围内应用是安全的。长期食用此类药物含量超标的鸡肉,可能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风险。《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禽(肌肉、皮/脂、肝、肾)的残留限量为200μgkg。 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氣酚钠,易溶于水、醇、丙酮,不溶于苯,有臭味。它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养殖户还曾把它作为杀螺剂,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专杀福寿螺、钉螺。由于它的水溶性,使它极易扩散,造成水或土壤污染。然后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其他牲畜的体内。据相关风险监测研究显示,该物质易蓄积在动物体内,从而造成其含量超标。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轻者出现乏力、头昏、恶心,重者高烧、昏迷甚至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五氯酚酸纳被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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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7

维德维康亮相第五届中国西部畜牧业博览会

8月5日,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主办,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支持,陕西省畜牧业协会等共同承办的“2020第五届中国西部畜牧业博览会暨奶山羊产业发展大会”在陕西杨凌示范区农高会D馆隆重开幕。今年畜博会以“科技引领·生态循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展览展示、中国奶山羊产业发展大会、西部奶牛产业创新发展论坛、西部猪病论坛、西部生物发酵饲料创新论坛、西部兔业创新发展论坛、西部畜牧兽医职业教育论坛等八项活动。共有来自北京、上海、山东等19个省市自治区近300家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推广畜牧产业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有力促进了畜牧业产业合作、技术交流。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企业受邀参加此次展会,展览过程中,新老客户纷纷莅临展位,对羊奶中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和非法添加等产品互相探讨,并对战略合作进行了初步的交流。本届畜博会及论坛为我国西部地区探寻产业发展新路径,破解产业困局发挥了作用,也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平台。维德维康将持续突破创新,用优质的快检产品来协助羊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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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农兽药残留超标最突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80697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2915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11%,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从食品抽样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2.07%、1.48%、1.40%、1.32%、0.36%、0.14%。与去年同期相比,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等24类食品不合格率有所降低,其中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抽检不合格率下降3.99和2.52个百分点,蜂产品等9类食品不合格率略有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36.42%、20.03%、18.78%;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7.77%;重金属等元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6.18%;有机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5.26%。   针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严格控制检出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   特此通告。  2020年上半年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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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农业农村部:2020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报告

2020年上半年,全国农业农村部门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农业稳产保供的要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坚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总体上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舆情热度较往年同期降低,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局势的好转,舆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逐步上升,网民关注的热门话题主要集中在“春耕生产与农资打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新冠肺炎疫情与农产品食用安全”三个方面,舆情形象整体上以正面为主。一、上半年舆情监测的总体情况截至6月30日,中国农科院质标所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团队累计监测相关舆情信息102.1万条,累计编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快报》137期,其中专题分析报告15期,涉及舆情样本数据483条,较2019年同期增加了5个百分点。从样本分析结果看,上半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舆情占比达73.04%,显著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舆论场中主要声量为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线积极抗击疫情、助力稳产保供的正能量新闻,新闻曝光的直接负面性事件占比进一步缩小。有赖于多方力量的联合介入,上半年关于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正确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消费指导类舆情占比进一步提高,占比8.49%,新增谣言数量明显减少。从舆情时间节点看,1-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显示度偏低。3月开始,舆情活力开始释放,并在4-5月期间达到高峰。特别是2020年两会召开前夕,舆论场中涌现出众多代表、委员关于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的讨论话题,进一步推高了舆情走势。从舆情传播渠道看,权威官媒依旧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以新华网、农民日报为主要的官媒渠道占据了超过7成的正面舆情来源。同时,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社)、澎湃新闻(上海报业集团)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监督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上半年舆情发展的主要特点(一)疫情防控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舆论肯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为确保“稳产保供”和全年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专家编写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全面指导基层农安操作工作;引导各级质检机构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在农产品供应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部署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特别是,农业农村部于今年3月全面部署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在全国掀起了“打击假劣农资 保卫春耕生产”热潮。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线的各项工作获得了舆论界的肯定,其中仅开展“春雷”行动相关的正面报道就超过90万条,对于各地查获假劣农资案件,网民纷纷给予好评。(二)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代表的制度创新话题受到广泛关注。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全面部署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疫情期间,合格证的试行成为既减少人员接触又压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农业农村系统内迅速围绕制度概念、试行范围、操作细节、应用效果等方面展开了讨论,相关舆情占到上半年舆情样本总量的4%。2月举行的全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线上师资培训受到基层欢迎,超过7万人线上参与,其中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2.8万人,线上平台累计收到评论4.1万条,学员纷纷表达了对本次培训形式和内容的赞赏。除了合格证制度,今年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被多位代表、委员提及;6月以来,由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暴发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关于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话题引爆舆论。(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老谣新炒”问题突出。上半年,未监测到具备显著负面影响的新生谣言。但一些过往的谣言通过假借新冠肺炎疫情的现实背景,再度出现了恶意传播。例如,今年2月,一篇题为《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的忏悔书!曝光巨大黑幕!》的文章在网络中大量传播,文中详细描述了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内部经营的所谓“黑幕”,引发网上广泛关注。经舆情回溯调查,2016年端午节前后网络中即出现类似传言,当时所谓的忏悔人是“宁波余姚人徐翠芹”,且宁波余姚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辖区内相关市场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网传情况,解放日报等媒体已及时对传言进行了澄清,并邀请有关专家就黄鳝、虾蟹等水产品使用避孕药问题进行了科普解读。后经警方调查发现,上述谣言系江苏一犯罪团伙蓄意将旧帖拼接篡改、偷换内容,并套上和疫情有关的标题,借疫情热点造谣传播。除此之外,上半年已先后出现有关“速生鸡”“植物激素”“农残最高的五种蔬菜”“打针西瓜”等多起“老谣新炒”事件。对此,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行业专家撰写解读材料,通过新华网、农民日报等权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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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如何做到科学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来源:兽药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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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饲料中风险物质的筛查与确认导则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LC–HRMS)》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饲料中风险物质的筛查与确认导则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LC–HRMS)》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饲料中风险物质的筛查与确认导则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LC–HRMS)农业农村部2020年7月3日(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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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

为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0年7月22日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按照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结合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要求,国家组织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等外来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做好非洲猪瘟和“3 + 2”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牛海绵状脑病监测方案按照《国家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防范指导意见》要求实施。本计划涉及的其他动物疫病病种,各地应按照 国家动物疫病防治指导意见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做好马传染性贫血和马鼻疽监测工作。国家设立固定监测点,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和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工作(定点监测和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发)。加强动物疫情风险分析评估,做好新发病和外来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结合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持续开展疫病净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主要疫病监测。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时,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农业部公告第898号等规定,取得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许可。二、基本原则(一) 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各地要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流行特点、防控现状和畜牧业生产情况,科学制定监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被动监测,强化临床巡查和疫病报告,逐步探索将动物诊疗单位和养殖企业执业兽医诊断报告信息纳入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体系。继续做好主动监测,全面获取监测数据。根据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指导性。(二)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各地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要对监测发现的疫病变化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病的发生发展趋势。一旦出现下列情形,要及时开展紧急调查监测工作:一是确诊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新发疫病或牛肺疫等已经消灭的疫病;二是猪瘟等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出现明显变化;三是部分地区(场户) 较短时间出现大量动物发病或不明原因死亡,且蔓延较快。(三)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国家和省级监测以病原学监测为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地市和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原学监测,同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国家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经费重点用于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A型、0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H7亚型)的病原学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布鲁氏菌病的血清学监测、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监测、包虫病监测和小反刍兽疫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有条件的省份可开展布鲁氏菌病病原学监测与流 行病学调查。(四)疫病监测与净化评估相结合。加大对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养殖场疫病监测力度,推动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企业主动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对相关养殖企业开展净化效果评估。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本省动物疫病净化效果的 监督评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三、任务分工(一)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购买国家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所需试剂及部分防护用 品;负责组织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实施情况的 检查和考核,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计划。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本计划要求,组织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开展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净化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时完成监 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定期开展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疫病形 势会商工作。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及时开展紧急监测,指导疫情处置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和评价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诊断制品标准化和质量监管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分中心、各有关单位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和牛结核病等疫病的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疫病监测诊断与相关调查研究工作,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相关防控政策建议。(三) 各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依据本计划,结合本辖 区动物养殖情况、流通模式、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国 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监测发现阳性样品的,应及时送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分析鉴定,及时掌握病原变异情况。(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种源净化工作,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疫病净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按国家计划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作。申请评估免疫无疫区或非免疫无疫区所在地的监测工作, 依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执行。四、结果报送和信息反馈(一)疫病监测结果报送。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将动物疫病监测信息和疫情信息及时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报送一次监测分析报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根据所监测动物疫病特点,通过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将动物疫病监测信息及时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抄送样品来源省份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半年报送一次非洲猪瘟、口蹄 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分析报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分析报告报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每半年报送一次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分析报告报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时,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开展紧急监测工作,以快报方式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各地要严格疫情报告工作,在监测中发现非洲猪瘟、家禽H5和H7亚型流感、口蹄疫等病原学阳性的,及时将阳性样品送国家兽医参考进行分析。对其他病种,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及时上报、送检。(二)流行病学调查和外来疫病监测结果报送。各省级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报送一次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报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发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时,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将流行病学调查表、现场调查评估报告等信 息抄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各相关检测机构和兽医实验室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 将上季度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临床监视结果报送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全年外来动物疫病监测监视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 将上季度的全国外来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及时将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报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五、保障措施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将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本计划的 执行情况,特别是疫情上报、信息上报、监测阳性结果上报和阳性样品送检情况,结合“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开展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评价,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国家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所需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协调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做好经费预决算工作,主要用于采样、试剂、检测、评估、分析等与调查监测相关工作,并配合 有关部门,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附件:1.非洲猪瘟监测计划2. 动物流感监测计划3. 口蹄疫监测计划4. 布鲁氏菌病监测计划5. 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6. 马鼻疽监测计划7. 马传染性贫血监测计划8. 血吸虫病监测计划9. 包虫病监测计划10.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划11. 猪瘟监测计划12. 新城疫监测计划13. 牛结核病监测计划14. 狂犬病监测计划15. 非洲马瘟监测计划16.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监测计划17. 免疫无口蹄疫区监测计划18. 高致病性禽流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监测计划19. 广州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监测计划20.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方案21. 主要禽群疫病专项调查方案22. 主要家畜疫病专项调查方案23. 小反刍兽疫专项调查方案24. 家畜布鲁氏菌病专项调查方案25. 牛结核病专项调查方案26. 牛结节性皮肤病专项调查方案27. 猪囊尾蝴、旋毛虫病专项调查方案28. 非洲猪瘟专项调查方案29.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成本效益调查方案30. 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区域)实验室完整通知附件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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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抽检汇总分析】问题还是老几样,源头把控是关键啊

维德维康市场部对2020年上半年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四川、浙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通告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并摘取了鲜蛋、水产、鸡肉、猪牛羊肉的兽药检出不合格信息,总结比对:水产类检出不合格数量最多(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西林占比较多),其次是禽肉(磺胺类、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占比较多),鲜蛋(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金刚烷胺占比较多),牛羊肉(克仑特罗、磺胺类、氧氟沙星占比较多),猪肉(磺胺类、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占比较多)。详细数据: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6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5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4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3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2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1月)各食品类别中抽检不合格项次较多药物的相关国家标准如下:在抽检不合格项目中禁用、停用兽药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效且规范的做好养殖环节的兽药使用是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输出的关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与蛋鸡产蛋期禁用、乳畜泌乳期禁用、停止使用的药物是一回事吗? 答: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与蛋鸡产蛋期禁用、乳畜泌乳期禁用、停止使用的药物不是一回事,不能简单划等号。 蛋鸡产蛋期禁用和乳畜泌乳期禁用的药物,一般都有明确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其他动物、组织的残留限量标准,与禁用清单品种有本质区别。规定产蛋期禁用或泌乳期禁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药物研发时缺乏相关研究数据,二是产蛋期间或泌乳期间较难执行休药期。临床上使用蛋鸡产蛋期或乳畜泌乳期禁用的药物,或在鸡蛋、牛奶中检出相关药物的残留,属于养殖环节超范围、不规范用药范畴。 洛美沙星等农业农村部已明确要求停止使用的药物,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有潜在的风险隐患,不符合禁用清单遴选原则,但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不再允许这些药物用于养殖生产,与禁用清单品种不同。临床上使用这些药物,或在动物产品中检出这些药物的残留,应属养殖环节超范围、不规范用药范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发布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答记者问)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其中“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使用未批准的药物及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在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答记者问中提出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重点如下:  一是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紧盯重点食品、重点指标、重点区域,对检出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组织实施好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完成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二是持续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加大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研判力度,为强化监管、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提供依据,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三是持续加大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和风险交流。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分类公布和加强抽检信息解读。每周公布监督抽检信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对于在动物性食品中禁止和停止使用的药物检出判定问题,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已组织申报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相关修订任务:制定《氟苯尼考在鸡蛋中的限量》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最大残留限量》立项理由: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已停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执法依据。制定《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药物最大残留限量》立项理由:在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药物,缺少鸡蛋中检出的执法依据。   查看全文: 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拓展阅读【蛋】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整理及快速检测方案【畜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整理及快速检测方案【禽类组织】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整理及快速检测方案农业农村部2020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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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

【聚焦3.15】海参“水太深”!维德维康提供快速检测方案

7月16日晚,“3.15”晚会揭露山东即墨部分海参养殖户违规使用敌敌畏清池,养殖生产过程使用抗生素盐酸土霉素原粉,加工过程使用麦芽糊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出意外的触目惊心。敌敌畏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按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使用者不得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而敌敌畏的使用范围并不包括海参养殖。兽药原粉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动物养殖业也会使用抗生素,可对于兽药原粉来说其浓度高,使用时容易引发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十七条,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麦芽糊精在海参养成后,为了给干海参增重,不法商贩用了糖之外的另一个招数:麦芽糊精。麦芽糊精是通过裂解得到的糖类,甜味很淡,价格比较低廉。以麦芽糊精增加海参重量,是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的消费欺诈。同时,用麦芽糊精浸泡的海参还有健康隐患。麦芽糊精甜度低,但因为它是由淀粉水解得到的,所以比淀粉更容易被人体水解消化吸收,也会比淀粉更快地升高血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050-2017 干海参加工技术规范》中,加工干海参的辅料仅有食盐,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及辅料。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将在近期组织山东、辽宁等海参主产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等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清查,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海参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在消费者的眼中,海参代表的是营养和健康。但在海参的养殖、加工环节,不法分子违规使用农药、兽药、添加剂的行为,让消费者无法分辨海参品质的好坏,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破坏了我们的自然环境,还严重危害了整个水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无小事,农业和食品生产者应采取良好做法,确保所有消费者可以获取安全、健康和营养食品,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聚焦3.15】维德维康海参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方案??[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维德维康”)是一家专注于食品中有害化合物(农兽药、非法添加物等)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动物疫病快速诊断技术的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致力于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企业及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的检测技术、检测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热线:400-860-8088延伸阅读: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3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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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2020年中国羊乳制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庭的膳食结构得到普遍改善,人们对乳制品消费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乳制品的消费需求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善,中国乳制品行业市场向好。预测2025年中国乳制品产量近3000万吨。奶源生产经营初见规模目前,奶山羊的生产和经营在国内部分地区正在形成规模,主要集中在陕西、山西、甘肃、山东一带,其中40%奶源出自陕西,60%在其他地区。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中要求“积极发展乳肉兼用牛、奶水牛和奶山羊等其他奶畜生产,进一步丰富奶源结构”,标志着羊乳产业的发展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陕西省维持羊乳行业的坚固地位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对羊乳产业高度重视,由于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陕西省羊乳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成为了全国主要的奶山羊养殖基地。未来5年陕西省将打造“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营业收入达千亿元产值的全产业链,其中婴幼儿配方羊乳粉销售收入将在60亿元左右。国家政策利好带来机遇国家奶业振兴发展战略也给羊乳制品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在产品配方注册制正式实施后,羊乳制品行业逐渐规范化发展,消费者对国产羊乳制品的信心增加,羊乳制品行业将会迎来一轮新的快速发展期。国务院于2019年1月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羊乳制品行业发展趋势1羊乳制品消费高速增长,行业进入全产业链快速增长期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促使乳制品加工企业开始注重奶源建设;消费升级引起居民对乳制品的需求多样化、高端化;居民收入的提高使得乳制品加工企业开始注重营销渠道建设。乳制品加工企业已经进入奶源、产品、渠道全产业链竞争的新时期,羊乳粉成为乳制品加工企业普遍看好的细分领域之一。未来5-10年,伴随消费需求的增长,全产业链的均衡发展将引领羊乳制品行业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2羊乳制品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将有所提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乳制品加工业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以及对现有乳制品加工企业的整顿,我国羊乳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市场份额开始转向品牌知名度高、实力强、规模效益显著的企业。但总体来说,我国羊乳制品在整个乳制品行业市场份额中占比较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羊乳制品加工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优化我国羊乳制品工业结构,提升产业集中度依然任重而道远。3羊乳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规模化养殖程度提升随着生鲜羊乳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一些具有领头作用的羊乳企业开始强化自有奶源基地建设、奶源安全系统建设和奶源成本控制,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人员、信息和管理上的优势,有效推进奶山羊的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养殖新模式,开始把以往的一家一户的散养模式逐步转变为家庭适度规模和规模化养殖小区,实现高效、优质、高产养殖,确保羊乳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政策引导及行业发展趋势需要,羊乳制品加工企业已经逐步开始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在奶山羊养殖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未来我国羊乳产业规模化养殖程度将不断提升。4市场细分和产品差异化程度提高,高品质的特色产品丰富羊乳制品消费我国奶山羊养殖技术及羊乳制品加工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选用羊乳制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羊乳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促进因素。在羊乳制品消费量快速增长、行业竞争加剧的同时,对乳品品质和种类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直接表现为乳制品的市场细分将不断强化,以质量、信誉和服务为核心的品牌竞争将日益激烈,品牌效应将得到更好的发挥。(来源:乳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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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警惕牛结节性皮肤病!我国多地已确诊发生该疫情

牛结节性皮肤病,又称牛结节疹、牛结节性皮炎或牛疙瘩皮肤病,是一种牛的痘病。临床特征包括发热,皮肤、粘膜和内脏器官出现结节,机体消瘦,淋巴结肿大,皮肤水肿;在奶牛上会导致产奶量突然下降,母牛不孕、流产,公牛暂时或永久性不育,肉牛生产性能下降,损坏皮张,甚至因为继发细菌感染而导致动物死亡,从而对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2020年以来,全国共有福建长汀、江西赣州、广东潮州、安徽黄山、浙江金华等地确诊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6起。日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就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有关情况作出了通报。原文如下: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浙江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7月1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认,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发生一起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该批牛共26头,发病3头,死亡1头。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有关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已扑杀2头发病牛且无害化处理,并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全国共有福建长汀、江西赣州、广东潮州、安徽黄山、浙江金华等地确诊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汇总表附后)。请各地按照我部前期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 附件 2020年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统计表单位:头 序号 确诊日期 地址 存栏数 发病数 病死数 扑杀数 1 6月5日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南安村3户养殖户 70 25 0 25 2 6月15日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九堡镇松燕村养殖户 24 2 0 2 3 6月22日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紫霄镇西坑村山下组养殖户 1 1 0 1 46月25日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三乐屋村养殖户 42 11 4 0 56月30日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芳口村养殖户 26 13 1 12 6 7月12日 浙江省金华市康民菜牛有限公司(金华市牲畜交易市场) 26 3 1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工作,保障养牛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治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0年7月10日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治技术规范牛结节性皮肤病(Lumpyskindisease,LSD)是由痘病毒科山羊痘病毒属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引起的牛全身性感染疫病,临床以皮肤出现结节为特征,该病不传染人,不是人兽共患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农业农村部暂时将其作为二类动物疫病管理。为防范、控制和扑灭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牛结节性皮肤病的诊断、疫情报告和确认、疫情处置、防范等防控措施。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2.诊断2.1流行病学2.1.1传染源感染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的牛。感染牛和发病牛的皮肤结节、唾液、精液等含有病毒。2.1.2传播途径主要通过吸血昆虫(蚊、蝇、蠓、虻、蜱等)叮咬传播。可通过相互舔舐传播,摄入被污染的饲料和饮水也会感染该病,共用污染的针头也会导致在群内传播。感染公牛的精液中带有病毒,可通过自然交配或人工授精传播。2.1.3易感动物能感染所有牛,黄牛、奶牛、水牛等易感,无年龄差异。2.1.4潜伏期《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8天。2.1.5发病率和病死率发病率可达2%~45%。病死率一般低于10%。2.1.6季节性该病主要发生于吸血虫媒活跃季节。2.2临床症状临床表现差异很大,跟动物的健康状况和感染的病毒量有关。体温升高,可达41℃,可持续1周。浅表淋巴结肿大,特别是肩前淋巴结肿大。奶牛产奶量下降。精神消沉,不愿活动。眼结膜炎,流鼻涕,流涎。发热后48小时皮肤上会出现直径10~50mm的结节,以头、颈、肩部、乳房、外阴、阴囊等部位居多。结节可能破溃,吸引蝇蛆,反复结痂,迁延数月不愈。口腔黏膜出现水泡,继而溃破和糜烂。牛的四肢及腹部、会阴等部位水肿,导致牛不愿活动。公牛可能暂时或永久性不育。怀孕母牛流产,发情延迟可达数月。牛结节性皮肤病与牛疱疹病毒病、伪牛痘、疥螨病等临床症状相似,需开展实验室检测进行鉴别诊断。2.3病理变化消化道和呼吸道内表面有结节病变。淋巴结肿大,出血。心脏肿大,心肌外表充血、出血,呈现斑块状瘀血。肺脏肿大,有少量出血点。肾脏表面有出血点。气管粘膜充血,气管内有大量粘液。肝脏肿大,边缘钝圆。胆囊肿大,为正常2~3倍,外壁有出血斑。脾脏肿大,质地变硬,有出血状况。胃粘膜出血。小肠弥漫性出血。2.4实验室检测2.4.1抗体检测采集全血分离血清用于抗体检测,可采用病毒中和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方法。2.4.2病原检测采集皮肤结痂、口鼻拭子、抗凝血等用于病原检测。2.4.2.1病毒核酸检测:可采用荧光聚合酶链式反应、聚合酶链式反应等方法。2.4.2.2病毒分离鉴定:可采用细胞培养分离病毒、动物回归试验等方法。病毒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农村部指定实验室进行。3.疫情报告和确认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规定,对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实行快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牛出现疑似牛结节性皮肤病症状,应立即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通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的程序认定疫情。3.1可疑疫情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后,应立即指派两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场,开展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符合牛结节性皮肤病典型临床症状的,判定为可疑病例,并及时采样送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可疑疫情。3.2疑似疫情可疑病例样品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经认可的实验室检出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核酸的,判定为疑似病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疑似疫情。3.3确诊疫情疑似病例样品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其中各省份首例疑似病例样品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复核,检出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核酸的,判定为确诊病例。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疫情;涉及两个以上关联省份的疫情,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疫情。在牛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由疫情发现地负责报告、处置,计入牛只输出地。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疑似、确诊病例所在省份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将疑似、确诊疫情及其处置情况、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终结情况等信息按快报要求,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依程序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疫情信息。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发布,农业农村部通过《兽医公报》等方式按月汇总发布。4.疫情处置4.1临床可疑和疑似疫情处置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牛只及其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做好蚊、蝇、蠓、虻、蜱等虫媒的灭杀工作,并对隔离场所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4.2确诊疫情处置4.2.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4.2.1.1疫点: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牛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散养牛以病牛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牧牛以病牛所在的活动场地为疫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牛的车、船、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牛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4.2.1.2疫区: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对运输过程发生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无扩散风险,可以不划定疫区。4.2.1.3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对运输过程发生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无扩散风险,可以不划定受威胁区。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媒介分布活动等情况,以及疫情追溯调查结果,综合评估后划定。4.2.2封锁必要时,疫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4.2.3对疫点应采取的措施4.2.3.1扑杀并销毁疫点内的所有发病和病原学阳性牛,并对所有病死牛、被扑杀牛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群病原学阴性牛应隔离饲养,采取措施防范吸血虫媒叮咬,并鼓励提前出栏屠宰。4.2.3.2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4.2.3.3对牛只排泄物、被病原污染或可能被病原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4.2.3.4对被病原污染或可能被病原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4.2.4对疫区应采取的措施4.2.4.1禁止牛只出入,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牛皮张、精液等产品调出。4.2.4.2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4.2.4.3对牛只养殖场、牧场、交易市场、屠宰场进行监测排查和感染风险评估,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监测发现的病原学阳性牛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群牛只隔离观察。4.2.4.4对疫区实施封锁的,还应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4.2.5对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4.2.5.1禁止牛只出入和未经检疫合格的牛皮张、精液等产品调出。4.2.5.2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4.2.5.3对牛只养殖场、牧场、交易市场、屠宰场进行监测排查和感染风险评估,及时掌握疫情动态。4.2.6紧急免疫疫情所在县和相邻县可采用国家批准的山羊痘疫苗(按照山羊的5倍剂量),对全部牛只进行紧急免疫。4.2.7检疫监管扑杀完成后30天内,禁止疫情所在县活牛调出。各地在检疫监督过程中,要加强对牛结节性皮肤病临床症状的查验。4.2.8疫情溯源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引入疫点的所有牛只及牛皮张等产品进行溯源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当有明确证据表明输入牛只存在引入疫情风险时,对输出地牛群进行隔离观察及采样检测,对牛皮张等产品进行消毒处理。4.2.9疫情追踪对疫情发生30天前至采取隔离措施时,从疫点输出的牛及牛皮张等产品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疫情扩散风险。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牛进行隔离观察及采样检测,对牛皮张等产品进行消毒处理。4.2.10解除封锁疫点和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牛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30天后,经疫情发生所在地的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4.2.11处理记录对疫情处理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详实的记录,并归档。5.防范措施5.1边境防控各边境地区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海关等部门,加强边境地区防控,坚持内防外堵,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与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接壤省份的相关县(市)建立免疫隔离带。5.2饲养管理5.2.1牛的饲养、屠宰、隔离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5.2.2养牛场(户)应提高场所生物安全水平,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灭杀饲养场所吸血昆虫及幼虫,清除孳生环境。5.3日常监测充分发挥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的作用,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监测。加强与林草等有关部门合作,做好易感野生动物、媒介昆虫调查监测,为牛结节性皮肤病风险评估提供依据。5.4免疫接种必要时,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采取免疫措施。实施产地检疫时,对已免疫的牛只,应在检疫合格证明中备注免疫日期、疫苗批号、免疫剂量等信息。5.5出入境检疫监管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与海关、边防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严禁进口来自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国家和地区的牛只及其风险产品,对非法入境的牛只及其产品按相应规定处置。5.6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大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对牛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治意识。(来源:农业农村部、兽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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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增加疫病18种

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6号公告。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相较2013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增加了埃博拉出血热。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共增加了17种,删除了10种:共患病由28种变为29种,删除了“鹿流行性出血病”,增加了“流行性出血病感染”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病”;牛病增加了3种“牛巴贝斯虫病”“出血性败血症”“泰勒虫病”;马病增加了“马疱疹病毒-1型感染”;猪病增加了“猪带绦虫感染\猪囊虫病”“塞内卡病毒病”“猪δ冠状病毒(德尔塔冠状病毒)”;禽病增加了“火鸡鼻气管炎(禽偏肺病毒感染)”;水生动物病删除了8种,增加了7种;其他动物病删除了“埃博拉出血热”。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共删除了3种。  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及渔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2020年1月15日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List of Quarantine Diseases for the Animals Im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6种)List A diseases口蹄疫Infection with foot and mouth disease virus猪水泡病Swine vesicular disease猪瘟Infection with classical swine fever virus非洲猪瘟Infection with 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尼帕病Nipah virus encephalitis非洲马瘟Infection with African horse sickness virus牛传染性胸膜肺炎Infection with Mycoplasma mycoides   subsp. mycoides SC (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牛结节性皮肤病Infection with lumpy skin disease virus痒病Scrapie蓝舌病Infection with bluetongue virus小反刍兽疫Infection with 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virus绵羊痘和山羊痘Sheep pox and Goat pox高致病性禽流感Infection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influenza新城疫Infection with Newcastle disease virus埃博拉出血热Ebola haemorrhagic fever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54种)List B diseases共患病(29种)Multiple species diseases狂犬病Infection with rabies virus布鲁氏菌病Infection with Brucella abortus, Brucella melit-ensis and Brucella suis炭疽Anthrax伪狂犬病Aujeszky’s disease(Pseudorabies)魏氏梭菌感染Clostridium perfringens infections副结核病Paratuberculosis (Johne’s disease)弓形虫病Toxoplasmosis棘球蚴病Infection with Echinococcus granulosus,Infection with Echinococcus multilocularis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osis施马伦贝格病Schmallenberg disease梨形虫病Piroplasmosis日本脑炎Japanese encephalitis旋毛虫病Infection with Trichinella spp.土拉杆菌病Tularemia水泡性口炎Vesicular stomatitis西尼罗热West Nile fever裂谷热Infection with Rift Valley fever virus结核病Infection with 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 complex新大陆螺旋蝇蛆病(嗜人锥蝇)New world screwworm(Cochliomyia hominivorax)旧大陆螺旋蝇蛆病(倍赞氏金蝇)Old world screwworm(Chrysomya bezziana)Q热Q Fever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Crimean Congo hemorrhagic fever伊氏锥虫感染(包括苏拉病)Trypanosoma Evansi infection (including Surra)利什曼原虫病Leishmaniasis巴氏杆菌病Pasteurellosis心水病Heartwater类鼻疽Malioidosis流行性出血病感染Infection with epizootic haemorrhagicdis-ease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病(Yersinia enterocolitica)牛病(11种)Bovine diseases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传染性脓疱性阴户阴道炎Infectious bovine rhinotracheitis/Infectious pustular vulvovaginitis牛恶性卡他热Malignant catarrhal fever牛白血病Enzootic bovine leukosis牛无浆体病Bovine anaplasmosis牛生殖道弯曲杆菌病Bovine genital campylobacteriosis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Bovine viral diarrhoea/Mucosaldisease赤羽病Akabane disease牛皮蝇蛆病Cattle Hypodermosis牛巴贝斯虫病Bovine babesiosis出血性败血症Haemorrhagic septicaemia泰勒虫病Theileriosis马病(11种)Equine diseases马传染性贫血Equine infectious anaemia马流行性淋巴管炎Epizootic lymphangitis马鼻疽Infection with Burkholderia mallei (Glanders)马病毒性动脉炎Infection with equine arteritis virus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Venezuelan equine encephalomyelitis马脑脊髓炎(东部和西部)Equine encephalomyelitis (East-ern and Western)马传染性子宫炎Contagious equine metritis亨德拉病Hendra virus disease马腺疫Equine strangles溃疡性淋巴管炎Equine ulcerative lymphangitis马疱疹病毒-1型感染Infection with equid herpesvirus-1(EHV-1)猪病(16种)Swine diseases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Infection with 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 virus猪细小病毒感染Porcine parvovirus infection猪丹毒Swine erysipelas猪链球菌病Swine streptococosis猪萎缩性鼻炎Atrophic rhinitis of swine猪支原体肺炎Mycoplasmal hyopneumonia猪圆环病毒感染Porcine circovirus infection革拉泽氏病(副猪嗜血杆菌)Glaesser’s disease(Haemoph-ilus parasuis)猪流行性感冒Swine influenza猪传染性胃肠炎Transmissible gastroenteritis of swine猪铁士古病毒性脑脊髓炎(原称猪肠病毒脑脊髓炎、捷申或塔尔凡病)Teschovirus encephalomyelitis(previously Enterovirus encephalomyelitis or Teschen/Talfan disease)猪密螺旋体痢疾Swine dysentery猪传染性胸膜肺炎Infectious pleuropneumonia of swine猪带绦虫感染\猪囊虫病Infection with Taenia solium(Porcine cysticercosis)塞内卡病毒病(Infection with Seneca virus)猪δ冠状病毒(德尔塔冠状病毒)Porcine deltacorona virus(PDCoV)禽病(21种)Avian diseases鸭病毒性肠炎(鸭瘟)Duck virus enteritis鸡传染性喉气管炎Avian infectious laryngotracheitis鸡传染性支气管炎Avian infectious bronchitis传染性法氏囊病Infectious bursal disease马立克氏病Marek's disease鸡产蛋下降综合征Avian egg drop syndrome禽白血病Avian leukosis禽痘Fowl pox鸭病毒性肝炎Duck virus hepatitis鹅细小病毒感染(小鹅瘟)Goose parvovirus infection鸡白痢Pullorum disease禽伤寒Fowl typhoid禽支原体病(鸡败血支原体、滑液囊支原体)Avian mycoplasmosis(Mycoplasma Gallisepticum, M. synoviae)低致病性禽流感Infection with Low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Reticuloendotheliosis禽衣原体病(鹦鹉热)Avian chlamydiosis鸡病毒性关节炎Avian viral arthritis禽螺旋体病Avian spirochaetosis住白细胞原虫病(急性白冠病)Leucocytozoonosis禽副伤寒Avian paratyphoid火鸡鼻气管炎(禽偏肺病毒感染)Turkey rhinotracheitis(avian metapneumovirus)羊病(4种)Sheep and goat diseases山羊关节炎/脑炎Caprine arthritis/encephalitis梅迪-维斯纳病Maedi-visna边界病Border disease羊传染性脓疱皮炎Contagious pustular dermertitis (Contagious Echyma)水生动物病(43种)Aquatic animal diseases鲤春病毒血症Infection with spring viraemia of carp virus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Epizootic haematopoietic necrosis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nfection with infectious haematopoietic necrosis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Infection with viral haemorrhagic septicaemia virus流行性溃疡综合征Infection with Aphanomyces invadans (epizootic ulcerative syndrome)鲑鱼三代虫感染Infection with Gyrodactylus Salaris真鲷虹彩病毒病Infection with red sea bream iridovirus锦鲤疱疹病毒病Infection with koi herpesvirus鲑传染性贫血Infection with HPR-deleted or HPRO infectious salmon anaemia virus病毒性神经坏死病Viral nervous necrosis斑点叉尾鮰病毒病Channel catfish virus disease鲍疱疹样病毒感染Infection with abalone herpesvirus牡蛎包拉米虫感染Infection with Bonamia Ostreae杀蛎包拉米虫感染Infection with Bonamia Exitiosa折光马尔太虫感染Infection with Marteilia Refringens奥尔森派琴虫感染Infection with Perkinsus Olseni海水派琴虫感染 Infection with Perkinsus Marinus加州立克次体感染Infection with Xenohaliotis Californiensis白斑综合征Infection with white spot syndrome virus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Infection with infectious hypodermal and haematopoietic necrosis virus传染性肌肉坏死病Infection with infectious myonecrosis virus桃拉综合征Infection with Taura syndrome virus罗氏沼虾白尾病Infection with 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 nodavirus (white tail disease)黄头病Infection with yellow head virus genotype 1螯虾瘟Infection with Aphanomyces astaci (crayfish plague)箭毒蛙壶菌感染Infection with Batrachochytrium Dendrobatidis蛙病毒感染Infection with Ranavirus species异尖线虫病Anisakiasis坏死性肝胰腺炎Infection with Hepatobacter penaei (necrotising hepatopancreatitis)传染性脾肾坏死病Infectious spleen and kidney necrosis刺激隐核虫病Cryptocaryoniasis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Freshwater fish bacteria septicemia鮰类肠败血症Enteric septicaemia of catfish迟缓爱德华氏菌病Edwardsiellasis鱼链球菌病Fish streptococcosis蛙脑膜炎败血金黄杆菌病Chryseobacterium meningsepticum of frog (Rana spp)鲑鱼甲病毒感染 Infection with salmonid alphavirus蝾螈壶菌感染 Infection with Batrachochytrium salamandrivorans鲤浮肿病毒病 Carp edema virus disease罗非鱼湖病毒病 Tilapia Lake virus disease细菌性肾病Bacterial kidney disease急性肝胰腺坏死Acute hepatopancreatic necrosis disease十足目虹彩病毒1感染 Infection with Decapod iridescent virus 1蜂病(6种)Bee diseases蜜蜂盾螨病Acarapisosis of honey bees美洲蜂幼虫腐臭病Infection of honey bees with Paenibacillus larvae (American foulbrood)欧洲蜂幼虫腐臭病Infection of honey bees with Melissococcus plutonius (European foulbrood)蜜蜂瓦螨病Varroosis of honey bees蜂房小甲虫病(蜂窝甲虫)Small hive beetle infestation(Aethina tumida)蜜蜂亮热厉螨病Tropilaelaps infestation of honey bees其他动物病(13种)Diseases of other animals鹿慢性消耗性疾病Chronic wasting disease of deer兔粘液瘤病Myxomatosis兔出血症Rabbit haemorrhagic disease猴痘Monkey pox猴疱疹病毒I型(B病毒)感染症 Cercopithecine Herpesvirus Type I(B virus)infectious diseases猴病毒性免疫缺陷综合征Simian virus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马尔堡出血热Marburg haemorrhagic fever犬瘟热Canine distemper犬传染性肝炎Infectious canine hepatitis犬细小病毒感染Canine parvovirus infection水貂阿留申病Mink aleutian disease水貂病毒性肠炎Mink viral enteritis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传染性肠炎)Feline panleucopenia (Feline infectious enteritis)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41种)Other diseases共患病(9种)Multiple species diseases大肠杆菌病Colibacillosis李斯特菌病Listeriosis放线菌病Actinomycosis肝片吸虫病Fasciolasis丝虫病 Filariasis附红细胞体病Eperythrozoonosis葡萄球菌病Staphylococcosis血吸虫病Schistosomiasis疥癣Mange牛病(5种)Bovine diseases牛流行热Bovine ephemeral fever毛滴虫病Trichomonosis中山病Chuzan disease茨城病Ibaraki disease嗜皮菌病Dermatophilosis马病(3种)Equine diseases马流行性感冒Equine influenza马媾疫Dourine马副伤寒(马流产沙门氏菌)Equine paratyphoid (Salmonella Abortus Equi.)猪病(2种)Swine diseases猪副伤寒Swine salmonellosis猪流行性腹泻Porcine epizootic diarrhea禽病(5种)Avian diseases禽传染性脑脊髓炎Avian infectious encephalomyelitis传染性鼻炎Infectious coryza禽肾炎Avian nephritis鸡球虫病Avian coccidiosis鸭疫里默氏杆菌感染(鸭浆膜炎)Riemerella anatipestifer infection绵羊和山羊病(7种)Sheep and goat diseases羊肺腺瘤病Ovine pulmonary adenocarcinoma干酪性淋巴结炎Caseous lymphadenitis绵羊地方性流产(绵羊衣原体病)Infection with Chlamydophila abortus (Enzootic abortion of ewes, ovine chlamydiosis)传染性无乳症Contagious agalactia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Contagious caprine pleuropneumonia羊沙门氏菌病(流产沙门氏菌)Salmonellosis(S.abortusovis)内罗毕羊病Nairobi sheep disease蜂病(2种)Bee diseases蜜蜂孢子虫病Nosemosis of honey bees蜜蜂白垩病Chalkbrood of honey bees其他动物病(8种)Diseases of other animals兔球虫病Rabbit coccidiosis骆驼痘Camel pox家蚕微粒子病Pebrine disease of Chinese silkworm蚕白僵病Bombyx mori white muscardine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Lymphocytic choriomeningitis鼠痘Mouse pox鼠仙台病毒感染症Sendai virus infectious disease小鼠肝炎Mouse hepatitis(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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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6月)

年6月份全国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中关于食用农产品中兽残不合格项目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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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我部近日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为规范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畜禽的检疫工作,严格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检疫范围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共列入33种畜禽,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各地要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要求,规范做好检疫工作。对于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动物,我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见附件),请各地严格贯彻执行。羊驼的产地检疫,依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执行,检疫对象暂定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小反刍兽疫。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执行。其他畜禽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要按照现行规程规定严格实施。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的检疫继续执行现行规程规定,暂不调整范围。   二、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各地要严格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对于畜禽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代为申报检疫的,严格查验畜禽养殖场(户)的委托书;要严格动物检疫操作,按照检疫规程要求,认真查验相关资料和畜禽标识,规范开展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测,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要坚决查处“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疫失职渎职情况要严肃问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建立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的动物检疫信息化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动物检疫监管效能。   三、积极做好动物检疫新要求的培训和宣传   各地要及时组织基层动物检疫人员学习和掌握动物检疫新的要求,确保有关工作有序落实到位;要做好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从事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各种监督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动物检疫监管合力。 附件: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农 业 农 村 部2020年6月8日附件   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动物检疫的对象、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工饲养的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及其皮张的检疫。   2. 检疫对象   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狂犬病、狐狸脑炎、传染性肝炎、炭疽、水貂阿留申病、伪狂犬病。   3. 检疫合格标准   3.1 动物检疫合格标准   3.1.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1.2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符合规定。   3.1.3 临床检查健康。   3.1.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2皮张检疫合格标准   3.2.1皮张按有关规定消毒。   3.2.2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   4.2.1查验动物有关资料   4.2.1.1 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4.2.1.2 官方兽医应了解散养户养殖情况,确认动物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4.2.2查验皮张有关资料:主要查验皮张的消毒记录。   4.3 临床检查   4.3.1 检查方法   4.3.1.1 群体检查   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   4.3.1.2 个体检查   通过视诊和触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3.2 检查内容   4.3.2.1出现体温升高,呈间歇性;有流泪、眼结膜发红、眼分泌物液状或粘脓性;鼻镜发干,浆液性鼻液或脓性鼻液;病畜有干咳或湿咳,呼吸困难。脚垫角化、鼻部角化,严重者有神经性症状;癫痫、转圈、站立姿势异常、步态不稳、共济失调、咀嚼肌及四肢出现阵发性抽搐等,怀疑感染犬瘟热。   4.3.2.2出现体温升高(39.4—40.6℃)和白细胞减少(由于白细胞进入肠腔而导致的丢失);呕吐、腹泻,同时伴有厌食、精神沉郁和迅速的脱水;粪便呈黄色或褐色,如果有血液则颜色会加深或带有血色条纹,严重的可能出现拉血,怀疑是细小病毒性肠炎。   4.3.2.3出现特有的狂躁、恐惧不安、怕风怕水、流涎和咽肌痉挛,最终发生瘫痪而危及生命,怀疑感染狂犬病。   4.3.2.4急性型病初食欲减退,体温高达41.5℃以上,渴欲增加、呕吐、高度兴奋、肌肉痉挛、感觉过敏、共济失调,在阵发性痉挛的间歇期表现精神萎靡,卧于笼舍一角,后期食欲废绝;亚急性型精神抑郁,体温呈弛张热,发病期达41℃以上,病畜躺卧,站立不稳,步态踉跄,后肢软弱无力,麻痹,截瘫或偏瘫,眼结膜和口腔黏膜苍白和黄疸,有的病例出现一侧或两侧角膜炎,心跳100—200次/min,脉搏无节律,软弱;慢性型病畜食欲减退或暂时消失,有时出现胃肠道障碍(腹泻和便秘交替)和进行性消瘦、贫血,结膜炎,怀疑感染狐狸脑炎。   4.3.2.5最急性病例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症状后数小时内死亡;急性病例出现精神沉郁、寒战怕冷、体温升高40.5℃左右,食欲废绝、喜喝水,呕吐、腹泻等症状;亚急性病例,症状反应较轻;上述急性期症状出现较轻外,还可见贫血、黄疸、咽炎、扁桃体炎、淋巴结肿大,特征性症状是在眼睛上,出现角膜水肿、混浊、角膜变蓝,眼睛半闭,羞明流泪,有大量浆液性分泌物流出,角膜混浊特征是由角膜中心向四周扩展,重者导致角膜穿孔,怀疑感染传染性肝炎。   4.3.2.6 出现原因不明而突然死亡或可视粘膜发绀、高热、病情发展急剧,死后天然孔出血、血凝不良,尸僵不全等,怀疑感染炭疽。   4.3.2.7出现急性病例食欲减少或丧失,精神沉郁,逐渐衰竭,死前出现痉挛,病程2—3天;慢性病例主要表现为极度口渴,食欲下降,生长缓慢,逐渐消瘦,可视粘膜苍白、出血和溃疡,怀疑感染水貂阿留申病。   4.3.2.8水貂出现呕吐、舌头外伸,食欲不振,被毛良好,后肢瘫痪、拖着身子爬行,严重的四肢瘫痪,个别咬笼死亡,口腔内大量泡沫黏液;狐狸、貉表现为咬毛,撕咬身体某个部位,用爪挠伤脸部、眼部、嘴角,舌头外伸,呕吐,犬坐样姿势,兴奋性增高,有的鼻子出血,有时在笼内转圈,有时闯笼咬笼,最后精神沉郁死亡的,怀疑感染伪狂犬病。   4.4 实验室检测   4.4.1 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实验室检测。   4.4.2实验室检测须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的实验室或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5. 检疫结果处理   5.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3 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人畜共患等动物疫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5.4 动物装载前和卸载后,畜主或承运人应当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6. 检疫记录   6.1 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6.2 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   6.3 记录保存。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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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有关规定,8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规定如下。  一、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应当利用自有设施设备,供自有养殖动物使用。  二、养殖者自行配制的饲料(以下简称“自配料”)不得对外提供;不得以代加工、租赁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对外提供配制服务。  三、养殖者应当遵守我部公布的有关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限制性使用规定,除当地有传统使用习惯的天然植物原料(不包括药用植物)及农副产品外,不得使用我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自行配制饲料。  四、养殖者应当遵守我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有关规定,不得在自配料中超出适用动物范围和最高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禁用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五、自配料使用的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应为合法饲料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并按其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  六、养殖者在日常生产自配料时,不得添加我部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以外的兽药。因养殖动物发生疾病,需要通过混饲给药方式使用兽药进行治疗的,要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规定及法定兽药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购买使用。含有兽药的自配料要单独存放并加标识,要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接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管。  七、自配料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当与农药、化肥、化工有毒产品以及有可能危害饲料产品安全与养殖动物健康的其他物质分开存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八、反刍动物自配料的生产设施设备不得与其他动物自配料生产设施设备共用。反刍动物自配料不得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九、养殖者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2020年6月12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676号修订)■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16年第3号修订)■ 饲料原料目录(2018年第22号修订)■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8年第53号修订)■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2019年第231号修订)■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176号)■ 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1218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2010年第1519号)■ 停止生产经营进口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促生长作用(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94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0号)■ 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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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2020年6月7日是第二个世界食品安全日(WFSD),食品安全是政府,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扮演从农场到餐桌的角色,以确保我们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所指的是食品中没有或是含有安全的、可接受范围内的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物质。食源性危害可能是微生物、化学或物理性质的,通常为肉眼不可见;细菌、病毒或农兽药残留就是一些例子。食物的生产、贮存、处理和食用方式都会影响到食品安全。为确保食品安全,政府、国际组织、科学家、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可采取以下方式:遵守全球食品标准;建立有效的食品监管管制系统,包括应急准备和反应;提供洁净水源;应用良好农业规范,包括陆地、水生、畜牧、园艺等方面;加强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提高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的能力等。食品安全是政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从农场到餐桌,每个人都有责任确保我们吃的食物是安全的,且不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损害。通过世界食品安全日,世卫组织着力将食品安全纳入公共议程的主流,并在全球范围内减轻食源性疾病的负担。#世界食品安全日#呼吁安全保障——政府必须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取安全营养食品;呼吁安全种植——农业和食品生产者应采取良好做法;呼吁安全经营——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呼吁安全食用——所有消费者都有权利获取安全、健康和营养食品;呼吁团结协作——食品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责任。食品安全,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检验监测机构提供稳定可靠的快速检测技术及服务,提供从农场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产业链快速检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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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2020年5月)

维德维康将全国2020年5月份全国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中关于食用农产品中兽残不合格项目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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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2020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7.9%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9%,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未受到疫情的明显影响,总体平稳向好。   据介绍,第一季度共监测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135个大中城市的644个蔬菜生产基地、242辆蔬菜运输车、163个屠宰场、240个养殖场、438辆(个)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950个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检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3大类产品95个品种130项参数9257个样品。监测结果显示,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7.7%、98.9%和96.5%,同比分别上升0.3、0.4和0.8个百分点。        从监测品种看,抽检的蔬菜中,甘蓝类、食用菌、根菜类合格率较高,分别为100%、99.7%、99.2%;绿叶菜类、薯芋类、葱蒜类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8%、95.9%、94.8%。抽检的畜禽产品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禽蛋分别为99.7%、99.7%、99.1%、99.5%、98.9%、97.3%。抽检的大宗养殖水产品中,鲶鱼、罗非鱼、鲢鱼全部合格。         农业农村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对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要求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围绕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的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加大规范用药指导,引导种植养殖者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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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

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所产生的各种垃圾日益增长,其产生量早已危及到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北京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维德维康积极响应北京市对垃圾分类的科普宣传和执行,组织员工学习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张贴垃圾分类指导海报,优化垃圾收集设施,并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以“在线”答题的形式举行了垃圾分类答题活动;号召全体员工从自我做起,从实际工作和生活入手,关注垃圾分类,关注绿色环保。小习惯,大变化!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我们每个人也都是垃圾的受害者,我们每个人更应该成为垃圾的治理者。爱护环境资源、人人有责,垃圾分类、我们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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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兽药残留第一谈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9月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已于2020年4月1日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其中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154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104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9 种),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了解几个定义:1、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 MRL)  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允许存在于食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μg/kg)。2、兽药残留(Veterinary Drug Residue) 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与所有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原型药物或/和其代谢产物。3、最大无作用剂量(No Observable Effect Level) 是指药物对动物不产生任何副作用的最大剂量。4、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  是指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物质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以人体重为基础计算,单位:μg/kg体重/天。5、靶组织(Target tissue)  是指药物(原药+代谢物)残留浓度最高,存留时间最长的可食组织。6、残留标示物(Marker Residue)  指在靶组织中存留时间最长、最后排出的残留物(药物或代谢物)。7、总残留(Total Residue)  指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药物原型或/和其所有代谢产物的总和。兽药残留限量是如何制定的呢?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订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毒理学、微生物学、药理学、分析化学等多种学科,基于一系列科学数据及风险评估过程。残留限量标准制订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毒理学研究及ADI的确定,药物代谢和分布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消除研究。毒理学研究和ADI的确定国际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有关国家主要依据两方面试验数据来确定ADI,即毒理学和微生物学。毒理学ADI适用于所有食用动物使用的任何药物,微生物学ADI仅适用于食用动物使用的抗菌药物。?毒理学ADI一般通过大(小)鼠急性、亚慢性、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突变、致畸胎、致癌试验。毒理学研究主要是发现关键的毒副作用,并阐明其剂量-反应关系,发现特定毒副作用的最敏感动物种属,以及将动物试验数据外推到人。通过毒理学试验,可获得并确定药物的最大无作用剂量(NOEL)。然后利用公式计算毒理学ADI。ADI=NOEL/SF( Safety Factor,为安全因子,由于从动物到人存在着种属差异,将实验动物试验获得的数据外推到人还存有一定的风险,一般都要考虑种属差异。从实验动物到人的种属差异10乘以人与人之间的差异10计算而来,因此,一般为100)毒理学数据适用于所有食用动物使用的任何药物。?微生物学ADI对抗菌药物,如果药物残留物对代表性人体肠道菌群有微生物学作用,残留物可以进入人体结肠,进入人体结肠的残留物仍然具有微生物学作用则必须制订微生物学ADI。最终选择毒理学ADI还是微生物学ADI,要根据试验数据的充分性,如果试验数据不足以做出决定,则需要同时制订毒理学ADI和微生物学ADI。如果有充分的试验数据,一般需要将毒理学ADI和微生物学ADI进行比较,选择一个作为制订MRL的依据。药物代谢和分布研究代谢研究的目的主要是要阐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物料平衡、代谢、分布和残留消除,确定总残留消除规律、主要代谢物和残留标示物及其与总残留的比例、靶组织等。?分布研究研究药物在靶动物各种组织中的分布,确定靶组织(Target Tissue)。?代谢研究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及其比率,确定标示物(Marker Residue)。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消除研究通过对靶动物给药后,研究主要组织(肌肉、脂肪、肝、肾)中残留标示物与总残留的比率及残留标示物的消除,绘制总残留及残留标示物消除曲线,计算各组织中残留标示物的中值,用残留标示物浓度中值对应点确定的耐受量曲线交叉点作为初步MRL。MRL的确定ADI的分配与MRL的制订密切相关。初步制订的MRL应满足: EDI<ADI,EDI(每日摄入估计值)=总残留中值×食物消费系数,然后各组织求和。(食物消费系数各国家因为膳食结构的不同可能存在差异)因为药物批准使用的动物不同,有不同的ADI分配办法:如果兽药批准用于肉牛、猪、肉鸡:只考虑肌肉+脂肪+肝+肾,加起来的EDI<ADI;如果用于奶牛和/或羊,则要分配到奶中,肌肉+脂肪+肝+肾+奶,加起来的EDI<ADI;如果用于产蛋家禽,则EDI (肌肉+脂肪+肝+肾+蛋)<ADI。如果药物批准用于水产动物,则EDI (肌肉)<ADI。在分配ADI时,将ADI(100%)按比例分配到以上各种动物性食品中。无论是直接从ADI推导MRL,还是经过代谢和残留研究推导MRL,都要将制订的MRL反过来计算理论每日最大摄入量(Theoretical Maximum,Daily Intake TMDI),只要总量不超过ADI,MRL就是可以接受的。兽药MRL是基于一系列科学研究数据,并经过系统的风险评估制定的技术标准,通常以国际组织或国家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是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进行兽药残留监控的目的是要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保障供人类消费的可食性组织中的兽药残留标示物不超过兽药残留限量(MRL)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GB 31650)中,一般会规定药物名称、ADI、残留标示物、靶组织、最大残留限量等,药物的残留限量在动物不同组织中并不相同(下图)。在实际的兽药残留监控中,通常会采集标准规定的靶组织,检测其中的残留标示物的浓度,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如果样品中残留标示物的浓度超过MRL,可以判定为超标(阳性)或不符合规定。针对标准规定的靶组织之外的样品,由于动物不同组织、体液、排泄物等之间药物残留水平的对应关系不够明确,对于已制定了MRL的药物,无法通过标准外样品(血液等)检测结果推测肌肉等规定范围内样品的药物残留水平,存在巨大监控风险。(以上内容为维德维康市场部参阅资料整理编辑,仅供学习交流)相关可参考资料;1. Studies to Evaluate the Metabolism and Residue Kinetic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producing Animals: Comparative Metabolism Studies in Laboratory Animals. VICH. GL472. Studies to Evaluate the Metabolism and Residue Kinetic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producing Animals: Metabolism Study to determine the Quantity and Identify the Nature of Residues. VICH. GL463. Studies to Evaluate the Safety of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Human Food: General Approach to Establish a Microbiological ADI. VICH. GL3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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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兽药残留情况和不合格原因

兽药残留一直是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的重点项目,也常有畜禽肉、水产品、蛋等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的信息公布。本文着重介绍兽药残留情况和不合格原因。兽药残留情况分析     据公开数据,我国兽药使用中喹诺酮类、氯霉素、硝基呋喃、硝基咪唑等药物占比较高。梳理分析近几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各省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不合格信息,农兽药项目不合格占总不合格比约30%。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品种主要涉及水产品(如贝类、淡水鱼虾、牛蛙等)、畜禽肉及副产品(如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等)、蛋类(如鸡蛋等),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喹诺酮类、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磺胺及增效剂、氯霉素、氟苯尼考等。还涉及少量的地西泮、金刚烷胺、甲硝唑等。        对几个重要概念的理解        1、休药期是指从动物停止给药到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浓度下降至最高残留限量以下所需的时间,也即动物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休药期是依据兽用药物在可食性组织的残留浓度及其消除规律的试验数据来确定的。休药期随动物种属、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及给药途径等不同而有差异,短则几个小时,长则几周甚至更长。这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最高残留限量有关。在休药期间,动物组织或产品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可逐渐从动物体内消除,直到达到“最高残留限量”或以下。    2、非法添加是指为追逐利益,快速达到成效,饲料使用的兽药(制剂、注射液等)不按国家标准生产,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以及农业部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化合物。农业部门发布过多期检测非法添加的方法,如2016年第2451号公告,规定了《兽药中非法添加甲氧苄啶检查方法》等5个检查方法标准,涵盖甲氧苄啶、安乃近、喹乙醇、乙酰甲喹等十余种兽药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检查方法标准。此外,还有针对非泼罗尼、喹诺酮、喹乙醇、磺胺类、硝基呋喃、清热镇痛类等非法添加化合物的检测。农业部门针对非法添加开展专项检测,如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明确兽药检验机构应对质量监督抽检产品非法添加其他药物进行筛查,涉及农业农村部169号和农业部公告第2353号、第2395号、第2448号、第2451号、第2571号等检查方法。相关农业网站(如中国兽药信息网)也会定期通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          3、人药兽用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它是指动物在使用药物治疗后,药物的原形或其代谢产物蓄积、储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中。长期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而人药兽用会导致动物产生抗药性的机会增加,使得动物疫情的控制难度加大。如果人感染上了动物源性疾病,该病原微生物很快就会对治疗该病的药物产生抗药性。因此《兽药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人药兽用。    4、超范围使用销售、使用者等对兽药使用规定不了解,或兽药使用宣传不够,都可能造成超范围使用,如只允许使用在畜类的药物使用到了禽类上。超范围使用可能发生在农村等散小养殖场所,是农业部门严厉打击的问题。        兽药来源分析部分兽药生产商、养殖户、兽医等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治疗疾病或提高出栏率而违规使用兽药或不遵守屠宰前的休药期规定。为了促进生长、杀菌保鲜或治疗迅速奏效,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或人药兽用等。         兽药使用标准公告宣贯不到位、对标准理解不到位也可能造成超范围使用或超限量使用。使用了标称可合规使用实则违规隐性非法添加的兽药,也会带来无法预测的风险。    从过程分析,兽药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在饲料生产环节,饲料及饲料原料受兽药污染或超量添加了抗菌药物,如肉骨粉中含有兽药;在动物养殖环节,长期随意使用药物添加剂,药物超范围使用,不遵循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用药部位、用药种类、休药期等用药规定;在动物运输环节,为减少应急反应、防腐保鲜违规添加,如水产中加入孔雀石绿等以防细菌感染,也可能使用镇静麻醉剂,如地西泮等;在动物屠宰环节,为注射沙丁胺醇类瘦肉精提高注水量等;在食品加工环节,为防止蚊蝇喷洒杀虫剂等,如鱼干类制品、火腿等的生产过程。另外,还需要注意在植物源性食品或其他加工食品中为防腐保鲜使用如喹诺酮类化合物等抗生素类药物。      兽药残留可在动物和人体的特定靶器官蓄积,对人体造成危害。一些抗菌药物如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四环素及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会使部分人群产生过敏反应或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因此,监管部门需加强宣传兽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公众正确认识兽药残留;进一步摸底和监测兽药使用,开展兽药残留标志物识别和多种兽药同时测定等关键检测技术研究;加强兽药残留风险防控手段,如提升兽残快检技术和产品验证评价体系。消费者应从正规途径购买动物源性食品。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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