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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水相关的耗材

  • 谱标 石油类、水环境类采样器 采水器 采集器
    谱标 石油类、水环境类采样器 采水器 采集器产品特点1.避免挥发性样品二次转移时挥发损失:对于挥发性样品,当从普通采水器将样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时,可能会出现挥发损失,使用取样笼可有效避免组分的挥发,同时也避免了样品转移时的二次污染。2.任意深度样品可采集:水质取样笼上部有采水用拉链,在水中任意深度时打开容易,完成任意深度样品的采集,且准确、方便。3.采样笼中的玻璃瓶取、放方便。 石油类采样器 采水器 水环境类采集器使用说明(一)"定点” 样品采集①将玻璃瓶清洗后擦干待用。②组装水质取样笼:提梁放倒,将清洗好的玻璃瓶放入水质取样笼内,竖起提梁。③手持提链将水质取样笼置于水中(此时塞子封闭),到达指定深度后,向上提拉塞子拉链,此时瓶塞打开,进样时会有气泡冒出,待没有气泡时提出取样笼,完成一次采样任务。④如果只取一-次样品即完成取样,拿回实验室即可。⑤如果一次想完成多次样品采集(如6次),可省略第3步操作,直接将装满样品的玻璃瓶从采样笼中取出,盖好玻璃瓶塞放入采样筐中,将空的玻璃瓶放入取样笼中重复采样操作即可完成第二次采样。⑥取样完毕,清洗取样笼擦干存放。(二)“全液位”样品采集①将玻璃瓶清洗后擦干待用。②组装水质取样笼:提梁放倒,将清洗好的玻璃瓶放入水质取样笼内,竖起提梁。③手持塞子拉链将水质取样笼置于水中(此时塞子处于打开状态),在下落过程中水随时进入取样笼,进样时会有气泡冒出,待没有气泡时提出取样笼,完成一次采样任务。④如果只取一次样品即完成取样,拿回实验室即可。⑤如果一次想完成多次样品采集(如6次),可省略第3步操作,直接将装满样品的玻璃瓶从采样笼中取出,盖好玻璃瓶塞放入采样筐中,将空的玻璃瓶放入取样笼中重复采样操作即可完成第二次采样。⑥取样完毕,清洗取样笼擦干存放。
  • 地表水的环境监测/测油仪TD-500D
    美国特纳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荧光测油仪、荧光法水中油分析仪、紫外荧光测油仪、荧光光度法测油仪、荧光分光光度法测油仪 美国特纳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是一款用正己烷代替红外法的四氯化碳萃取剂的荧光测油仪、快速测油仪,可快速、轻松和可靠地测量水中油含量(原油、燃油、润滑油、柴油,部分的凝析油及精炼的碳氢化合物),测量范围可从0.005mg/L至1000mg/L。 一、仪器简介:品名: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荧光测油仪、快速测油仪、紫外荧光测油仪型号:TD-500D品牌:美国特纳Turner Designs制造商:美国特纳碳氢化合物仪器公司Turner Designs Hydrocarbon Instruments, Inc.检测对象:水中油含量、石油类、碳氢化合物适用石油标准物质:海洋环境监测石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GBW(E)080913,1000mg/L,20号重柴油和润滑油配制,正己烷稀释。 美国特纳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是市面上最实惠、最容易使用的、精确及可复验的水中油及土壤中油类的荧光法测油仪,用相对安全的正己烷代替红外法的四氯化碳。TD-500D采用世界领先的紫外荧光技术,最简便的操作,最小型化设计,能准确地测量水中、土壤中原油、燃料油、润化油等石油污染物。TD-500D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精度高、操作简单、检测速度快、萃取剂相对安全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江河湖泊等地表水的环境监测,石油石化、水文水利、火力发电厂、钢铁制造等工业污水废水、冷凝水、循环水检测,海洋溢油、管道漏油和土壤中油份含量的测定。 测量范围:原油、凝析油、柴油、润滑油、液压油、燃油等,量程为0.005~1000mg/L。应用领域: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油田采出水、炼化污水/废水、生产用水、工业废水、轮船压舱水、水电站水质、泄油应变、探漏、土壤中的油类等。检测原理:荧光分光光度法(紫外荧法法、分子荧光法)在pH≤2的条件下,用正己烷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后,再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其中的石油类物质经紫外光源激发光源照射,分子产生跃迁,当分子从激发态返回到基态的振动能级时,以荧光形式释放吸收的能量发出分子荧光。荧光强度在一定浓度范围内与石油类含量成正比。二、相关法规标准:2018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7-2006);《水质石油类的测定分子荧光光度法》(SL366-2006)。 三、检测步骤: 取100mL待测水样 ,加入10mL正己烷萃取液,振荡萃取2分钟 ,静置2分钟,待水-正己烷萃取液分层,取上层萃取液,(可用无水硫酸钠脱水后,再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用比色管在TD-500D检测,5秒后在仪器直接显示石油类浓度。(步骤简单速度快、用相对安全的正己烷代替红外法的四氯化碳。) (萃取剂正己烷:水样=1:10,即10mL正己烷:100mL水样;也可1:20 ,即25mL正己烷:500mL水样) 四、技术参数:◆检测对象:水中的碳氢化合物(原油、凝析油、柴油、润滑油、燃油、机油、柴油类有机物);◆检测原理:紫外荧光法(分子荧光法);◆测量方法:快速正己烷萃取法;◆适用溶剂:适用正己烷、环己烷、庚烷、辛烷,与所有的常用萃取溶剂或新的“无溶剂方法”均兼容;◆检测结果基本不受悬浮固体及浊度的干扰,不受甲醇干扰;◆测量范围:A、B双通道双量程。通道“A”用于凝析油及精炼烃类、轻质混合油,量程0.005~50mg/L。新的通道“B”用于原油,测量范围大幅度增大,量程0~1000mg/L,无需进行样本稀释。◆准确性:优于±2%,重现性:优于±2%;◆最低检出限:大部分油类1mg/L,其中通道A:0.01mg/L,(部分油类最低可达0.005mg/L);通道B:0.1mg/L(根据水质和油类而定);◆线性范围:最高可达1000mg/L,取决于碳氢化合物的种类;◆校准:单点及空白样本,配CheckPoint固体快速校准样,可供野外作业所需的快速校准和重复校准而不需要标准溶液反复标定;◆适用试管:API比重45,微型试管;API比重>45,8mm试管,适用于所有溶剂,400次分析/套;◆电源:四节AAA电池(可连续检测1000个以上样本);◆响应时间:5秒;预热时间:5秒;样本测量时间:4分钟/样本,或用户偏好;◆尺寸:4.45cm×8.9cm×18.4cm;重量:0.4kg;外壳材料:非金属;◆工作环境温度:5oC~40oC (41F~104F);相对湿度:90%以下均能使用;◆IP防护级别:CE, IP67,防尘,防水,根据ISO 9001/2000标准制造;◆自动断电:被闲置3分钟后;◆信号显示:有,液晶显示;◆警报:电池电量不足、线路故障、高空白样本;◆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国外制造厂商授权书(或总代理项目授权书);◆质量及保修期:保修1年,长期提供出厂零件及售后服务。五、关于美国特纳 美国特纳(Turner Designs Hydrocarbon Instruments, Inc.)仪器公司是领先的碳氢化合物分析仪、水中油监测仪的研发生产公司,在水中油分析仪领域拥有***和丰富应用经验。公司开发了包括便携式快速测油仪、实验室台式水中油分析仪、在线式水中油监测仪,提供了一整套完整的石油类水质监测的解决方案。 美国特纳水中油分析仪广泛用于石油石化、海洋钻井平台、工业企业和环境监测等部门,以优异的产品性能帮助客户提升石油类水质检测技术。美国特纳TDHI有全面的产品线,覆盖各种用户的多种检测应用要求: 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实验室&野外应急用;TD-550、560:台式水中油分析仪,实验室;TD-120:在线水中油分析仪(接触式流通池,最新产品!); TD-4100XDC GP:在线水中油分析仪(接触式流通池,非防爆版) TD-4100XDC:在线式水中油分析仪(接触式流通池,防爆版) TD-4100XD GP:在线式水中油分析仪(非接触式流通池,非防爆版)TD-4100XD:在线式水中油分析仪(非接触式流通池,防爆版) TD-4100XD & XDC (EO9版):软件控制,双通道切换 NexTD:在线式水中油分析仪 (E09用户界面,Exd隔爆版、非接触式流通池版)。
  • 江河湖泊等地表水的环境监测配件耗材
    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是美国Turner Designs研发并生产的一款双通道、手持式荧光计,用于快速、轻松和可靠地测量水中或土壤中的原油、燃油、润滑油、柴油,部分的凝析油及精炼的碳氢化合物。是市面上 实惠、 容易使用的、 及可复验的水中油及土壤中油类的分析仪,可与所有的常用萃取溶剂均兼容。TD-500D采用世界 的技术, 简便的操作, 型化设计, 广谱的萃取试剂,能准确地测量水中、土壤中原油、燃料油、润化油等石油污染物。可用于油田开发、钻井、脱盐尾水,冷凝液、船舱底水、原油加工、炼制等行业。 TD-500D便携式水中油分析仪,又叫水中油份浓度/土壤油份浓度测定仪采用荧光光度检测技术,可使用几乎全部常规溶剂作为萃取剂以替代对人体有害污染环境的溶剂。该产品为手持式设计,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精度高、快速检测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江河湖泊等地表水、环境监测、石油石化、水文水利、火力发电厂、钢铁制造等工业污水废水、冷凝水、循环水检测,海洋溢油、管道漏油和土壤中油份含量的测定。

环境水相关的仪器

  • 上海那艾实验仪器设备[那艾仪器厂家]网站 全国送货厂家一手货! 品质保证!实验仪器非电子产品,使用效率和售后服务很重要。我们同品质比价格,同价格比效率,同效率比售后。设备仪器属于精密设备 客户订单录档案 免费1年质量保质,任何问题提供配件保养维护上海那艾仪器专注以实验仪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仪器企业,目前销售生产有一体化蒸馏仪,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COD消解仪,高氯COD消解仪,硫化物酸化吹气仪,全自动液液萃取仪,挥发油测定仪等等。那艾为实验室仪器提供低温环境而定制的一款高性价比小型实验室冷水机,它小巧精致、操作方便,采用台式机箱,散热好,制冷效率高,节能环保。可提供水流报警保护、水位报警保护、超温报警保护。主要用于配套智能蒸馏仪器、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食品蒸馏仪、挥发油测定仪、甲苯法水分测定仪、索氏提取器等需要低温冷凝循环水的实验室仪器设备。 主要特征1、数字显示按键操作,控温精准,操作简单、信号稳定;2、风冷式全封闭压缩机制冷,效能高、噪音低,制冷系统具有延时、过热、过电流等多重保护装置;3、台式设计,外形美观,结构小巧; 封闭式PVC材质水箱,防止水质污染; 良好的散热设计,提高制冷效率。4、产品使用方便,可长时间连续工作。技术参数型号CW5200CW5300工作方式压缩机制冷压缩机制冷+风冷压缩机功率0.59kw 0.8kw 名义制冷量1.7kw 2.3kw 水箱容量6L 10L 水泵MAX扬程12m水泵MAX流速13L/min制 冷 剂R-22/R-410a控温范围5-40℃温控精度±0.3℃工作电压220V 工作频率50HZ 净 重26kg44kg机器尺寸580×290×460mm590×380×7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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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120台式酸浓度计在电力工业中广泛应用的电磁式酸碱浓度计的新产品。在电力行业中主要用于离子交换法制取高纯水工艺中监测离子交换器中再生液的浓度,是离子交换法制取高纯水的必备仪表,可应用于电力、化工、冶金、食品、制药等行业中对各种HCl、H2SO4、NaOH、NaCl等强电解质的检测。仪器特点1、适合检查校验离子交换法制取高纯水工艺中的再生液浓度或锅炉管道酸洗液浓度配制2、它采用电磁感应原理,避免了酸、碱等强腐蚀溶液对电极的腐蚀、污染和极化效应。可以大大提高离子交换器的再生效果和避免发生阳床结钙、阴床结硅胶的事故,保障离子交换器的安全经济运行。技术参数显  示: 4位0.8英寸LED显示测量介质:HCl、NaOH、NaCl、H2SO4(每台仪表只能测量一种介质,订货时指明测量介质)量  程: HCl 0~10% H2SO4 0~5%精 度:  2.0级 (常用点校准后误差可小于0.05%)    分 辩 率:  0.01%温度补偿范围:(5~55)℃仪表供电: AC 220V 50Hz 5W仪表外形尺寸: 270×200×90mm探头尺寸: 39×100mm,引线长度1m仪表重量: 1.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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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简述自容式水听器是将标准水听器、低噪声滤波放大电路、采集、存储与电源供给单元集成于一体的水声信号采集设备。自容式水听器外型结构设计紧凑,优选高端精密工艺及材料,适用野外水下噪声采集,可以完成长时间、无间断、无人值守的水声数据采集任务。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海洋环境监测、水下生物声学研究,也可用于海上风电场建设工程的噪声监测。产品参数 产品规格:配备2节电池,设备总长为:35*275mm,带电池0.65kg,连续采样工作时长约20天 工作带宽:10Hz-200kHz 灵敏度:-180dB(典型值) 采样分辨率:16bits 采样率:24k-512k可选 可选自噪声:≤45dBuPa@2kHz 最大工作水深:≤2000m应用场景 海洋动物监测、环境噪声监测、海洋风电场建设工程噪声监测、鱼类研究、渔业养殖辅助、水下突发声音捕捉(定制)产品功能 1)JPOO国产自容式水听器采用18650锂电池,机壳采用钛合金/316L不锈钢材料,该类材料耐腐蚀、耐压,适用野外无人值守的采集水下声音并存储;2)该设备的模拟电路放大增益,采样频率可软件设置,满足不同采集任务;3)采用超大容量(4TB)TF存储卡作为信息存储介质,方便用户快速更换并重新部署采集系统;4)系统实现采集信息高速数据提取,并配合事后显示软件,可完成时域波形显示分析、功率谱计算显示、采集信号播放等多种信号处理分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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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水相关的方案

环境水相关的论坛

  • 【讨论】环境税开始了,废水1元/吨

    一切迹象表明,环境税征收似乎箭在弦上。然而,政策细节却仍未形成共识。据消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三部委拟定的环境税方案已成型。从该方案的文本看,环境税被定位为“独立的环境税”,即新增税种。而锁定的范围是,包括SO2、废水和固体废物在内的三种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同时,方案也给出了一个建议税率: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公斤,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CO2的税率为10元/吨。在税款的归属明确提出归属地方收入。据本报记者获悉,该方案的诸多操作内容上,还存在争议。尤其还未获得其他部委的认同。实际上,由于环境税体系复杂,牵涉的国家部委众多,仅仅是污染物排放税和碳税这两个税种,涉及到的部委就至少有6个,即除了财政部、国税局和环保部,还有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住建部。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部委就提出意见:“方案只明确了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并未体现。”“各个部门的职责并不明确,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也不清楚,这些问题都是环境税制定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环保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外,环境税制度设计的最终意义考评也在争议中。即是否是某些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而产生的征税冲动?征税是否能量化出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在整体税负不调整(不减少)的状况下,征税是否仅仅体现对企业的增量加税,而无法体现环境经济政策对企业所应有的激励作用。四个税种初定:每年开征1000亿元在整体设计上,该环境税方案采取了变费为税的思路,主要是将之前由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变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排污税。该方案对环境税给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拟开征的环境税是对污染物和CO2排放行为征收的一个独立税种”。而方案里的污染物范畴,与2003年颁布施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的污染物范围略有不同,仅包括SO2为代表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而不包括噪声在内。就四个税种,方案也给出了一个建议税率,其中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公斤,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CO2的税率为10元/吨。起草者在方案中指出,税率确定的依据主要是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比如SO2的实际平均治理成本为1.95元/公斤,废水的治理成本为1元/公斤左右。据悉,在计税依据上,研究者们也提出了标准。即污染排放税以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依据,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而碳税则以对产生CO2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为依据。由于是变费为税,那么对于已纳入环境税征税范围的污染物,方案明确表示,不再征收相应的排污费,以避免重复收费。在税款使用上,与之前诸多专家提议的中央与地方共享不同,方案建议环境税作为地方税,主要用于地方环境能力建设和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环境税的总收入要高于排污收费的总量。”环保部有关专家表示,上述税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个方案中的低方案。据此测算,一年排污税收入大约600亿元(目前我国排污收费年征收总额不足200亿元),碳税收入大约为400亿元。也就是说,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开征环境税每年可达1000亿元。税率引发争议:煤炭价格弹性将高达0.92据本报记者获悉,三部委初拟的方案,在税率以及整体思路方面还存在争议。“税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污染物和CO2对其他主体带来的损害程度,而不仅仅是其治理成本。”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表示,因此“税率需要进一步测算,相应计税依据也需要调整。”此外,就方案提出的税率对经济的影响的结论(“影响不大”)也引发了质疑。“这样的税率将大大影响煤炭的价格弹性。”上述专家表示,资料显示,我国每吨煤燃烧会释放2.6吨二氧化碳和8.5公斤二氧化硫。这意味着,国家将对每吨煤额外征收43元的环境税(8.5×2+2.6×10=43元)。以2010年4月底为例,全国市场交易煤炭平均报价675.19吨,征税之后煤炭价格将平均上升6.36%,方案估算同时S02的下降程度为5.87%。“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煤炭的价格弹性将高达0.92,而这一水平将大大高于国际上能源价格弹性0.24的平均水平。”该专家称。还有,该方案提出的环境税思路即“独立型环境税”也存在不同意见。“独立型环境税方案好,还是整合现有税收结构,将环境税融入资源税和消费税当中的融入型方案好呢?需要进一步研究。”国家发改委专家表示,独立型的好操作,但从税制结构优化、减轻企业负担角度,融入型方案可能更具持久性。事实上,由于“环境”涉及多部门职能,环境税的设置自然不能脱离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目前,该方案只是明确了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的角色,未能体现出来。如方案显示,环保部门以监测为主,履行监测、核定等职责,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财政部门把收取的环境税纳入财政收入体系。“发改委气候主管部门是与CO2排放密切相关的部门,它在碳税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同样,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之前负责核定和监管污水处理费,确定环境税税率时是否仍然需要价格部门的参与?”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该专家分析,在废水环境税上,作为供水行业管理部门的水利部和污水处理的监管部门的住建部,是否需要参与?具体怎么参与,都没有体现出来。这就蕴含着部门协调的难题。例如,根据现有方案,对居民生活污水免收环境税,那么是不是还要收污水处理费呢?“如果说继续收取污水处理费,就会出现居民生活污水主要由水务部门收取,而工商业污水由税务部门收取。不同来源的污水有两套管理机制,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同来源的污水,费用机制不一样无疑会增加协调成本与管理成本。”业内人士指出。

  • 【分享】开征汽车环境税引争议 各种环境税或陆续开征

    【分享】开征汽车环境税引争议 各种环境税或陆续开征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1/201001290919_199435_1611705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1/201001290919_199436_1611705_3.jpg[/img]据媒体报道,环境税的收取已获得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同意,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一旦实施,车主将要为尾气排放买单。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缴不同的税费。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刘俊)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透露,国家已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消息一出,引发各界关注,部分车主和车企对此持保留态度。  专家:  已有汽车税种服务环保  对此,昨天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本报直言,专门新增机动车环境税“不看好”。目前针对汽车,已有三个税种体现了环境保护的作用,一个是消费税,按排量高低征收税3%~40%的税率;第二个是燃油税;第三个是车购税,同样是大排量的多征税,小排量少征税。  “三个税种已经体现购车环境保护的作用,如果再开征新的税种,不太经济,也不合法规”,刘桓说,如果想要加大环保的作用,可以在原有的税率上调整,比如调整燃油税税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倾向于在原有税种的基础上作调整。  车主:  用车习惯不会因此改变  “觉得环境税和燃油税重复了,再交肯定不好啦。”家住祈福新村的车主李冰每日都要往返市区和番禺,他表示油费已经要1500元/月,负担不轻。他说,就算针对尾气征税他的用车习惯不会改变,也不会换车。“家住得比较远,该用的还是用。”  广州一家汽车企业联系人对本报说,担心开征这个税种后,会打击买车意向。“从初衷看是以税收手段来节能减排是对的,但更加应该鼓励新车提高排放标准。”  不过,也有部分不是车主的市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汽车已经太多,无论是什么排量的车都有尾气,污染越多征税越多很正常。  专家分析  各种环境税  或陆续开征  据记者了解,受访专家本身不反对“环境税”。这个税种到底是什么呢?刘尚希指出,环境税应该是一个大类,而不是一个新税种,“凡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都可以叫环境税。燃油税也可以叫环境税、碳税也可以叫环境税,说法五花八门。”  去年10月,财政部财科所曾发布《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报告:建议2009年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后,可择机进行资源税改革,在资源税改革后的1~3年期间择机开征碳税,预计为2012~2013年。报告预期在2014年及之后的期间内开征环境税。  刘恒赞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税费改革,让大排量的汽车负担更高的税费。“我认为最早会开征碳税,已研究四五年。硫税、排污税也将陆续提上议程。”  对于开征“环境税”时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推出碳税的时机,应该是在经济企稳向好却又并未进入显著通货膨胀状态的区间内,是较好的开征时机。

  • 环境税前前后后

    [b]“十二五”有望开征环境税[/b]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有望启动环境税,而企业所得税也会相应调整。 据新华社消息,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从 “从研究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应该会启动环境税。开征这个税后,整个税收会多出一块,为企业所得税的调整提供空间。”贾康说。 据了解,环境税已锁定石油化工行业为重点征收对象,而且国家还会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方式,来舒缓环境税征收对企业带来的负担,这不仅能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也有利于环境税顺利开征。 [b] ——— 点击关键词 ———[/b] [b] 环境税的概念兴起于20世纪末国际税收界[/b] 环境税,也被称之为生态税或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亦可以解释为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 上世纪90年代开始,英美德等发达国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开始征收环境税。目前这些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所得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 [b] ——— 专家建议 ———[/b][b] 申报数据需确保真实可靠[/b] 中国环境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造成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结构调整任务日益繁重,节能减排、低碳经济面临的国际压力日益沉重,上述因素突出了环境税征收的迫切性。 苏明指出,从现在到“十二五”末还有四年时间,可用来明确税基税率、征管模式、产业测算等政策框架。他表示,环境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的生产和排放数据,有些数据需要通过企业申报来获得。因此要增加相关部门的能力,配备相应设备,建立准确、可靠的排污申报和核实制度。 [b] 征收水平应逐步提高[/b] 苏明认为,环境税开征必须建立在四大框架之上:将过去的排污收费改为税收,抓住环境治理的重点污染排放物先行开征,逐步提高排污费和环境税的征收水平,费改税之后应以税务征收为主、环保部门协助。 苏明表示,无论是现有的排污费还是未来的环境税,逐步提高费率和税率直到能够填平治理成本,“都意味着征收力度需要大幅度提高,但这可能会让地方经济承受不了,吓跑当地企业,不利于招商引资”。 有关专家表示,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包括正反两面。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会迫使企业负担外部性成本,从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影响该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削减污染的排放量,从而降低污染的社会成本,提高全社会的经济福利。 [b]将污染排放物首先确定为征收对象[/b] 苏明提出,环境税的征收对象可先确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物,待时机成熟后,再拓展到污染产品,“但后者要考虑与现有针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消费税制度进行融合”。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建议,“建立覆盖污染排放、污染产品、生态保护、碳排放等税目的环境税,积极推进独立型环境税政策出台”。作为第一步,王金南认为,环境税可以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开征排放税。王金南说,征收环境税对燃煤发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税负可能相对较重,其产业的竞争力受到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将使工业制成品、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也会影响到消费品价格。 [b] ——— 不同声音 ———[/b][b] 谨防羊毛出在“牛”身上[/b] 针对环境税的征收也有很多不同意见,时事评论员王石川撰文指出:开征环境税,如果真能达到“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然生态、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社会和谐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美好预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需弄清两点基本事实: 其一,羊毛是出在羊身上还是牛身上?一般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不少时候,羊毛出在牛身上。如果对石油石化征收环境税,会不会导致油价攀升?油价飙涨,老百姓遭殃。不仅增加私家车主的开车负担,还会抬高公共领域的物流成本,最终承担环境税的自然还是老百姓。 其二,羊毛能否用在公共利益上?开征环境税,目的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需要左右开弓,一方面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减少人们对石油等能源的消耗和依赖等,另一方面则需要把征收上来的环境税用在治理环境污染上。由于我国税款使用不够透明,公众无 法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税收用到该用的地方,确实让人乐见,而环境税一旦开征,势必不是小数目,用到治理环境污染上才能缓释人们的质疑。 [b]——— 他山之石 ———[/b][b] 美国:环境税重点突出、制度配套[/b] 1971年,美国国会引入一个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向环境排放硫化物征税的议案,并在1987年建议对一氧化硫和一氧化氮的排放征税。自此以后,美国政府逐步把税收手段引进环保领域,至今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主要有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汽油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和费用(如卡车、拖车消费税,轮胎税等)、开采税、固体废弃物处理税(费)、二氧化硫税、环境收入税等,还有较多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从征收管理看,美国对环境税的征收管理非常严格。它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入财政部,财政部将其分别纳入普通基金预算和信托基金,后者再转入下设的超级基金。由于征管部门集中,征管手段现代化水平高,因此,在美国,拖欠、逃漏环境税的现象很少,环境税征收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该国环境税以重点突出、制度配套的特点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b]荷兰:环境税以小税种为主[/b] 荷兰环境税大都属于特定目的的税收,特点是以小税种为主,各种环境税的税率规定得十分明确和详细,税种繁多并且深入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税收收入大都作为专用基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另外,荷兰在制定环境税时充分考虑到对同一种产品的不同消费行为征税将对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大都对影响环境不大的行为作出一些减免税的规定,较好地发挥了保护环境的功能。荷兰特别为环境保护目的而设计的税种主要包括:燃料税、能源调节税、铀税、水污染税、地下水税、废物税、垃圾税、噪音税、超额粪便税、狗税等。 [b]波兰:税收返还专款专用[/b] 作为同我国一样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从1970年开始设立环境税与资源税。目前主要依靠一套环境标准与环境税、(自然)资源税相结合的混合系统来处理环境问题。一大特点在于其污染税与(自然)资源税征收的广泛性。目前,该国对几百种污染物征收污染税,最主要的是针对三类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含盐的采煤用水。税率根据污染物有害性的大小制定,并按一定比例适时调增,同时参照已有污染物税率水平确定新的污染物税率。波兰环境税的主要污染税税率一直较高,另一大特点是通过特别环境基金将税收收入返还企业和市政当局的专款专用制度,且该制度的落实被认为是环境投资开支有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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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俣公约》——环境检测的新风口
    2016年4月28日,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正式生效。水俣病是慢性汞中毒的一种类型,是有机汞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疾病,对人体伤害极大。汞污染而对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需要确保对汞实行妥善的管理,防止此类事件未来再度发生。国家环保部也列出了公约所禁止的《添汞(含汞)产品目录》。作为与环境保护事业息息相关的环境监测界,虽然“公约”中明确不限制 “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但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伦敦修正案”中豁免的“四氯化碳、甲基溴、全氯氟烃(CFCs)”在我国陆续禁用的先例来看,使用含汞试剂的环境监测方法也面临着被逐步取代的趋势,数十年来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更迭中也体现着我国重视环境保护、降低或消除监测环节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的决心。也警示环境监测工作者注重环境监测工作中含汞方法的淘汰以及新方法的选择。含汞试剂在环境监测行业的使用还是不少的,如:《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大气降水中氯化物的测定 硫氰酸汞高铁光度法(GB 13580.9-92)》。《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是目前在环境监测领域被广泛应用的一种测定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0.09mol/L碘化汞钾与2.5mol/L氢氧化钾的混合溶液)可与氨作用产生黄色或棕色(高浓度时)沉淀,是鉴定试样中氨的常用试剂。碘化汞钾是剧毒的汞化合物,也是IARC第3类致癌物质,从环境监测工作的目的来看,选择一种更加环保、简便易行、可替代的监测方法,无论从环境保护的短期或长期效果考虑,都是非常有必要的。现行可替代方法中,不受水质颜色、浊度等影响,抗干扰性强、测量精度高的优选方案之一是《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其方法原理是在规定的分析条件下,将待测成分转变成气体载入测量系统,测定其对特征光的吸收。其最低检出限为0.020 mg/L,测定下限为0.080 mg/L,使用自动稀释功能时,测定上限为80 mg/L(均以N计)。该方法的全自动实现——“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因其自动化程度高、测量速度快、抗干扰性强等优势,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正式生效,不但意味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向着更长远的可持续性发展方向又踏下了坚实的一步,也为环境监测领域的方法选择和技术应用指明了方向。作为环境监测领域的“老兵”、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和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首创企业,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希望与您共勉,坚定做好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赤子之心,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为了“给子孙留下一片碧水蓝天”贡献自己的力量!附:水俣病水俣病是因食入被有机汞污染河水中的鱼、贝类所引起的甲基汞为主的有机汞中毒或是孕妇吃了被有机汞污染的海产品后引起婴儿患先天性水俣病,是有机汞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疾病。因1953年首先发现于日本熊本县水俣湾附近的渔村而得名,水俣病是慢性汞中毒的一种类型。
  •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背景意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建设方案》要求对国控水站部分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要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旨在保障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盈峰环境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盈峰科技)中标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 ,为江苏、河南两省提供6套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第4包共涉及6个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具体包括:一、监测设备:本次采购监测设备包括五参数6台,氨氮6台,高锰酸盐指数6台,总磷6台,总氮6台。二、系统集成:本次采购系统集成6套,包括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分析单元、留样单元、辅助单元等,由VPN、工控机、留样器和UPS不间断电源等主要设备组成。更新后集成系统可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和流程化,配水单元与水站原采水单元能够有效衔接,确保采水、预处理、分析、质控、清洗以及数据采集和传输等关键环节可控。 公司实力盈峰科技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环境大数据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搭建。盈峰科技多年深耕环境监测领域,中标多个国家级、省级项目,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为业主及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国产监测设备,并通过对生产全流程的严格把控,保证产品高质高效交付,为项目保时保质落地提供保障。 国控水站的更新切实保障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保证了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质量,确保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实时、连续监测优势,实现地表水主要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控。未来,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的标准要求下,盈峰环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负责包件的产品交付和验收交接,助力国家环境监测工作,为“十四五”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 环境部要求对海水养殖尾水进行监测
    我国海水养殖规模较大,分布广泛,从业的规模化企业达 3 万余家。海水养殖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对海水养殖的污染进行控制。控制标准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等,制订出台养殖尾水排放相关地方标准,并作为养殖尾水排放监督性监测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依据。2023 年底前,出台养殖尾水相关排放标准,鼓励各地提前出台并实施。控制指标标准需明确尾水中悬浮物、总氮、总磷及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指标和限值,地方可视监管需求对其他营养物质、感官控制指标等提出要求。尾水监测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推动工厂化养殖尾水自行监测工作,试点引导池塘养殖尾水自行监测工作,2022 年底前,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2025 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厂化养殖尾水自行监测。在自行监测基础上,组织开展养殖尾水监督性监测工作,针对池塘养殖清塘时段尾水排放,应加大监测频次。鼓励地方结合常规监测和执法工作开展养殖尾水及开放式养殖海域环境监测工作。附件: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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