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颗粒物

仪器信息网污染颗粒物专题为您整合污染颗粒物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污染颗粒物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污染颗粒物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污染颗粒物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污染颗粒物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耗材

  • 颗粒物前置过滤器
    5030i颗粒物前置过滤器说明:适用于美国热电5030i颗粒物仪器包装为盒装、产品尺寸:直径55mm*长170mm使用范围美国赛默飞(热电)5030i颗粒物原装过滤器产品优势美国进口、使用方便、热电5030i过滤器、过滤效率高产品特点1优质过滤效率高、美国进口滤芯、孔径0.1um、PTFE滤芯,高效过滤水分,延长仪器使用寿命2环保方便快捷,采用快接接口,直插采样管即可,耐酸耐腐蚀3使用范围广泛,热电5030i颗粒物仪器、空气自动站、污染源在线监测、尾气检测站、气象气象检测站等仪器4品质保证工程师层层筛选和抽检确保产品品质、二 热电颗粒物纸带、空气自动监测滤纸带我公司所售纸带为美国赛默飞系美国原装进口、质量有保证。 我公司为源头厂家生产加工销售各种型号纸带、服务于各大厂商。也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加工规格型号可定制 ,
  • F-Box 颗粒物采样滤膜存放盒
    F-Box颗粒物采样滤膜存放盒‘F-Box颗粒物采样滤膜存放盒’是专门针对大气颗粒采样滤膜‘单张滤膜单独存放’的要求设计的。F-Box避免了以往采样滤膜存放在铝箔纸袋、塑料袋、折叠夹放等方式造成的滤膜上的颗粒物丢失、滤膜变形、样品污染等问题。F-Box有如下优点:F-Box盒体薄,适合成叠码放、包装,便于携带和存储;F-Box盒盖内带有压环,能固定住滤膜,避免滤膜移动,丢失样品;F-Box由性能稳定的材质制成,不会对采集到颗粒物的滤膜有任何污染;F-Box底端边沿设有小口,方便取、放滤膜;F-Box有二种规格,适用于各种采样器不同尺寸的采样滤膜。Φ50mm滤膜盒 - 适合≤Φ47mm滤膜 货号:YW-1501018Φ90mm滤膜盒- 适合≤Φ90mm滤膜 货号:YW-1501019?
  • 天虹TH-16A大气颗粒物智能采样仪
    天虹TH-16A大气颗粒物智能采样仪,适用范围,环保标准,说明书,操作,现货,厂家各通道的颗粒物切割粒径可根据采样需要灵活搭配,能实现四种样品或四个样品的同时采集和分别采集。恒流采样,四通道在采样过程中独立恒流,自动控制在设定的流量值(16.7L/min)。半自动换模结构,操作简易方便,密封性好。采样器拥有计算机控制,多参数的实时数据记录系统,方便灵活的数据输出接口(存储卡),同时详细的采样过程记录可重现整个采样过程,有利于用户进行深入而又准确的数据分析。仪器全天候记录大气压力、温度、湿度、风向、风速。采用进口抽气泵,噪声小,排气采用过滤装置,无二次污染,掉电保护,全自动连续采样。采用嵌入式计算机实现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具有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全中文系统,用户操作界面友好,人机对话。该采样器集多个、多种气溶胶采样器以及常规气象站于一体,实现了各采样通道的灵活多变,更能符合用户实际工作的需求。天虹TH-16A大气颗粒物智能采样仪,适用范围,环保标准,说明书,操作,现货,厂家,特点产品符合HJ/T374-2007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18-2011 环境空气PM10和PM2.5 的测定重量法;执行企业标准:Q/WTH18-2012:TH-16系列大气颗粒物智能采样仪。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仪器

  • 产品背景 近年来,我国雾霾频发使大气能见度下降,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针对严重的气溶胶颗粒污染状况,聚光科技与德国吉森大学展开合作,引进国际领先的单颗粒气溶胶质谱技术,推出大气颗粒物质谱监测系统LAMPAS(Laser Mass Analyzer for Particles in the Airborne State),其经历二十多年发展,并在欧洲多个地方展开环境实地监测。该系统可广泛用于环境监测站、气象局、科研院所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场所中气溶胶颗粒物粒径和化学成分在线监测及在线源解析。产品特点 现场实时在线监测、高时间分辨率,在线分析颗粒物污染来源; 实现单颗粒气溶胶直接进样与精确粒径测量; 可测量几乎所有种类的气溶胶颗粒; 颗粒物粒径和化学成分同时测量,多成分正负离子同时检测; 无需繁琐的前处理,获得单颗粒质谱信息,更准确反映颗粒物的真实信息; 强大的数据记录与处理功能; 体积小,结构紧凑,仪器稳定性和机动性强; 总打击率高。产品原理 LAMPAS-3.0由进样系统、测径系统、激光电离系统和飞行时间质谱仪( TOF-MS)组成,气溶胶颗粒通过差分真空透镜加速准直进入真空室;随后在测径区,由两束测径激光测量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并同时触发电离激光器;激光电离产生的正、负离子通过双极TOF-MS检测其化学成分。LAMPAS-3.0可获得气溶胶单颗粒物粒径大小和化学成分信息,同时通过将颗粒物谱图进行分类处理,实现颗粒物在线源解析功能。应用领域 环境监测: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新粒子生成与灰霾形成机制,颗粒物混合状态; 机动车辆排放监测; 生物领域; 医疗领域; 极端气候研究; 工业过程监测:粉末生产,半导体加工; 吸入毒理学研究
    留言咨询
  • 用途仪器采用皮托管平行法测量流速、高精度铂电阻测量温度、光学方法检测固定污染源中的粉尘浓度,主要用于采集烟道、烟卤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具有检测精度高、测量数据稳定可靠,携带方便,可在现场直接测试固定污染源相关数据,大大减少了劳动强度。产品广泛应用于环保、检测公司、工矿企业、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领域。执行标准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JJG 680-2021《烟尘采样器》JJG 518-1998《皮托管检定规程》技术特点◈ 彩色触摸式显示屏,良好人机交互界面,使用简单方便;◈ 采用进口采样泵,负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可拆卸皮托管设计,且可多角度转动,使用和更换方便(B款仪器);◈ 采用激光散射法实时监测烟道、烟囱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 烟温、含湿量及其他工况参数实时测量;◈ 颗粒物浓度动态曲线显示,方便用户观测污染物变化;◈ 便携式设计,内置大容量鲤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大于24小时;◈ 内置蓝牙模块,传输数据及蓝牙打印。
    留言咨询
  • 声明:价格仅供参考,我司配置有很多种,根据实际需求确认后方可确定实际价格,有需要请联系客服,谢谢! 车载移动式大气污染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对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移动式动态监测。在城市区域内的移动监测,既能了解区域内污染情况,又能对范围内污染进行监控,实现区域范围内宏观到微观的全面监控。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云平台技术,结合大气污染模型,将采集的数据按照大气环境质量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准确溯源,为从源头上治污提供科学依据。 车载移动式大气污染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是专门研发的一款车载大气监测设备,主要针对扬尘颗粒物参数进行实时监测,通过出租车的行驶路线,使之变身行走中的大气监测器,更高效地从源头发现、管控、治理大气污染。
    留言咨询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试剂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方案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论坛

  •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问题

    如果固定污染源采集颗粒物/低浓度颗粒物时,流速只有1.0多。按照标准颗粒物为等速采样,但采时太长。如果用等速采样,浓度会偏高还是偏低?

  •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完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和说明性文件,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现象的成因,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建议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参照采用。(三)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四)控制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包括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工业污染源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炼油、有色冶金、各种锅炉和窑炉、各种废物焚烧装置、各种表面喷涂装置等。移动污染源包括:汽车(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各种移动式机械和动力装置等。生活污染源包括:饮食业(烹饪油烟、烧烤和炉灶烟雾)、干洗业(VOCs)、家庭装修和使用气雾剂(VOCs)、城乡家庭厨房(油烟和炉灶烟雾)家庭取暖煤(油)炉、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落叶等)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宗教和祭祀礼仪活动(焚香、焚化祭品)等。农业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用地扬尘、秸秆等农业废物焚烧等。(五)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生成与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有密切关系,防治灰霾污染应以降低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宜采取“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预防发生为主、应急防护为辅,配套综合措施、坚持长期不懈”的原则,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变革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六)应将能源利用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点领域,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域应实行能源无煤化。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减少煤炭燃烧造成的污染物排放。(七)应将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合理部署产业空间格局,推动生态工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八)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细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九)各地防治污染工作,应将构建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监测体系作为基础,开展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成分和来源分析研究,确定本地区需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名单。在城市密集区域,应开展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十)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到2020 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二、工业污染源治理(一)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或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尽快制定工业烟(废)气中VOCs、氨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研究制定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烟(废)气的监测方法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法,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采用适用的高效除尘技术,降低排放浓度;对于非密闭式排放烟尘、粉尘的生产装置,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烟气、废气,经净化后排放。(三)对于排放前体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应分别采用去除硫氧化物、氮氧化物、VOCs和氨的治理技术。(四)采用氨作为还原剂的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应根据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合理设置氨用量工艺参数,防止投加氨过量造成大量逃逸。(五)鼓励火电企业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防止脱硫造成的“石膏雨”污染。三、移动污染源治理(一)应将尽快降低燃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作为当前治理移动源污染的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降低全国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水平。(二)进一步提高全国车用燃油的清洁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质含量,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降低在用车辆排放水平创造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各地车用燃油的质量,防止车辆由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造成车辆损坏或导致车辆排放控制性能降低。提高船舶和其他动力机械用燃油质量。(三)制定并实施新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颗粒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压燃式发动机和缸内直喷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为重点,实施严格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同时制定实施颗粒物数量排放限值。(四)升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净化技术,采用尿素等还原剂净化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并建立车用尿素供应网络。(五)制定和实施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六)严格控制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污染物排放,按时实施国家排放标准。(七)新生产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严格限制轻型压燃式发动机乘用汽车的数量。用于公用事业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车辆,可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性能。(八)大力发展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发展使用燃油替代能源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加速淘汰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按时报废运营车辆,采用奖励等经济补偿措施促进更换各种在用社会车辆,缩短社会车辆更新周期。四、生活污染源治理(一)在全社会倡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目前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我们只能做GB/T 16157,那么在接项目的时候,如果涉及不确定颗粒物浓度高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GB/T 16157去做吗?如果结果低于20mg/m3,就报低于检出限? 还需要用HJ 836的标准去定量分析吗?目前我们没有HJ 836的能力。除了扩项之外,面对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资料

污染颗粒物相关的资讯

  • 新疆立项研究颗粒物污染特征与来源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申报的&ldquo 新疆典型区域颗粒物(PM2.5和PM10)水溶性离子污染特征与来源解析&rdquo 项目,日前获得自治区科技厅的批准立项。这意味着科研人员将开始对PM2.5和PM10的污染&ldquo 真凶&rdquo 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为城市防治这两种颗粒物污染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昨天,记者从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了解到,该项目以新疆典型区域城市乌鲁木齐和昌吉为研究区,科研人员将对两城市的大气颗粒物(PM2.5和PM10)进行连续采样、分析,以获得两城市大气颗粒物水溶性粒子污染特征。
  • 高能扫描颗粒物激光雷达告诉你:你离污染有多远?
    近年来灰霾现象频发,颗粒物区域污染现象受到社会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作为一种成熟的主动遥感手段,颗粒物激光雷达为掌握区域大气污染分布和输送规律,解析颗粒物污染特征、污染来源、污染变化趋势,提供了有力支撑。颗粒物激光雷达按工作方式可分为:垂直探测激光雷达和扫描探测激光雷达。其中扫描探测激光雷达是对固定站点监测空白区域、天气突发区域监测的有力补充,对重点污染区域中污染物进行3D扫描和移动观测,可获取区域污染物的空间立体分布、变化规律和排放特征,摸清局地污染物对污染形成的贡献,为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监督与执法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可对污染气团进行走航追踪观测,为短时间空气质量预测提供了及时、有效、准确的数据支撑。 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大气环境监测激光雷达检测车  中科光电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高能扫描系列),采用波长532 nm线偏振激光对大气颗粒物进行遥感探测。雷达通过对532 nm垂直和水平偏振信号的探测,解析大气消光系数、退偏振比廓线、边界层高度、光学厚度等参数,进而可获取大气颗粒物时空分布特征、污染层时空变化、颗粒物输送和沉降等信息。产品特点  采用振镜扫描,避免雷达主体光机及探测器电子学系统振动;  扫描振镜具备自动除尘、除湿、除雪功能,可适用于各种天气状况;  采用单脉冲能量毫焦级固体激光器,重度污染条件下,具有较好的探测能力;  系统拥有GIS地理信息系统,可图形化显示扫描区域颗粒物分布情况,排查污染排放源;  系统具有停电自动关机,来电自动开机功能;  激光器使用寿命长,可达16000小时。产品软件  中科光电扫描激光雷达数据采集分析软件具有固定垂直探测、固定斜程探测、车载垂直探测、车载斜程探测、垂直扫描探测、水平扫描探测六种工作模式。软件通过对激光雷达原始数据进行深数据处理,可得到包括消光系数、退偏振比、光学厚度、能见度、边界层、污染物判别、PM10质量浓度时空分布等基本环境监测数据。 流程图采控软件分析软件产品应用  垂直扫描监测  激光雷达发射脉冲处于天顶方向,望远镜垂直接收来自天顶方向的后向散射信号。能够反演距地面10km以内气溶胶颗粒物的空间分布信息以及时空演变特征。可应用于雾霾判识、污染过程捕获分析、高空大气光化学过程探测、大气边界层结构特征分析、沙尘暴预警、局地污染预警等环境监测。 垂直扫描监测  区域点源排放监测  设置激光雷达工作的方位角和仰角,使置于某固定点位的激光雷达对烟囱、锅炉、化工厂、电厂、水泥厂等重要的点源实现定点定位扫描,监测污染源烟羽排放的轮廓及强度分布,实时把握污染超标动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报警体系,有效实现污染源排查、偷排漏排违法取证工作。 区域点源排放监测  区域线源扫描监测  设置激光雷达工作的方位角和仰角,使置于某固定点位的激光雷达进行定点定位扫描,结合GIS地理信息,图形化展示交通主干道上空颗粒物的空间分布特征,有效监测区域内若干条交道主干道的排放强度。区域无组织排放扫描监测  设置激光雷达工作的方位角和仰角,使置于某固定点位的激光雷达对建筑工地、餐饮服务区、汽车修理厂、畜禽养殖场等区域,进行实时在线扫描监测,描绘污染物的水平分布规律,确定污染物的空间分布规律。 区域无组织排放扫描监测  区域污染物分布扫描监测  区域污染物分布扫描监测可手动设置水平扫描(针对区域内)、垂直断面扫描(针对区域边界)等不同扫描方式,实现对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区、厂区等敏感地带进行定量评估。结合GIS地理信息,图形化显示区域内污染物时空分布及演变特征。 区域污染物分布扫描监测  走航扫描监测  走航扫描监测,是通过在移动平台上搭载激光雷达系统,采用“驻车扫描”或“边走边测”的工作方式,对区域上空污染团的输入、过境、沉降过程进行实时、在线、连续扫描监测,分析污染物的类型、强度以及演变过程。走航扫描监测结合GIS地理信息,可绘制污染团的运动轨迹,追踪污染团动向,结合大气混合层及气象条件,提供典型污染过程的预警建议。走航扫描监测走航扫描监测  高能扫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系统轻便、易于移动,可实现多种扫描方式,方位角与仰角的扫描角度和探测时间都可自行设置,可实现大范围不同方位的连续自动观测,能够探测到同一仰角不同方位角处及同一方位角不同仰角处的颗粒物的变化,对实时环境监测具有较好的帮助。
  • 环保部征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意见
    环保部网站28日下发关于征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指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 到2020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征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完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3月4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耿子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9  传  真:(010)66556218  附  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2月6日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完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和说明性文件,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现象的成因,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建议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 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四)控制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包括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  工业污染源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炼油、有色冶金、各种锅炉和窑炉、各种废物焚烧装置、各种表面喷涂装置等。  移动污染源包括:汽车(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各种移动式机械和动力装置等。  生活污染源包括:饮食业(烹饪油烟、烧烤和炉灶烟雾)、干洗业(VOCs)、家庭装修和使用气雾剂(VOCs)、城乡家庭厨房(油烟和炉灶烟雾)、家庭取暖煤(油)炉、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落叶等)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宗教和祭祀礼仪活动(焚香、焚化祭品)等。  农业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用地扬尘、秸秆等农业废物焚烧等。  (五)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生成与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有密切关系,防治灰霾污染应以降低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宜采取“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预防发生为主、应急防护为辅,配套综合措施、坚持长期不懈”的原则,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变革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六)应将能源利用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点领域,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域应实行能源无煤化。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减少煤炭燃烧造成的污染物排放。  (七)应将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合理部署产业空间格局,推动生态工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  (八)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细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  (九)各地防治污染工作,应将构建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监测体系作为基础,开展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成分和来源分析研究,确定本地区需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名单。在城市密集区域,应开展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十)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 到2020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二、工业污染源治理  (一)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或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尽快制定工业烟(废)气中VOCs、氨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研究制定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烟(废)气的监测方法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法,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采用适用的高效除尘技术,降低排放浓度 对于非密闭式排放烟尘、粉尘的生产装置,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烟气、废气,经净化后排放。  (三)对于排放前体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应分别采用去除硫氧化物、氮氧化物、VOCs和氨的治理技术。  (四)采用氨作为还原剂的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应根据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合理设置氨用量工艺参数,防止投加氨过量造成大量逃逸。  (五)鼓励火电企业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防止脱硫造成的“石膏雨”污染。  三、移动污染源治理  (一)应将尽快降低燃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作为当前治理移动源污染的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降低全国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全国车用燃油的清洁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质含量,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降低在用车辆排放水平创造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各地车用燃油的质量,防止车辆由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造成车辆损坏或导致车辆排放控制性能降低。提高船舶和其他动力机械用燃油质量。  (三)制定并实施新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颗粒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压燃式发动机和缸内直喷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为重点,实施严格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同时制定实施颗粒物数量排放限值。  (四)升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净化技术,采用尿素等还原剂净化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并建立车用尿素供应网络。  (五)制定和实施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  (六)严格控制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污染物排放,按时实施国家排放标准。  (七)新生产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严格限制轻型压燃式发动机乘用汽车的数量。用于公用事业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车辆,可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性能。  (八)大力发展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发展使用燃油替代能源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加速淘汰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按时报废运营车辆,采用奖励等经济补偿措施促进更换各种在用社会车辆,缩短社会车辆更新周期。  四、生活污染源治理  (一)在全社会倡导形成节约、简朴、低碳的生活方式,摒弃奢侈、浪费、炫耀的消费习惯。推广环境友好型消费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消费品生产流通使用废弃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知识,引导普通消费者的选择购买行为,并利用消费市场取向对生产的影响力,向生产者施加影响,促使其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淘汰落后产品。  (二)以涂料、粘合剂、气雾剂、书籍报刊等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释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三)治理饮食业、干洗业、小型热水锅炉等集中式生活污染源,严格控制油烟、VOCs、烟尘等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城市露天烧烤,在人口稠密的大型城市,应通过立法予以禁止。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应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露天焚烧。  (四)在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节能锅炉,有条件的地区宜发展集中供暖,替代小型燃煤(燃油)取暖炉、火炕等,减轻面源污染。  (五)建设有益于环境的风俗文化,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改良烹调技艺,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结构。提倡实行无烟祭扫,减少焚烧香烛、祭品,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五、农业污染防治  (一)提倡采用“留茬免耕、秸秆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翻耕对土壤的扰动,防治土壤侵蚀和流失。  (二)及时、妥善处理秸秆等农业废物,可采取粉碎后就地还田和收集制备生物质燃料等资源化措施,防止发生露天焚烧。  (三)加强对施用化肥的技术指导,合理施肥,鼓励采用长效缓释氮肥,防止氨挥发。  (四)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审批、监管,推广先进可行的养殖技术,减少氨的排放。  六、其他污染源治理  (一)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减少城市裸地面积,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提高绿化率,或采用地面硬化措施,遏止扬尘污染。  (二)对各种有裸露地面的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细颗粒物逸散。运送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防止道路遗撒。各类土建工程应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使用散装水泥。  七、污染预警与应急措施  (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建立部门间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严重空气污染,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二)应根据当地细颗粒物来源和污染源分布情况,制定严重空气污染的应对方案,包括:紧急关停的排污设施名单、敏感人群防护方案、不适人群治疗方案等。  (三)出现严重空气污染状况时,应及时启动应对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四)应将老年人、中小学生、体弱多病人员等作为敏感人群,及时发布个人防护建议,包括减少户外活动、关闭住所门窗、停止体育锻炼、外出佩戴防护用口罩等。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中国环境报社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  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机关各部门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