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分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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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分区法相关的厂商

  • 广州飒特电力红外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中国广州的民营红外热像仪跨国企业,公司在法国、爱尔兰、英国分别设有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心,是中国红外热像仪制造的龙头企业。 飒特企业目前生产的红外热像仪产品超过11个类别,35种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军事、警务、钢铁石化、水泥、电子制造业、电信、轨道交通、建筑、消防、教育以及医疗行业的发热人群筛查及人体测温等等。只要涉及到测温的领域(尤其是非接触性的状态检测),红外热像仪都能大展身手。 飒特企业是GB/T 1987-2005《工业检测型红外热像仪》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是中国红外成像技术的领跑者。公司拥有30几项的国内外专利和独立的知识产权,系列产品被国家科技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局、国家环保局联合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 飒特企业所制造的红外热像仪产品远销德国、法国、日本、美国、俄罗斯、中东、巴西、韩国、澳大利亚等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海内外用户一致的肯定与好评! 而今,飒特企业已经成为了国际市场上名列前茅的民用红外热成像研发及生产企业,“飒特红外”已成为了国际著名的红外热像仪品牌。 请即拨打020-82227875飒特企业国内销售部。您的需求,正是飒特企业全力以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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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飒特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1年,公司座落在美丽的花城广州,公司位于广州黄埔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厂区占地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0多平方米,职工600人,公司拥有其中工程师200多人,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占67%。公司通过吸引国内外先进的技术与自主研发相结合,不断创新。 广州飒特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红外热成像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法国、爱尔兰、英国分别设有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心,其旗下各类产品出口到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红外界成功进入世界市场的一家跨国公司。公司下面有军品部,是国家国防产品供应商,国家二级保密单位。 “飒特红外”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世界知名的红外热像仪主要制造商,“飒特红外”产品线涵盖了入门迷你型、普通工具型、工业维护型、高端研究型、消防救援型、矿用防爆型、安全侦察型、夜驾辅助型医疗诊断型、智能监控型等十大系列超过60种热像仪产品,年产量超过一万台。“飒特红外”通过为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完善、稳定的红外应用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让全球各地的电力、消防、石化、冶金、煤矿、建筑、医疗、电力、安防、监控、等领域的用户享有全方位的红外热像产品及服务。 “飒特红外”是中国GB/T 1987-2005《工业检测型红外热像仪》国家标准的制定单位;是中国消防和电力两大行业红外热像仪检测技术国家标准的主要参与起草单位和样机提供单位;是中国红外热像仪制造业龙头企业。“飒特红外”拥有119项的国内外**和独立的知识产权,系列产品被中国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以及环保局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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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红外热像仪、激光测距仪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少有的、同时具备红外热像仪和激光测距仪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光电科技产业化专家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光电子协会红外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省光学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具有先进水平的各型制冷红外热像仪、非制冷红外热像仪以及激光测距仪等产品,在红外热成像技术、激光测距技术、光学技术、电子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等方面具有综合学科优势,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光学、红外、激光技术领域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专项负责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组建有非制冷红外、制冷红外、激光产品三条生产线,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定制产品或批量产品的需求。 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丰富的生产经验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监察、维权执法、安防监控、森林防火监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搜索救援、工业检测、检验检疫以及辅助驾驶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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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分区法相关的仪器

  • 用近红外在线分析仪优化生产过程方便易行,2060近红外光谱分析仪是瑞士万通过程分析的新过程光谱分析仪。其新颖的模块化设计,可分离的人机界面(HI)和多个近红外分析箱体,实实在在地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最终产品质量。每个近红外分析箱体多达5个通道,用于在线分析先进的高通量光谱仪防爆电气认证编程灵活可直接用于过程控制产品优势:简单的在线光谱分析!秉承瑞士万通和瑞士万通过程分析在设计知名实验室以及过程分析仪40多年积累经验,2060 近红外分析仪的设计和定制化达到了极致细节。细节决定成功:高灵敏度TE深度冷却InGaAs阵列检测器,确保达到高信噪比带温度稳定器的高通量摄谱结构5通道高精工业多路复用器推动过程分析当我们谈到改进生产过程,智能软件是起效的关键。瑞士万通过程分析IMPACT软件是一套针对过程样品流实时监测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从控制程序(开始分析、查看状态和添加循环等)到以不同格式(表格、直方图、表格等)显示结果,它有用于不同目的,多个可个性化的操作屏幕分区。IMPACT软件支持使用主流工业通信协议,管理传输结果到工厂控制中心。此外,2060近红外分析仪用嵌入式 OMNIS软件,专门来处理数据采集和化学计量。它可以同时执行多个全自动近红外分析,允许多个近红外分析箱体连接到同一个2060HI人机界面,在多个位点进行高效的测量。助力您的PAT项目2060近红外分析仪提供快速,无损,无试剂的在线分析,在生产线、造粒机、干燥机、反应器或反应容器中进行直接的精确测量,获取关键工艺数据,确保产品的高质量。作为实时反馈控制的一部分,无需旁路或样品预处理。作为2060平台组成部分,2060系列近红外分析仪有不同的配置,以满足您的需求。如您遇到空间限制,或许有多个样品需要监测,2060-R近红外分析仪远程配置机型是理想的解决方案。该机型分析仪允许连接两个近红外分析箱体到一个2060 HI人机界面,这样可扩展测量点到10个通道(每个箱体5个)。还可升级到防爆配置。在危险区域受保护的分析在危险操作条件下,环境存在易燃气体和有害蒸汽,为确保安全,可靠的分析仪必不可少。2060 系列近红外分析仪有两款防爆机型,供您在不同的防爆要求下使用:2060-Ex防爆型近红外分析仪和2060- REx远程防爆型近红外分析仪。两款防爆机型都通过IECEx认证,达到IP65防护级别,确保工厂安全。光纤坚固耐用2060近红外分析仪使用MicroBundle微光纤束光纤,具有优越的信号传输性能。可完全信赖其对粉末,浆液,颗粒等样品的分析表现。光纤对温度变化不敏感,具有优良的机械和化学稳定性能。在分析透明或略不透明的液体时可以使用普通的单光纤。采用单光纤的配置可将分析仪安装在测量位点100米开外的地方。软件:2060 近红外光谱分析仪具有独特的软件,用于在线过程控制的自动光谱分析。其设计目的是为任何工业应用有效地编程和控制分析仪:分析仪的程序执行以清晰的图形时间轴显示可对警报进行编程,以监控分析仪的当前状态可使用各种过程通信协议(如 Modbus 或离散 I/O)进行数据通信。在后台,OMNIS 控制数据分析,并以可访问的方式显示分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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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用背景 供水管网漏损不仅导致水资源的浪费,也易引起路面塌陷等次生灾害,是影响供水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的目标指标是<9.0%。要求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 系统概述 平升电子供水分区计量管理 DMA分区计量管理 分区计量漏损管理系统平台 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系统根据国际国内分区计量的要求和标准研发,专门针对水司漏损控制和产销差管理而设计。系统涵盖分区管理、管网流量和压力监控、水量统计分析、产销差分析、漏损评估、夜间最小流量分析、用水异常报警等功能。核心目标是找到整个管网的“漏损重灾区”,为漏损管控和治理提供数据依据,降低管网漏损和水司产销差。 管网分区将整个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划分成若干个供水区域,根据供水单位的管理层级及范围确定分区级别。分区级别越多,管网管理越精细,但成本也越高。一般情况下,最高一级分区宜为各供水营业或管网分公司管理区域,中间级分区宜为营业管理区内分区,一级和中间级分区为区域计量区,最低一级分区宜为独立计量区(DMA)。 系统构成 监控中心部署供水分区计量与漏损管理系统软件,对各级分区入口和所有大用户进行流量、压力、水质监测,实现供水管网漏损分区量化及有效控制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系统功能分区管理,明晰水量空间分布DMA分区与管理分区相结合,借助管网GIS清晰展现水量空间分布分析产销差构成和漏损分布● 月度产销差分析● 各分区产销差对比● 水平衡分析● 管网漏损分段统计多角度多维度分析产销差成因和漏损分布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漏损控制DMA夜间最小流量分析,异常报警应用夜间最小流量MNF分析法进行DMA漏损评估,当夜间最小流量超过报警值后自动报警,以便开展主动检漏工作管网流量和压力监测,为系统分析和压力调控提供数据● 根据测点已有设备情况和监测内容,选配合适的监测终端: 一体化超声水表DATA-5513、电池供电型管网监测终端DATA-6217、太阳能智慧井盖DATA-2611● 可扩展水质监测 管理软件 结合管网GIS灵活分区灵活调整分区级别和区域范围DMA分区夜间最小流量分析锁定管网漏损区域各分区产销差排名了解漏损分布情况,通过指标考核加强管理产销差分析掌握整个管网漏损管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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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D200为一款大容量智能化恒温金属浴,适用于需要大批量处理样本的使用客户,整机含4个模块。DH200特点:1. 大容量,以1.5ml离心管为例,DH200的容量为96孔。2. 模块配置灵活,可选择4个不同规格的模块同时使用。3. 带有蓝色透明罩,让客户不在为样本溅射、爆管而担心。4. 高精度,设备在37度恒温时,标准模块通过校准,精度能够控制在0.2度以内。5. 快速升温,设备能在15分钟内完成25度至100度。6. 智能化设置:自动预热、开机自动运行、断电自动恢复等功能。7. 分区独立计时功能,设备将四个模块分为四区,可单独对每个区域计时,方便不同时间段放入的样本分别进行恒温培养,并带有指示灯。 产品介绍HD200干式恒温器采用微电脑控制,利用高纯度铝材料作为导热介质,以代替传统的水浴装置。具有使用方便、控温范围大、精度高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样品的保存和反应、DNA扩增和电泳的预变性、血清凝固等各类生化样品恒温孵育流程。产品特点1.简单易用的人机操作界面,实时显示全部运行信息和设置信息,方便用户观察设备运行状态。2.自带蓝色透明盖可有效防止样品溅射。3. 恒温模块分为A、B、C、D四个区域,可对每个区域独立计时。4. 多种模块供用户选择,也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5. 支持自动预热功能。6. 支持断电自动恢复功能。7. 支持开机自动运行功能。8. 仪器自带温度校准功能。9. 内置软件和硬件双重超温保护装置,使用更可靠。工作条件使用环境温度:0°C ~ 35°C相对湿度:≤70%使用电源:AC110或220V/50-60HZ 性能指标温度设置范围: 0℃~110℃控温范围: 室温+5°C~110°C 时间设置: 1min ~ 99h59min/∞控温精度: ≤±0.3℃(@37℃) 显示精度: 0.1℃温度均匀性: ≤±0.2℃(@37℃) 升温时间: ≤15分钟(25℃至100℃)自动预热: 支持分区独立计时功能: 支持开机自动运行: 支持断电自动恢复: 支持模块数量: 4 功 率: 500W电压规格: AC110或220V/50-60HZ熔 断 器: 250V 3A Ф5×20 尺 寸: 370*254*178(mm)重 量: 8KG 可选模块型号 试管直径 试管数 MD01 6mm 48 MD02 7mm 48 MD03 10mm 24 MD04 12mm 24 MD05 13mm 24 MD06 15mm 16 MD07 16mm 16MD08 19mm 12 MD09 20mm 12MD10 26mm 8 MD11 28mm 4MD12 40mm 3 MD13 0.2ml(离心管) 48MD14 0.5ml(离心管) 48 MD15 1.5ml(离心管) 24 MD16 2.0ml(离心管) 24 MD17 0.2ml(标准板) 96MD18 0.2ml (酶标板)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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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分区法相关的资讯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指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三区四带”为重点区域,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气、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有关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流域内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陆海统筹推进重点河口海湾管理。综合考虑大气区域传输规律和空间布局敏感性等,强化分区分类差异化协同管控。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模式,统筹地上地下,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和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年3月6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源头预防,系统保护。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精准科学,依法管控。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精准科学施策,依法依规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二、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制定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的原则,分级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由同级政府组织编制,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衔接,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二)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确定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三)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要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要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问题和风险突出的地方,要制定更为精准的管控要求。(四)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共享。推进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强化对数据管理、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融合创新,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五)统筹开展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在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开展动态更新,同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因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而更新的,应组织科学论证;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法定保护区域依法依规设立、调整或撤并以及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相应进行同步更新。三、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服务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沿江重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防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上中下游地区差异化分区管控,优化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和新能源产业布局,促进中下游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建立陆岸海联动、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优化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项目建设。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八)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支撑。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作为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依法依规设置公共查阅权限,方便企业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四、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九)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监测预警,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重点区域,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流域内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陆海统筹推进重点河口海湾管理。综合考虑大气区域传输规律和空间布局敏感性等,强化分区分类差异化协同管控。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地布局协调。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模式,统筹地上地下,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和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十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协同。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针对不同区域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特点,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分单元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生态环境有关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鼓励各地以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加强监督考核(十二)强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托相关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控,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现场检查并严格依法查处。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三)完善考核评价。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工作成效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的重要参考。六、组织保障(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常态化推进共享共用、调整更新、监督落实等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文件。(十五)强化部门联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充分衔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共享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共同做好相关研究及试点先行等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等有关工作,实施水资源差别化管理,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协调联动。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制定行业发展和开发利用政策、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利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的政策,并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执法协调联动。(十六)完善法规标准。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研究制定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分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十七)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资金保障。(十八)积极宣传引导。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重磅!中科院分区弃用“影响因子”
    7月5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宣告:2022年分区表将只发布升级版结果,分区指标不再采用“三年平均影响因子”,而是替换为“期刊超越指数”。此次,可能真得要和影响因子说再见了。6月28日,科睿唯安 Clarivate 2022年《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简称 JCR )正式发布。不少国产期刊 IF 一飞冲天,有网友打趣:投的时候影响因子甚至不够毕业,现在猛涨 10 倍已经够评职称了。6月29号,饶毅教授在个人公众号《饶议科学》上发表了对于国产期刊影响因子猛涨的看法:“在我国好论文继续大量投稿国外的今天,突然一批国内学术刊物的 SCI 分数高于国际著名刊物,除了极少数可能是学术努力的结果,恐怕大多数是用了伎俩、甚至走了歪路。”影响因子,一场数字游戏“一个公式无法真正衡量一本期刊的学术声誉”计算期刊影响因子的公式并不复杂。以今年为例,一个期刊的影响因子,等于这个期刊上2019年和2020年所有类型的论文在2021年被引用的次数除以这本期刊在2019年和2020年发表的Article和Review的数量。图片来源:JCR|以期刊 Annual Review of Resource Economics 为例不难想象,「操纵」期刊的影响因子从理论上看很简单—— 要么让分子变大,要么让分母变小。但一两年的高影响因子易得,学术声誉的建立,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影响因子不再是分区的决定性因素此次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升级版构建论文层级的主题体系的方式弥补了基础版本的不足,在升级版分区表中,分区指标不再采用“三年平均影响因子”,而是替换为“期刊超越指数”。情报中心用一张图来表现期刊超越指数的优点:它可以避免以下几种情况:1. 一篇超高被引论文拉高整体均数2. 冷门学科备受冷落3. 均值指标容易被认为操控4. 期刊学科交叉性无法体现超越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2004年以来,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制定的JCR分区基础版,一般简称为「中科院分区」,分区方式基于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基础之上进行。2019年,开始尝试推出分区升级版。基础版和升级版有什么区别呢?1. 基础版是以学科体区分期刊板块,共13个大类,只包括自然科学文章。2. 升级版是以主题体系区分期刊板块,共18个大类,除了自然科学,还包括社会科学的文章。相较于基础版,升级版有3大优势:1. 学科范畴上,升级版覆盖面更广泛,收录期刊为自然科学期刊(SCIE)、社会科学期刊(SSCI)和ESCI收录的中国期刊 。2. 学科体系上,采用了论文层级的学科分类,以2020年分区表升级版为例,通过期刊引用关系生成学科结构,参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的学科内涵和外延,设置18个大类,给予基础研究和冷门研究更合理的评价权重。3. 分区指标上,升级版设计了“期刊超越指数”取代影响因子指标。期刊超越指数,即本刊论文的被引频次高于相同主题、相同文献类型的其它期刊的概率。不易受极端值影响,更能客观反映一本期刊的整体水平。挺期待今年年底的中科院分区表,看看哪些影响因子狂涨的期刊,到底成色几何?当被操控地虚高膨胀的影响因子不再能准确评价一本期刊质量的时候,“唯IF”的现象也要管管了。是时候该跟虚高的影响因子说再见了!
  • 刚刚,2022年中科院分区表终于发布!(附完整版excel下载)!
    需要注意的是:(1)自今年(2022年)起,只发布升级版,基础版彻底告别历史舞台;(2)升级版大类学科数从基础版的13个增加为18个(主要是纳入了SSCI期刊),即:地球科学、物理与天体物理、数学、农林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工程技术、生物学、医学、综合性期刊、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人文科学。(3)分区的依据不一样,基础版来自于3年平均IF,而升级版来自于期刊超越指数。后台回复「2022中科院分区」,可获取“2022年中科院分区表收录期刊”完整版excel。具体情况,可以参考JCR中科院分区官网介绍:http://www.fenqubiao.com唯一官方途径:期刊分区在线平台网址:https‍://www.fenqubiao.com征订单位用户可使用公众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查询2022年的分区表数据以下是去年的生物学以及医学期刊情况。生物学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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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align=center][b]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b][/align]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结合吉林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措施。一、加强分区管控(一)科学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落实管控要求。按照坚守底线、系统保护、精准管控、统筹协调的原则,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省共划定1233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内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772个,面积占比61.78%。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土地及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优先保护单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或者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规范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各类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和黑土地保护区,按照保护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要求,限制大规模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404个,面积占比16.98%。主要包括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环境风险高的区域及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分类实施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57个,面积占比21.24%,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二)精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精细化管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1+2+11+1233”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省总体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2”为“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1”为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233”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精准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优化布局方案、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优先保护单元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重点管控单元要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要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二、实施高水平保护(一)强化系统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以东部森林区、中部黑土区、西部草原湿地区和松花江、辽河、图们江、鸭绿江、绥芬河水系为生态基础,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二)强化分区施策,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合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三)强化政策协同,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相关立法、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作为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重要参照和依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构建省域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三、助推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服务功能,推动重大战略实施。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引导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发挥东、中、西区域生态环境优势,强化黑土地保护,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强化制度引领,促进绿色发展。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要求,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产业园区绿色健康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抓好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以外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促进“绿电+消纳”创新发展模式,保障“氢动吉林”行动实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强化成果应用,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招商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抓手,推动项目精准快速落地。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作为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生态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不断完善生态分区管控信息化平台公众端和移动端服务功能,提升对综合决策的支撑能力。四、健全管理机制(一)强化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更新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管理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作为数据管理、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的基础支撑,坚持数字赋能,对成果落图固化并动态管理。推进与相关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纵向贯通衔接国家和各地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执法等业务系统,横向对接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政务和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业务协同。(二)强化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充分听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依据评估情况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后调整。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组织对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并调整更新,调整更新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州)政府应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细化和完善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原则上不能突破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后实施。(三)强化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执行情况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托相关监管平台,进行动态监控和跟踪评估,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实施、监督、评估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政策,适时发布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将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附件:1.吉林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情况一览表2.吉林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img=98.jpg,600,1630]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6/1718332836376066.jpg[/img][img=99.jpg,600,463]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6/1718332836495447.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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