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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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铁路局、民航局、药监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现将《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6月28日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计量技术委员会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成立,负责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提供计量技术政策咨询、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计量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已建立组织架构相对完整、运行良好、覆盖计量各专业的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在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支撑计量治理能力,释放计量服务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效能,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新要求,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布局,大力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着力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促进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基本原则—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重点领域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布局。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规则,分级分类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创新突破、改革引领。深化计量技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创新,引导计量技术委员会理念创新,加强计量技术规范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应用。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体系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鼓励社会各方计量技术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建设。—需求牵引、提升供给。把握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契机,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对计量提出的新要求,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供给体系。强化对关键领域的支撑,提升计量技术规范供给水平,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放合作、协同发展。深化计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计量技术活动国内工作机制,促进政策、规则、规范联通。实施计量技术规范国际化提升工程,推动国内国际计量规范协同发展。推进国际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更加优化,实现计量技术规范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和需求驱动并重转变,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计量技术委员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架构基本形成。到2035年,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国际兼容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更加健全,需求驱动、布局科学、政府引导、开放融合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二、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建设(四)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统筹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属于基础性、综合性的计量技术委员会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同时发挥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部门特点、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加强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鼓励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成立区域计量技术委员会,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研究建立各级相关计量技术委员会间沟通机制和协作网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调融合的国家、部门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架构。(五)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体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生态环境、医疗健康、生物、化学、海洋、交通、气象、测绘、资源等重点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创新领域,适度分专业、分领域、分层级成立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布局。指导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对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架构的研究,统筹协调,明确各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和发展方向,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相互协调的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体系。(六)优化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组成结构。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设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一步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公正性和先进性。优化计量技术委员会成员结构及比例,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专业人员的参与。面向新兴行业、领域,合理增加代表性企业的专业人员参与比例。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增加通讯单位成员,拓展计量技术委员会代表的覆盖面。在计量技术委员会筹建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的透明度。三、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基础建设(七)强化计量技术委员会主体责任。强化主任委员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政策咨询、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等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所承担工作的督促考核,切实抓好计量技术委员会人才梯队建设。强化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对秘书处建设的责任担当,督促挂靠单位加强对秘书处在人力保障、资源配置、经费补助等方面的支持。严格落实秘书长工作职责,牵头提出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落实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考核,保障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八)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各类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监督管理。建立主任委员定期述职机制,实施计量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届末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工作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报批、评价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社会监督,完善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的立项前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民生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审定中的社会专家、群众代表旁听制度。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加强对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合法合规性、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协调一致性的监督检查,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九)激发计量技术委员会的动力和活力。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退出机制,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实施动态管理。建设开放型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学术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及时为委员提供技术发展趋势和需求信息。推动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纳入国家或部门科技进步奖范围,予以奖励。建立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考核机制,将秘书处和委员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间的交流合作,推广优秀计量技术委员会经验。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将计量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或个人列入政府奖励范围。强化从多渠道加大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十)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培训和激励机制,实施计量技术委员会人才队伍提升工程,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和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审定、宣贯、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水平。推动高层次专家以顾问、咨询委员等方式加入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大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以老带新、多岗位锻炼等方式,积极培养秘书长、专项工作组组长后备人选。健全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人培训长效机制。强化计量技术规范主审人培养,探索建立主审人资格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精通、业务熟练、审查规范的主审人队伍。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宣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技术规范宣贯成效。加强计量技术规范专业人才国际交流和培养。四、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供给质量(十一)推进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架构迭代升级。充分发挥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等计量技术规范在量值传递溯源、计量器具产品评价方面的技术依据作用,准确把握计量器具和量值应用的内涵,拓展计量技术规范的领域,将测量方法、测量程序、标准参考数据、算法溯源技术方法等纳入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全面审视、梳理并广泛征集经济社会各领域计量测试需求,研究制定计量技术规范短期和中长期项目计划,并动态调整。完善计量技术规范复审机制,加强计量技术规范复审和维护更新。加快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十二)强化计量技术规范对关键领域的支撑。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技术支撑作用。引导计量技术委员会结合新兴计量领域、新型计量器具和高新计量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开展前瞻性计量学基础研究与实践,支撑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加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高端测试设备、数字化转型、纳米技术与新材料、生物工程、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医疗健康等领域计量方法研究,提升面向远程、动态、在线、极端量、复杂量校准和法制计量监管等方向的计量技术规范供给,填补计量技术规范空白。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针对计量监管中的痛点难点,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政策咨询建议。探索建立计量技术委员会与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计量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作用,并促进计量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协同。强化国家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的计量技术支撑,探索建立区域内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效互认和共建共享机制,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十三)推动计量技术规范成果应用。健全计量技术规范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领域、各层级计量技术委员会协同发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信息交换与共享。不断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系统和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计量技术规范全过程管理。通过举办培训和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宣传推广工作。将先进适用创新成果融入计量技术规范,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五、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国际化水平(十四)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履行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计量技术活动。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计量领域的对接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计量合作伙伴关系,推进计量技术规范信息共享,为中国产业“走出去”做好技术支撑。密切与国际计量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在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医疗健康、清洁能源、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国际计量技术合作交流,参加并协助国际计量组织开展国际计量培训,加强国际计量知识传播,分享我国实践经验,为国际计量组织活动作出中国贡献。(十五)积极参与国际重要计量规则规范制定。加强对国际计量技术、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和国际标准的跟踪和研究,了解掌握国际计量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和动态,积极参与国际计量组织技术委员会的活动,提升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的参与度,在制定国际计量规则规范中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并不断提高对国际计量技术、国际计量规则规范转化运用的能力和水平。在我国计量技术、计量器具产业具有优势的领域,积极争取承担国际计量组织中相对应的领导职务和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导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提升我国在制定国际计量规则规范中的话语权。引导并支持我国计量技术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十六)提升与国际接轨水平。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国际化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对我国重点领域现行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比对研究,找出存在差异并进行原因分析。对制修订的计量技术规范,要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优先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或国际标准等国际技术文件,提高我国计量技术规范与国际技术文件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和国际接轨水平,推进国际计量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参与国际计量组织技术活动国内机制建设,推动技术规范制度型开放,促进规则规范联通。六、组织保障(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管理规定,推动本意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针对经济社会对计量技术规范的需求,科学制定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计划,争取经费支持。(十八)加强统筹协同。推动建立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相互协同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优势互补,确保部门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协调一致。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交流合作,合力提升计量技术规范供给质量。(十九)加强示范推广。鼓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和发展特点,在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中积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深入调研,及时梳理和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标杆典型。(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计量咨询、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社会影响力,推动计量技术规范在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营造关注计量、支持计量、应用计量的良好社会环境。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一届专委会由5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参与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查、复审等评审工作;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建议、指导、论证和评审等。附件: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7月18日附件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一、主任委员蒲 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副主任委员方滨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庞国芳(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陈建良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贾国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布 宁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三、秘书长闫小良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四、副秘书长王 辉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曹俐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陈 颖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伟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王李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王 玲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王 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晓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邓 峰 北京大学厉梁秋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田 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申 军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史 园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曲传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乔亮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朱建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许秀丽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孙建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李凤华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李亚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李育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李健华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李 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张卫洪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晨颖 清华大学陆旭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陈秋香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湘宁 北京农学院周志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郑 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侯纪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姚泽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贺艺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秦先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夏 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徐 峰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徐战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郭 弘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崔迎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梁慧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葛红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谢正豪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蔡峻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鲜 涛 深圳市信用促进会(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发展联盟)谭凌波 中国计量大学翟 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潘 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潘 欣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在京召开
    2021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农业大学沈建忠院士、江南大学陈坚院士、江南大学陈卫院士、中国农科院油料所李培武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吴永宁研究员、南开大学王硕教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梁鑫淼研究员、长沙海关黄志强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高志贤研究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邵兵研究员等学术委员会委员,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刘红春二级巡视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李新实院长、陈颖副院长、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主任张峰副院长及重点实验室成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陈颖副院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建忠院士主持。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刘红春二级巡视员致辞时指出,食品安全是市场监管总局“三大安全”之一,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是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他高度肯定了中国检科院及共建单位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的重大贡献,并指出实验室要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认真梳理食品安全中系统性、基础性科学问题,积极对接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现实困难,科学凝练重点实验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好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把研究成果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利器”。中国检科院李新实院长致辞时强调,中国检科院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工作,始终紧密服务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应对输欧米制品转基因、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臭脚盐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是国家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重大科研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是落实国家各项科技发展政策的高地,希望在总局科技和财务司等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提升该重点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峰副院长从建设意义和总体思路、建设布局和任务、管理运行机制、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对重点实验室“十四五”规划进行介绍。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质量与安全)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科财函〔2021〕6号)要求,依托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江南大学共同参与建设。该实验室旨在围绕国家食品安全重大科学需求,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开展高层次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食品质量安全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科技发展及市场监管总局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科技需求,该实验室拟聚焦食品质量安全化学有害物的前沿分析技术及产品研究、食品质量安全生物因子的检测与溯源、食品真实属性表征及产地溯源技术、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等四大研究方向开展相关工作。学术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汇报并进行质询,一致认为该实验室规划建设定位明确、研究目标清晰可行,研究内容针对性强,预期成果设置合理,建议实验室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制度,尽快组织实施,完成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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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align][align=center]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国市监办发〔2024〕70号[/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fon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一届专委会由5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参与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查、复审等评审工作;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建议、指导、论证和评审等。附件: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align=center][table][tr][td=4,1,737] [/td][/tr][tr][td=1,1,439] [/td][td=1,1,172][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align][/td][td=2,1,125] [/td][/tr][tr][td=3,1,631][align=right]2024年7月18日[/align][/td][td=1,1,105] [/td][/tr][/table][/align]附件[align=center][size=24px]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size][/align][align=center][size=24px][/size][/align][align=center][td=2,1,100.0000%]一、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align=center]蒲 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d=2,1,100.0000%]二、副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center]方滨兴[/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td=1,1,29.0800%][align=center]庞国芳[/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建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贾国栋[/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布 宁[/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三、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闫小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四、副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辉[/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曹俐莉[/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 颖[/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2,1,100.0000%]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伟[/align][td=1,1,70.9000%]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李乐[/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玲[/align][td=1,1,70.9000%]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娜[/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晓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邓 峰[/align][td=1,1,70.9000%]北京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厉梁秋[/align][td=1,1,70.9000%]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td=1,1,29.0800%][align=center]田 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申 军[/align][td=1,1,70.9000%]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史 园[/align][td=1,1,70.9000%]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曲传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乔亮亮[/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朱建平[/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许秀丽[/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孙建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凤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td=1,1,29.0800%][align=center]李亚琦[/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育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健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物品编码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李 强[/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张卫洪[/align][td=1,1,70.9000%]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张晨颖[/align][td=1,1,70.9000%]清华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陆旭忠[/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td=1,1,29.0800%][align=center]陈秋香[/align][td=1,1,70.9000%]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陈湘宁[/align][td=1,1,70.9000%]北京农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周志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郑 颖[/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侯纪伟[/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姚泽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贺艺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秦先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夏 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徐 峰[/align][td=1,1,70.9000%]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徐战菊[/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郭 弘[/align][td=1,1,70.9000%]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崔迎琪[/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梁慧德[/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葛红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谢正豪[/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蔡峻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鲜 涛[/align][td=1,1,70.9000%]深圳市信用促进会(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发展联盟)[td=1,1,29.0800%][align=center]谭凌波[/align][td=1,1,70.9000%]中国计量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翟 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牧[/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欣[/align][td=1,1,70.9000%]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able][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able]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table][tr][td][align=left] 为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align][align=center][img=,600,154]http://www.zhaojiliang.cn/data/uploads/bdattachment/image/20180930/1538274765130394.jpg[/img][/align][align=left] 重点针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针对社会上反映的“非法认证、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align][align=left]《通知》全文如下:[/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align][align=center]国市监认证〔2018〕173号   [/align][align=lef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left]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认证检测活动蓬勃开展,在服务制造业、生态环境、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认证机构共计470家,有效认证证书175万张,涉及获证组织58万余家;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6327家,年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但是,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align][align=left]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align][align=left]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align][align=left] 认证检测工作是质量认证体系的主要载体,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证明各类市场主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市场化评价工具。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align][align=left]二、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align][align=left]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align][align=left](一)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以往监管中发现较多问题以及新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抽查监管比例,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三是审核员/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四是审核员/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align][align=left](二)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获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align][align=left](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三是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align][align=left](四)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align][align=left](五)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align][align=left](六) 针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认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以下不规范行为:一是超出认可证书规定的检测、校准、检验能力范围开展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二是不能够持续保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设备和人员能力,影响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的有效性。[/align][align=left]三、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align][align=left](一)严格依法履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align][align=left](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强制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自愿性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等认证领域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认证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align][align=left](三)严厉查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发现管理性、技术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align][align=left]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align][align=left] 其中,原计划开展的2018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align][align=left]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align][align=left](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align][align=left](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align][align=left](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align][align=left](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要制定对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擅于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align][align=left](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left] 2018年9月25日[/align][/td][/tr][/table]

  • 小微企业名录查不到本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申请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需要提供小微企业名录的截图。经多方查证,本单位确实为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名录,并没有本单位。想知道是什么原因?[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登记注册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2-27[/back][/color]尊敬的留言人您好,经核查,合肥高新区创美口腔门诊部不属于小微企业。原因如下:合肥高新区创美口腔门诊部属于行业属于卫生行业,不属于小微企业范畴。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库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依据企业登记系统有关数据、年报数据及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 46-2018)由系统自动判定入库。(具体可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国统字〔2017〕213号),查询路径为“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首页下拉点击进入“其他服务”——点击查看“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点击查看“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如果对该企业的小微企业判断结果有疑问,请咨询该企业所在辖区的登记机关。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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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容量瓶,A类,ST塞1到5ml的尺寸符合微量化学仪器委员会和A.C.S.分析部门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里的观点。10到15ml的尺寸有特殊的瓶颈设计,使得移液管能到达瓶子最底部。宽底座的设计能使容量瓶更稳定。描述 体积 锥度尺寸 qty. 货号# 微量容量瓶/塞 1 mL ST# 8 套件 23370 微量容量瓶/塞 2 mL ST# 8 套件 23372微量容量瓶/塞 5 mL ST# 8 套件 23373微量容量瓶/塞 10 mL ST# 13 套件 23374微量容量瓶/塞 25 mL ST# 13 套件 23375微量容量瓶/塞 50 mL ST# 13 套件 23376
  • 900型多功能射线测定仪
    多功能射线检测仪 900型多功能射线检测仪是市面上有售的性能价格比最好的数字盖革计数器。它是在2002年最新设计的成果,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在功能十分强大,可以提供可靠和精确的测量数据。900型多功能数字辐射仪体积小,重量轻,十分坚固,可检测&alpha 、&beta 、&gamma 和&Chi 射线,采用美国标准局制造的辐射传感器,此传感器是目前市场上性能最好的辐射传感器。 使用场合 多功能射线检测仪可广泛用在制药厂,实验室,发电厂,采石场,紧急状况营救站,金属处理厂,地下油田和供油管道装备,环境保护等部门,用于: 1.检查局部的辐射泄露和核辐射污染 2.检查周围环境的氡辐射 3.检查石材等建筑材料的放射性 4.检查有核辐射危险的填埋地和垃圾场 5.检测从医用到工业用的X射线仪器的X射线辐射强度 6.检查地下水镭污染 7.检查地下钻管和设备的放射性 8.监视核反应堆周围空气和水质的污染 9.检查个人的贵重财产和珠宝的有害辐射 10.检查瓷器餐具玻璃杯等的放射性 11.精确定位辐射源 12.家居装饰的检测 功能介绍 仪表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的外形,手感舒适 操作面板为10个薄膜开关,功能丰富,防尘防雨(不可浸入水里使用) 操作方便,只要按一个键,马上开始检测并显示大量的数据 通过辐射类型选择开关,可以分别测量&alpha 、&beta 、&gamma 射线的辐射值 可以显示当前的辐射值和所设定时间的平均辐射值 大屏幕显示,可以在同一屏幕上获得足够的信息 屏幕带时间和日期显示,待机时仍然显示时间和日期 屏幕带电池电压的显示,避免在使用过程中电量突然不足 使用锂电池,保证电池10年的使用寿命 可以设定采样时间和采样间隔,自动存储采样数据到仪表自带的大容量存储器 提供电脑接口,采样数据可以传输到电脑用专用软件进行分析 提供一个数据分析软件,功能丰富,可以显示,存储并分析辐射计获得的数据 每一个仪表都经过美国辐射保护委员会的检测,并带有唯一的检测号码 只需要每5年进行一次校准 小型化抗冲击设计,携带方便 技术参数 测量射线种类 &alpha 、&beta 、&gamma 和&Chi 射线 能量响应:&gamma &ge 20Kev;&beta &ge 0.2MeV;&alpha &ge 4MeV 测量范围 0.05 µ Sv/h - 10000 µ Sv/h 灵敏度 在1uSv/h的钴60下,108个脉冲. 或1000 cpm/mR/hr 射线选择开关 &gamma ,&beta +&gamma ,&alpha +&beta +&gamma 盖格管尺寸 长度38mm,直径9mm 模拟输出端口 RS232串行端口 显示 大屏幕LCD显示,可显示数字和棒图 报警功能 带声音报警功能 精度 1% 内部存储容量 2K 工作温度 -40℃ 到 75℃ 尺寸 163 mm× 72 mm× 30 mm 使用寿命 10年(常温下使用) 锂电池工作寿命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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