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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1992年12月4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1994年12月16日、1996年11月6日、1998年12月14日、2000年9月29日、2002年12月19日、2004年10月18日、2006年11月2日、2008年11月6日、2010年9月25日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增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第三条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 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以下简称学部主席团)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第五条 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被推荐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下同)一般不超过65岁。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其推荐、评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适用本细则,但第二章第十二条除外。   第七条 院士增选工作分为院士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学部评审及选举等阶段。   第八条 资深院士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学部的评审与选举。   第九条 在院士增选过程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违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及有关规定的不正当活动。若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对相关候选人的评审,并暂停推荐单位或推荐人的推荐资格。 第二章 推荐和确定院士候选人   第十条 推荐院士候选人包括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不受理本人申请。   第十一条 院士推荐候选人   (一)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二)对65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三)院士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独立推荐候选人,防止被动推荐。推荐人必须确实了解候选人的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和贡献、科学道德和学风等,独立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被推荐人附件材料”)。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为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2为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 附件3为“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 附件4为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为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推荐院士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使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使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自行编辑“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2-6”并制成电子文件(PDF格式)。以上材料寄送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以下简称院士工作局)。   (四)院士应在增选年的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和“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以邮寄并互联网在线传输的方式提交院士工作局。   第十二条 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候选人   (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协等为归口初选部门。其所属单位或一级学会均可按组织系统推荐本单位、本学会的候选人。归口初选部门报送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二)归口初选部门所属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时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附“被推荐人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的内容同第二章第二条第3款)。   推荐单位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使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使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自行编辑“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2-6”并制成电子文件(PDF格式)。以上材料寄送院士工作局。   (三)各归口初选部门应严格按照院士的标准和条件,认真负责地组织对其所属单位推荐的院士候选人进行初选。   归口初选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的程序要做出严格的规定。   归口初选部门应组成初选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1人,必须是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研究员、教授级专家组成。初选委员会对推荐的院士候选人进行会议评审并无记名投票,产生初选结果,在规定的名额内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方为有效。委员会应如实将评审意见以及组成人员名单、投票结果、推荐意见等填入《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归口初选委员会评审情况”栏,并须有初选委员会负责人的签名或印章。   (四)各归口初选部门填写“归口初选部门推荐意见”,并按中国科学院各学部分别列出名单,正式行文并连同《院士候选人推荐书》(由负责人签名,加盖省、部级印章)和“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于增选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以邮寄并互联网在线传输的方式提交院士工作局。   (五)凡双重领导的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由主管业务的部门负责组织初选 非业务主管部门推荐院士候选人无效。   第十三条 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的评审资格。   第十四条 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第十五条 院士工作局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结果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由学部主席团确认后,方为院士有效候选人。   第十六条 院士工作局将有效候选人名单通告全体院士,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同时通知归口部门或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有效候选人以及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一并公示。候选人在5年之内调动工作单位的应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由各学部常委会确定3-5个公示单位,各公示单位要将公示方式、时间等情况及时报院士工作局备案,院士工作局在学部网页上公布公示单位名单、公示方式和时间等汇总情况。公示时间为1个月。   第十七条 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如推荐院士或归口初选部门发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院士标准与条件的严重问题,可及时提出书面材料提交院士工作局。经有关学部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学部主席团(或主席团执委会)批准,可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 第三章 学部评审和选举   第十八条 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进行。   评审必须严格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超脱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专业的利益,从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要注意院士候选人专业的学科涵盖面,要注意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对于长期不在国内工作的院士候选人,在坚持院士标准的同时,还应特别考虑其对国家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   第十九条 各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对有效候选人进行通信评审和会议评审,分别产生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最后选举出院士。   第二十条 各学部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必须超过本学部应参加增选工作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评审和选举有效。   第二十一条 通信评审,产生初步候选人   (一)各学部常委会将本学部院士按学科专业划分为若干评审组(每个评审组应不少于15人),同时将本学部的有效候选人按相应的学科进行分组,并确定初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各学部增选名额的2.5倍)以及监票小组人员名单。   (二)评审组评审:各学部办公室于6月5日前将本学部有效候选人的《院士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有关内容、评审组选票等分别寄送本学部相应评审组院士。院士对本评审组的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于7月5日前将评审组选票寄送到本学部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7月15日前,本学部主任会议确认打分结果。   各学部常委会根据院士要求,如认为确有必要交流有关情况,可由各评审组组织召开非正式会议。院士自愿参加会议。会议于6月30日在同一地点召开。   (三)学部评审:各学部办公室于7月21日前将评审组打分结果和初步候选人选票寄送本学部院士。院士对本学部的全部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于8月5日前将选票寄送到本学部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各学部常委会于8月15日前确认本学部评审打分结果,按初步候选人名额,以得分多少为序产生初步候选人。与规定名额的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均为初步候选人。   (五)各学部常委会确定初步候选人的主审小组。主审小组一般为3人,其中可有1位推荐院士或与被推荐人同一单位的院士。主审小组对初步候选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等提出评价意见,对初步候选人的学风、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等提出审查意见,供本学部会议评审时参考。如有必要,主审小组可以适当方式征求国内外同行专家的意见。   (六)院士工作局将初步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院士,同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会议评审,产生正式候选人   (一)各学部常委会组织召开本学部评审会议,对初步候选人逐一进行评审。   (二)主审小组介绍初步候选人情况和主审小组意见。   (三)在院士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全体与会院士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多少为序产生本学部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额为各学部应增选名额的1.2倍。   如遇有获得赞同票数相同而超过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则对票数相同者再投票表决,取票数多者入选。   第二十三条 选举院士   (一)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对本学部的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照本学部的增选名额,根据获得赞成票数多少为序依次入选,满额为止。如遇有获得赞成票数相同而超过应增选名额时,则对票数相同者再投票表决,以增选名额为限,取票数多者入选。   第二十四条各学部常委会审查确认本学部的选举结果,经学部主席团审议批准后,呈报国务院备案。   新当选院士需签署承诺书,履行院士的义务。不签署承诺书者,视为不接受院士称号。   中国科学院将院士增选结果书面告知当选院士和归口初选部门,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同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一)出席评审会议不足三分之二会议时间的院士,不能参加投票。   (二)因故不能到会的院士,如提供书面意见,可在对有关候选人进行情况介绍和讨论时宣读或说明。   (三)评审会议期间,经学部常委会同意,可邀请其他学部的院士到本学部介绍有关候选人的情况。   (四)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在介绍和评议某候选人时,需要回避的院士应暂时离席。   (五)各学部选举院士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和院士使用的选票,由院士工作局统一印制,票面加盖本学部印章有效。选票栏目为:圈选栏、编号、候选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其中编号依次按照学部、学科组、候选人姓氏和名字的拼音音序排列。   (六)投票选举前,各学部推选监票院士2-4人,负责监督本学部的投票选举工作。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开箱验票、计票。计票结果需由监票人签字确认,并报各学部常委会认定。   (七)会议评审暨会议选举院士一般于增选年11月的第一周各学部同时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对候选人投诉信的处理,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七条院士增选工作的保密问题,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推荐材料的审查办法   (一)推荐材料和推荐手续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查验收,以确定其是否有效。   (二)审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推荐书、附件材料以及电子文件是否齐全,推荐手续是否完备 被推荐人的国籍、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二十九条推荐学部的确定   (一)院士候选人推荐学部的确定,原则上应尊重推荐人和归口初选部门的意见。   (二)不同渠道推荐同一院士候选人,在推荐的学部不一致时,如有3位或3位以上院士推荐且均推荐到同一学部,以院士推荐的学部为准,否则,以其归口初选部门推荐的学部为准。   (三)仅有院士推荐或仅有部门推荐,若推荐的学部发生矛盾时,则以该被推荐人的学科专业划归为原则,确定其所属学部 学科划归不明确或有异议的,可与推荐人或推荐部门商定。   (四)如被推荐人学科专业明显不属于推荐书填写的学部,则由相关学部办公室对其学科专业进行核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调整建议,分别报请各自学部主任同意后,作相应调整。调整时,应符合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五)根据以上原则,对院士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作出调整后,由院士工作局分别通知其推荐人或归口初选部门,说明调整的原因。   第三十条 本细则经学部主席团批准实施,由学部主席团负责修订和解释。
  •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2010年12月5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为了规范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第一条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指:在某工程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 或为重要工程科技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以上各项中包括其在培养工程科技人才方面做出的成就和贡献。   “重大工程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重大工程建设(包括规划、论证、勘设、施工、运行等)中的管理 或重要、复杂的新型产品、设备、装备在开发、制造、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或重大技术革新、改造、转型、转轨、与国际接轨方面的管理 或重大产业、工程、科技布局和战略发展研究、管理。   在工程管理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主要是指:被提名人在上述领域具体组织、参加工程项目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促使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实施,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 或在工程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   “学风正派”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等。   “品行端正”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生活作风。   第二章 增选名额、增选程序及对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 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决定。   第三条 增选程序:提名院士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归口部门遴选、院士评审和选举。   第四条 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以增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的截止日期)。凡已合计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 候选人专业范围包括工程科学技术(含农、医)的各专业学科。各学部所涵盖的专业领域,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确定。   第六条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依据各自的标准和程序交叉当选的原则,符合中国工程院院士标准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可被提名为候选人。   第三章 提名候选人   第七条 候选人只能通过院士提名、单位提名和全国性学会提名三种渠道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第八条 院士提名: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2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本学部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提名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至少要有2位是工程管理学部的院士,另有1位所在学部与候选人工程科技背景所属学部相同。院士要对提名行为负责。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只能由院士提名。   年龄超过70周岁的被提名人,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至少要有4位工程管理学部院士提名,另有2位提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工程科技背景所属学部相同。这样的提名对候选人仅限1次。   第九条 单位提名: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设计、研究、建造、运行单位和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可按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第十条 全国性学会提名: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可按学术团体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第十一条 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拟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为保证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客观,各提名单位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必须报送归口部门进行遴选。   (二)各渠道提名候选人,应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工程技术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尤其是优秀中青年工程科技专家的提名。   (三)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按规定和不涉密的要求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内容,并附有被提名者有代表性的成果、著作、论文(重大工程勘探、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总结)等,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院士提名的候选人《提名书》及有关材料,按当年增选通知规定,直接寄送中国工程院。若被提名人为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交其中国籍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候选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对于台湾地区候选人,必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第四章 归口部门遴选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对其所属范围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负责组织遴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单位(不含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在地方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负责组织遴选。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由总政治部负责组织遴选。   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提名的候选人,由中国科协负责组织遴选。   上述负责组织遴选的部门为候选人归口遴选部门。   第十三条 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归口遴选部门负责对中央管理企业提名的候选人组织遴选。具体归口方案以当年增选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遴选工作的质量,控制候选人的数量,中国工程院可根据每次院士增选的名额,对归口遴选部门报送候选人的名额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 有双重领导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由其主管的一方负责组织遴选,非主管部门报送的候选人无效。   第十六条 各归口遴选部门应组成遴选委员会,对所属范围和地区内单位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遴选。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不少于9人,其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高级专家不少于80%。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遴选结果。委员会成员名单、投票结果应如实填入候选人《提名书》,并须有遴选委员会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七条 各归口遴选部门在规定的报送名额之内,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方可报送中国工程院,报送的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60岁以下(含60岁)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归口遴选部门应在《提名书》中填写“推荐意见”,按当年增选通知要求,将《提名书》及有关材料报送中国工程院。   除了提名候选人外,各归口遴选部门还需提供其他所有参加遴选的候选人名单。   第五章 材料验收与公示   第十八条 中国工程院学部工作局负责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形式验收,经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报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为有效候选人。   第十九条 在中国工程院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全部有效候选人名单(姓名、工作单位、专业专长、遴选部门、提名人)。归口遴选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有效候选人(包括院士和中国科协提名的有效候选人)《提名书》材料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展示,同时在单位内网上公布,接受同事、同行的监督。具体要求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执行。公示情况和反映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中国工程院。   第六章 院士评审与选举   第二十条 评审原则   (一)参加评审的院士必须准确把握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从国家科技事业的全局出发,超脱本部门、本地区、本专业的局限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分析候选人的工作及获奖等情况 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科学评价候选人的工程科技成就和贡献。   (二)在坚持院士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始终注意候选人的年龄结构,在各个阶段的候选人名单中,60岁以下(含60岁)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应特别注意长期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技术专家 加强对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以及尚无院士的学科、地区、部门的候选人的了解和重视,促进学科协调发展。   (三)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候选人有直系亲属或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院士(如:父母、夫妻、子女、岳父母、婿媳、兄弟、姊妹、叔侄、甥舅等),评审时应回避。回避的办法是:当小组和大会介绍、讨论某候选人情况时,凡属与该候选人有以上关系的院士,应暂时离席,待对该候选人介绍、讨论完毕,再进入会场参加对其他候选人的评审,投票时不回避。   (四)评审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及讨论情况,对外必须严格保密。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评审和选举保密规定》。   (五)对候选人的投诉按《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处理。受理投诉信的截止日期为增选年的8月15日,逾期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评审程序:各学部常委会负责组织本学部院士对属于本学部专业学科范围内的全部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   学部常委会组织各专业组和学部全体会议,采取审阅材料、介绍情况、酝酿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两轮评审,分别产生本学部进入第二轮评审和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对工程管理学部候选人的第一轮评审,按其专业背景在相关学部进行。   第一、二轮评审会议由全院组织,一般分别安排在增选年6月份和10月份的最后一周进行。第一轮评审是否采用通信评审方式,由学部常委会研究确定,报主席团批准。无论采取何种评审方式应符合本《办法》的规程。   第二十二条 第一轮评审:本轮评审的任务是从全部有效候选人中,产生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一)审阅材料:候选人的材料是评审的基本依据,与会院士除重点审阅本专业组候选人材料外,还应认真审阅本学部其他候选人的材料。   (二)专业组评审:专业组对本组候选人充分讨论评议,投票产生进入学部评审会介绍的候选人名单,各组进入学部评审的名额由学部常委会决定。   (三)学部评审:学部召开全体会议,介绍各专业组进入学部评审的候选人情况,充分讨论评议。   (四)产生第二轮候选人:学部投票,产生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限额为学部增选名额的2—3倍,具体人数由学部常委会研究决定。   (五)第一轮评审会后,在中国工程院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本人届时到会介绍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学部常委会对本学部第二轮候选人中受到投诉以及有疑点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对本学部第二轮候选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和内容由学部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第二轮评审:通过本轮评审,从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中,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为了对候选人更直接地考察了解,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须到会自我介绍、回答问题。除此之外,评审程序和办法与第一轮评审基本相同,但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在评审会上进行自我介绍,围绕《提名书》主要成就贡献的范围,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完成重要工程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解决的工程技术难点、创新之处等。候选人应严格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及时离会。   (二)对被投诉候选人的调查核实材料连同其投诉信和对候选人的考察意见,一并提交评审会议参考。有关院士应将投诉调查结果或考察意见向评审会议进行说明。   (三)学部评审会要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全部候选人进行评审。经学部评审会认真、全面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增选名额120%的比例,依得分顺序,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工程管理学部有跨学部院士,由学部常委会统筹安排适当时间,组织本学部院士集中评审。   第二十五条 院士选举   (一)各学部根据确定的增选名额,对正式候选人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20%。各学部在遵守《章程》和本《办法》的前提下,为提高增选质量,可采取预投票等选举操作措施。   (二)各学部必须用工程院统一印制的选举票进行预投票和正式选举,参加选举的院士必须不少于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为有效。   (三)获得赞同票达到《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票数的候选人,按学部增选名额,根据获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不足额时空缺。   (四)选举结果经主席团会议审定报国务院备案。中国工程院向新当选院士和归口遴选部门发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   第七章 增选工作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在增选的全过程中,院士、被提名人、提名单位和归口遴选部门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高度重视道德和学风问题。   第二十七条 院士要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院士提名候选人时,必须对所提名的候选人的工程科学技术成就和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要对所提供的候选人材料负责,并有责任在评审会中答复提问和对有关投诉信件做出回答与澄清。   第二十八条 被提名人必须向提名人或提名单位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并对《提名书》中签名确认的内容负责。一旦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经审核后以学风和道德问题做出处理,终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   第二十九条 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说明该候选人所起的实际作用。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终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   第三十条 各归口遴选部门在组织对候选人遴选时,应保证遴选的公正性、客观性,切实根据工程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   第三十二条 对发生本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一的问题,由学部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院常务会议审定后作出相应的决定,列入诚信记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工程院主席团负责解释。
  • 中国科学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启动
    增选名额不超过60名 外籍院士增选工作同步开始   中国科学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本月正式启动。经该院学部主席团会议确定,中科院2011年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doc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对65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凡2005、2007和200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中科院院士工作局表示,经审查通过的有效候选人名单,将通告全体院士,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归口初选部门或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将本单位有效候选人及相同专业的外单位其他有效候选人相关材料一并公示,候选人5年内调动工作单位,应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2011年中科院外籍院士增选工作同步开始,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科院外籍院士。外籍院士候选人只由中科院院士推荐,每位院士最多可推荐1名外籍院士候选人,单独、联名推荐均可,获得5名或5名以上院士推荐的候选人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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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145人

    关于公布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 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学部院士对本学部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进行了通信评审,选出初步候选人145位。   现予公布。   中国科学院 二00九年九月二日

  • 【分享】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

    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关于公布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的公告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工作已于2011年4月30日结束。经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并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审议,确认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为314人。现予公布。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将于近期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本单位有效候选人和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有关情况。5年之内调动工作单位的,将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从公示之日算起)。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规定,如对候选人公示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请于2011年9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真实身份署名,寄至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邮编:100190)。不受理其他方式和匿名意见。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数学物理学部(共55人)序号姓名年龄专业工作单位1尤峻汉74天体物理上海交通大学2王广厚71原子分子与团簇物理南京大学3王 牧48晶体生长物理学南京大学4王顺金73核物理、理论物理四川大学5邓小刚50流体力学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6卢炬甫63天体物理厦门大学7史生才46天体物理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8叶友达47空气动力学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9叶向东48动力系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0叶沿林55核物理北京大学11向 涛48凝聚态理论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12庄鹏飞53核物理清华大学13祁力群65运筹学香港理工大学14何红建46粒子物理理论清华大学15佘振苏48流体力学北京大学[/t

  • 【转贴】中国科学院公布2007年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

    中国科学院公布2007年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共145 位,分学部按姓氏笔画为序)关于公布2007 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2007 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学部院士对本学部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进行了通信投票,经中国科学院各学部常委会审议,确认初步候选人145 位。  现予公布。中国科学院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数学物理学部(共21位)序号 姓名 年龄 专业 工作单位 1 王恩哥 50 凝聚态物理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2 邓学蓥 66 空气动力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龙以明 58 数学 南开大学 4 乔国俊 70 天体物理 北京大学 5 孙 鑫 68 凝聚态物理 复旦大学 6 朱诗尧 61 物理、光学 香港浸会大学 7 邢定钰 62 凝聚态物理 南京大学 8 佘振苏 44 流体力学 北京大学 9 吴岳良 45 理论物理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10 张伟平 43 基础数学 南开大学 11 张肇西 66 理论物理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12 李安民 60 数学 四川大学 13 陆坤权 67 凝聚态物理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14 罗 俊 50 引力物理 华中科技大学 15 郑泉水 46 力学 清华大学 16 侯振挺 71 概率论、运筹学 中南大学 17 俞昌旋 65 等离子体物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8 袁亚湘 47 运筹学、计算数学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19 黄 涛 67 理论物理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20 景益鹏 43 天体物理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21 潘建伟 37 原子分子与光物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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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W-P930 全自动增强型数字旋光仪产品介绍: SDW-P930 全自动增强型数字旋光仪是测定物质旋光度的仪器。通过旋光度的测定,可以分析确定物质的浓度,含量及纯度等,广泛地应用于医药、石油、食品、化工、香精、香料、制糖等行业及相关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点:1: 内置帕尔贴控温,提高精度和稳定性;2:有旋光度/比旋度/浓度/糖度及自定义模式;3:LED冷光源代替传统钠光灯和卤钨灯;4:符合21CFR Part 1审计追踪,药典及电子签名;5:支持网络打印,支持数据统计检索;6:多级权限管理,权限可自由配置;7:8寸触摸彩屏,人性化操作界面;8:系统自带自动校准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测量模式:旋光度、比旋度、浓度、糖度光 源:LED冷光源+高精度的干涉滤光片工作波长:589.3nm测试功能:单次、多次、连续测量方式测量范围:旋光度±90° 糖度±259°Z最小读数:0.0001° (旋光度)示值误差:±0.003°重 复 性:(标准偏差s)0.002°(旋光度)温控范围:10℃-60℃(帕尔贴)控温精度:±0.1℃显示方式:10英寸TFT真彩触摸屏试 管:200mm、100mm普通型、100mm控温型透 光 率:0.1%自动校准:有/(常规标准管十二根)用户管理:有/四级权限管理通信接口:USB连接、RS232连接、VGA、以太网数据存储:16G审计追踪:有方法库:有电子签名:有预存测量方法:有测量数据库:8G多功能检索:有自定义公式编辑:有多种文件格式导出:PDF和ExcelWIFI打印:有云服务:有其他:配试管(50mm微量型0.8ml)通信接口:USB/键盘/鼠标/通用打印机/ VGA/以太网操作系统:有语言:中文/英文导出文件验证高等级防护MD5:有用户分级和权限设定:3级用户登录密码保护:有修改日期时间追溯:有仪器等级:0.01级其他选配件:鼠标、键盘连接、通用打印机/无线网路打印机打印机:无线打印机电 源:220V±22V,50Hz±1Hz,250W仪器净重:2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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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含常见管制药品及相关化合物数据库包含七百余张国内法规管制药品(可增选相关类物质5000余张)图谱数据库可1年内免费进行更新可采用Bruker, PerkinElmer, Shimadzu等公司光谱解析软件调用激活使用可选配Bio-Rad屡获殊荣的KnowItAll软件进行混合组分等复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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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MBE-Komponenten 分子束外延 OCTOPLUS 500 系统 德国MBE-Komponenten 分子束外延系统 OCTOPLUS 500OCTOPLUS 500 系统是为了在6英寸衬底上生长高质量的III/V族或者II-VI族异质结构材料而研发的。样品台选用热解石墨加热或者钨、钽加热丝。OCTOPLUS 500 MBE系统是公认的非常适合于III/V族, II/VI族或其他异质结构材料生长应用研发与生产。OCTOPLUS 500 MBE系统的主要特点是极高的可靠性和普适性。标准的Octoplus 500有11个呈放射状分布的源孔,可以根据需要增选3个源孔。快速抽真空进样室配有水平磁力杆传输系统,可以在不破坏MBE腔室真空的前提下,简便地进行样品传输。 OCTOPLUS 500 MBE系统的的主要参数规格:● ID 550 mm● 应用于III/V族, II/VI族或其他异质结构材料● 最大6英寸晶片,或7x2英寸晶片● 进样室和缓冲腔室● 线性样品传输系统● 标准法兰孔数目(标准11个,可按要求增加3个)● 束流源,气体源,样品台● 抽真空系统(离子吸附泵,分子泵,低温泵等)● 原位表征能力● 软件/硬件控制系统● 额外要求可定制
    留言咨询

增选工作相关的耗材

  • ETP电子倍增器-用于磁质谱 14132
    质谱行业的革新 ETP 公司是SGE 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为质谱行业提供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先行者。自1980 年起,ETP 公司就一直致力于电子倍增器的开发。ETP 电子倍增器使用广受好评的活性膜专利技术,使其拥有优异的性能和长久的使用寿命。ETP 的产品是全球终端用户和制造业者的不二之选。 电子倍增器(ETP)工作原理质谱仪的组件一般质谱仪所含组件如下列图1 所示:进样装置和分离装置、离子源、质谱分析组件、离子检测和数据处理系统。 ETP 电子倍增器有两年的货架质保期,所以很多用户可以留一个替换的倍增器备用,以便及时更换,将停机时间缩到最短。 电子倍增器的特点专利材料,具备非常高的二次电离效能;空气稳定性;2 年的保质期保证;非连续打拿极设计,延长使用寿命。 ETP 生产的电子倍增器采用了专利的材料,该材料具有多种适合制造电子倍增器的特性,有非常高的二次电离能力,从而使每一个打拿极都有非常完美的电子增量。此材料在空气中相当稳定,实际上ETP 电子倍增器可以在使用前可存放数年。ETP 电子倍增器所使用活性膜材料具有超高稳定性,使得ETP 有2年质保期。许多测试实验室都留一个替换的ETP 电子倍增器备用、可以即时安装,这样可以使仪器停机时间缩到最短,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典型的GC-MS用ETP电子倍增器打拿极的有效面积约为1000mm2,而连续打拿极电子倍增器的有效面积仅为160mm2 (一个直径1mm和50mm长的通道),这增加的表面积扩大了电子倍增过程的“工作量”,有效地减缓了老化过程、延长了工作寿命并且增加了电子增量的稳定性。 活性膜技术活性膜倍增器(Active Film Multipliers® )兼有单通道打拿极和非连续打拿极技术的最佳特征:? 最高的敏感度;? 长寿命;? 最宽的动态范围。 离子光学最优化打拿极光学特性进行了最优化从而获得离子检测的最高效能,从而得到最高的灵敏度并提高仪器的信噪比。 活性打拿极半导体生产工艺的新技术生产出高效率的打拿极表面,它具有绝对的空气稳定性,打拿极表面积大将得到更长的使用寿命和非常宽的动态范围。 厚膜电阻器单片电路厚膜电阻器是为获得最佳的动态范围和最长使用寿命的各种应用特别设计的。 所有的ETP 采用多重电子倍增电极,因为具有比通道式倍增的表面积,从而使用寿命更长和灵敏度更高。ETP电子倍增器是在空气中稳定,它们可以反复暴露于大气中而不退化,可以保存两年之久。ETP电子倍增器-用于磁质谱订货信息:生产商和仪器类型货号CamecaSIMS 3F 和 4FSIMS14133SIMS 5F 和 6FSIMS14133HInficon (Balzers)SEV 217SIMS14140JEOLAX 和 SX 系列Multiple14185KratosMS25、MS50、MS80Multiple14132Nu InstrumentsNu PlasmaMagnetic Sector14143Nu Plasma 带过滤器、Nu AttoMMagnetic Sector14144Thermo Electron MATMAT 262、NeptueMultiple14180HVG AnalyticalZAB、7070 系列Multiple14130
  • ETP电子倍增器-用于TOF-MS 14820
    质谱行业的革新 ETP 公司是SGE 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为质谱行业提供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先行者。自1980 年起,ETP 公司就一直致力于电子倍增器的开发。ETP 电子倍增器使用广受好评的活性膜专利技术,使其拥有优异的性能和长久的使用寿命。ETP 的产品是全球终端用户和制造业者的不二之选。 电子倍增器(ETP)工作原理质谱仪的组件一般质谱仪所含组件如下列图1 所示:进样装置和分离装置、离子源、质谱分析组件、离子检测和数据处理系统。 ETP 电子倍增器有两年的货架质保期,所以很多用户可以留一个替换的倍增器备用,以便及时更换,将停机时间缩到最短。 电子倍增器的特点专利材料,具备非常高的二次电离效能;空气稳定性;2 年的保质期保证;非连续打拿极设计,延长使用寿命。 ETP 生产的电子倍增器采用了专利的材料,该材料具有多种适合制造电子倍增器的特性,有非常高的二次电离能力,从而使每一个打拿极都有非常完美的电子增量。此材料在空气中相当稳定,实际上ETP 电子倍增器可以在使用前可存放数年。ETP 电子倍增器所使用活性膜材料具有超高稳定性,使得ETP 有2年质保期。许多测试实验室都留一个替换的ETP 电子倍增器备用、可以即时安装,这样可以使仪器停机时间缩到最短,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典型的GC-MS用ETP电子倍增器打拿极的有效面积约为1000mm2,而连续打拿极电子倍增器的有效面积仅为160mm2 (一个直径1mm和50mm长的通道),这增加的表面积扩大了电子倍增过程的“工作量”,有效地减缓了老化过程、延长了工作寿命并且增加了电子增量的稳定性。 活性膜技术活性膜倍增器(Active Film Multipliers® )兼有单通道打拿极和非连续打拿极技术的最佳特征:? 最高的敏感度;? 长寿命;? 最宽的动态范围。 离子光学最优化打拿极光学特性进行了最优化从而获得离子检测的最高效能,从而得到最高的灵敏度并提高仪器的信噪比。 活性打拿极半导体生产工艺的新技术生产出高效率的打拿极表面,它具有绝对的空气稳定性,打拿极表面积大将得到更长的使用寿命和非常宽的动态范围。 厚膜电阻器单片电路厚膜电阻器是为获得最佳的动态范围和最长使用寿命的各种应用特别设计的。 所有的ETP 采用多重电子倍增电极,因为具有比通道式倍增的表面积,从而使用寿命更长和灵敏度更高。通过优化离子与电子光学转换及独特的倍增器形状设计,用于TOF-MS 的ETP 电子倍增器具有很好的性能。ETP电子倍增器-用于TOF-MS订货信息:生产商和仪器类型货号BrukerVarious TOFMALDI-TOF14820CiphergenProteinChip IIIMALDI-TOF14873Ciphergen RSProteinChip IMALDI-TOF14831HComstockMiniTOFMALDI-TOF14824KratosAXIMAMALDI-TOF14870Kompact MALDI (I-IV)MALDI-TOF14820LECORenaissanceICP-MS14833HSensar/Larson-DavisTOF 2000MALDI-TOF14823H
  • IIHVS增强器高压偏置模块
    Kentech公司的仪器IIHVS增强器高压偏置模块是一个独立的Gen 2芯片供应增强装置,IIHVS增强器高压偏置模块提供荧光体,MCP和光电阴极的偏置电压,并且可以Kentech公司的PC5NS选通模块一起使用,以提供完整的门控增强器电子装备。IIHVS增强器高压偏置模块特点设有一个带TTL输入的缓慢的光阴选通电路(约1ms响应),所以如果不需要快速选通操作时,所要做的就是给增强管供电。它有一个内部高压电源,操作只需要12V的电压。MCP(增益)电压由0- 3V的控制输入控制,或是在不需要任何其他装置的情况下由电位计控制。IIHVS有着超低纹波,应用于高分辨率读出系统,还有一个TTL禁用输入选项。IIHVS增强器高压偏置模块产品规格 荧光体 5.8kv(标值)控制 MCP 在0 - 3V输入控制条件下, 0 -950v PC + 50(关),-180(开),根据TTL 作出反应 PC 上升时间 一般为1ms 电源 12V , 100mA 连接到管引线 物理尺寸 30×64×114(30×64×127有凸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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