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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检测仪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近日印发《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要求,2013-2014 年,初步搭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平台,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以及内蒙古东部区域6个省级单位约150 万km2的区域,实现未来3天空气质量预报和7天污染趋势预测。
《方案》明确,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六省市区范围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建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开展区域污染形势预报,开发区域分级业务预报产品,指导各城市AQI 预报业务工作。建立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会商制度、重污染预警专家会商制度、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区域空气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预报预警产品分级互动业务工作的常态化。
2013-2014 年,初步搭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平台,开展计算中心、机房改造、预报核心系统和支持环境建设。
《方案》指出,目前已建成包括“三区”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 城市496 个点位在内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实时汇集大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
但现阶段不能对空气质量的变化进行前瞻性的趋势预判,同时还存在缺乏区域层面的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现有计算环境不满足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要求,污染源清单数据陈旧,部分排放清单资源匮乏,缺少会商、信息发布系统,基础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问题。
《方案》明确,该项目通过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以及内蒙古东部区域6个省级单位约150 万km2 的区域,实现未来3 天空气质量预报和7天污染趋势预测。
该项目以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基础,对当前国内外主流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进行筛选、优化和集成,针对京津冀区域排放特征和气候特点,对区域的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更新和完善率先在京津冀重点区域建立区域预报预警业务示范。
《方案》明确该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阶段:2013 年4 月至9 月,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可研,并组织申报。
第二阶段:2013 年至2014 年,第一期建设与试运行阶段建设,利用相关科研应用经验,初步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的内部试运行。
第三阶段:2014 年,第一期业务化运行,经验证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内部试运行稳定可行后,初步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的业务化运行,整合各区域现有多污染物大气排放源清单,进行排放清单系统的初步搭建,完成污染源清单更新的需求分析,建立数值分析预报系统。
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一期)项目总投资4519 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详见附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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