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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 》这个标准在编制文件的时候可以参考下哪位老大有请分享下谢谢先[em09505]
摘要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目的为规范本中心文件的编写、发放、审批、归档处理等环节,确保各科室及时有效的执行。2.公文起草 一般业务性公文,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范围,由各科室负责起草;涉及全面工作或重要内容的公文,由中心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起草。3.公文格式的应用 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要求,起草公文有以下要求:3.1字体和字号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3.2标题 主题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字,因我们的电脑字库版本较低,没有这一字体,所以我们统一用2号宋体加黑,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房间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3.3正文 正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3.4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标全,年份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4.公文审核。凡正式公文,在送领导审批签发前,均须经业务办公室主任校核,对公文格式认真审核把关,审稿核稿后,审核人要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要控制滥发文件和发文总量,发文以中心编号(×××)印发。5.公文的审批、签发 凡以本中心名义印发的业务性公文,由副主任签发。上报主管局委、市委、市政府、省有关单位,涉及人事任免、财务收支、项目申报等重大事情的公文,须经主任审批签发,并在公文上标明签发人。领导审批、签发公文,应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其它不符合记录、存档要求的书写工具。领导审核公文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其它具体意见。6.公文印发和存档 需印发的公文由业务办公室主任根据公文的缓急程度统一安排印刷。业务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编号、打印、分发存档。公文的校对、装订、封发由拟稿科室负责。原稿和打印件一式三份送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登记、保存。发文要加盖公章,否则不代表本中心意见。总结 公文是一切管理和技术活动的依据,也是一个单位的门面,规范和正确使用公文格式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中心通过制订有效管理制度,使原来的文件字体字号使用不统一、排版不规范、层次不明确等现象得以纠正和改进,现将主要做法与大家分享,因时间仓促,有不到之处敬请指正。参考文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size=18px]工信部日前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并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此次《目录》所列400多款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最受关注的汽柴油轿车分类中,排量均不超过1.8L,绝大部分为1.5L或1.6L小排量车型,仅有上汽、广汽、华晨等企业旗下的少量1.8L车型。对越野车车型则明确,排量小于等于2.5升,多功能乘用车小于等于2.4升。[/size][size=18px] 这份公务用车采购车型目录,不仅严格落实了一般公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L、价格不超过18万元等此前规定,所列车型竟然全部都是自主品牌,这无疑是最大亮点。在这份《目录》中,不仅没有大众、丰田、别克这样的合资品牌,更没有奥迪、宝马、奔驰这样的豪华品牌。公务车只买国货,这绝不是所谓贸易保护主义,而是汽车制造国的通行惯例那些汽车制造业发达的国家,公务用车无不是自主品牌。因此,公务车应买国货,实在是一种非常必要的“与国际接轨”。[/size][size=18px] 还不仅是“与国际接轨”,也是对现有相关法规的积极落实。去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将“近两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列为一项明确的入选要求。而合资企业生产的几乎都是外资品牌现成产品,甚至连进行产品本土化改造的能力都很有限,根本达不到这一要求。其被排除在《目录》之外,当然是依法办事的结果。[/size][size=18px] 更何况,无论是1994年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9年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还是2004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无不特别强调公务用车要使用国产车。只不过,这一规定从未得到过有效落实,以至于国产车在公务用车采购中的比例始终微乎其微。因此,公务车只买国货,不过是对既有法规迟到的落实。[/size][size=18px]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