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中新网8月1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称,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任吴仪任组长。 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介绍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李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检总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新闻办牵头),由牵头部门的有关司(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出局处级干部参加。 此外,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中国政府网全文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何亚非 外交部部长助理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李玉赋 监察部副部长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孙政才 农业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副部长 陈 竺 卫生部部长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宋 兰 税务总局副局长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李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检总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新闻办牵头),由牵头部门的有关司(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出局处级干部参加。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 会议认为,2007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但目前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偏快,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仍然过快,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实现五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务求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为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必须明确工作重点:(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将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方和企业,要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小机焦、电石、平板玻璃、造纸行业的落后产能。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国家安排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处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七)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八)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公布今年需开工建设的烟气脱硫电厂名单,年终公布建设情况。尽快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核查督察及评估通报制度,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九)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完善生物质能发电价格管理办法,推进环保收费改革。适时启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十)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十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十二)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国务委员、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戴秉国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公布,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