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到2024年底,力争2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达到16000台(套),对外开放共享率超过80%,充分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我省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
《实施意见》提到,继续完善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通过仪器入网、普查调查、预约共享、创新券应用、考核评价、购置评议等服务和管理,全面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力度实施科技创新券应用。积极探索各领域、各行业、各组织、跨区域的多样化使用模式,累计服务企业超5000家次,服务总额超过10亿元。加快实施国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发、转化及应用示范推广工作。通过专项形式推动国产大型科研仪器产业升级创新,形成具有我省特色优势的国产仪器产业链群。到2025年底,通过开放共享激励和奖惩机制的实施,基本解决分散、封闭、低效、重复的问题,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开放共享的理念和共识,开放共享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迈上新台阶。
我省将加大开放共享激励力度。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标准和办法,定期对纳入服务平台的仪器运行情况、管理单位开放制度、开放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和开放效果进行评价考核。通过评价考核,对年度服务绩效考核较好的服务机构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对不按规定(且无正当理由)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公开开放与使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通报。
[来源:三秦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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