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沪标协〔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上海市实施<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办法》以及《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体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在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中能广发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准备。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填写《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和提供标准草案或相关论证材料。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报送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市标协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推荐的,再加盖专业委员会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祖丹、唐薇
联系电话:021-54043024
手机:13816050203、19901754163
联系邮箱:shbzhxh@163.com
地址:普陀区武宁路509号电科大厦605~606室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来源: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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