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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监测全国推进中!首个市级地方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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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2/15 09:30:40
导读: 《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通过明确其建设原则、组成结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等具体要求,为碳排放数字化、智能化、在线监测提供技术支撑。该规范自2023年1月30日正式实施。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泰州市标准化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近日正式发布。《规范》致力于建立泰州市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为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提供标准化指导,通过明确其建设原则、组成结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等具体要求,为碳排放数字化、智能化、在线监测提供技术支撑。《规范》自2023年1月30日正式实施,这也是碳排放监测领域国内首个市级地方标准。

《规范》指出:要通过建设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排污企业、重点污染源的碳排放实现在线精准监测,提供实时分析数据,对碳核算结果和减碳技术进行智能分析,形成减碳方案;实现碳排放监测、核查和预警,形成碳核查报告,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提供决策方案。

《规范》特别对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online carbon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OCEMS)进行了说明,即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或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在线监测,利用计算机网络、自动化、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前端监测站点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

OCEMS直接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核算及校核系统、实时监测监控平台等组成(见图 1)。系统测量烟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浓度、烟气参数(温度、湿度、流速或流量、压力、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也可通过增加间接排放监测模块或采集燃煤耗量、燃煤低位发热量及收集燃油、燃气等相关参数,核算得到的碳排放量,显示、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其系统结构主要包括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烟气分析仪、温压流测量仪、湿度测量仪、颗粒物监测仪、核算仪、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和报警模块等。此外,《规范》对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技术4项重要性能指标的技术要求,以及气态污染物、氧气、颗粒物等6种准确度等级技术要求进行量化,为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供了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导与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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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参见:

附件:《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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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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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全部评论(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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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小舟2023-02-16 08:40:08
文件中有一处疑问,5.5.1中监测因子为一氧化碳等,6.5.1、6.5.2中为氮氧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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