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
仪器信息网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要求,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一批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非政府采购)进行采购。
项目含13套荧光定量PCR、核酸提取仪、气相色谱仪,过氧化氢环境灭菌器和三重四极气质联用仪各1套,预算总计2000万元。
一、采购项目编号:HZCDC-2020-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文件发布:
2020年2月21日-2月25日在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www.hzcdc.net)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2月26日09:30
2.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18179206@qq.com,或传真至:0571-85176948。请于响应文件发出后,与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
七、其他事项:
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3.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仁华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明石路568号
联系电话:0571-85176948
传真:0571-85176948
邮箱:18179206@qq.com
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曹坚忠
联系电话:0571-88000522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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