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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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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12/25 10:50:04
导读: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关于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的意见》中共提出了九条意见,包括:1、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不可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开展食品快检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场所以及用于食品快检的设施设备条件,同时,应制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3、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经过检验检测专业培训,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快检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进行检查;4、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对食品快检过程和结果信息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5、食品快检结果无异议的,可按照食品快检信息公布规范要求进行公布;6、食品快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及时公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8、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食品快检结果验证程序和要求,组织对食品快检结果进行实验室验证;9、食品快检场所开展“你送我检”活动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并对“你送我检”活动进行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予以指导。

2_副本.png

附件:

《关于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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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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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4
全部评论(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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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2019-12-27 11:29:37
????????????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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蜉蝣2019-12-26 13:17:49
为啥不能用于实验室,如果可以那么先用快检定性,如果有问题在进行定量分析,这样的话会很方便,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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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潜星旺2019-12-26 11:17:07
快检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吗?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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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ng3203232019-12-25 23:06:08
速度非常快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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