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第二批带量采购来袭 涉及33个药品品种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9/12/30 14:12:07
导读: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选择了33个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涉及1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不再选择部分城市试点,一次招采即在全国同步实施。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标书,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品种范围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有关精神,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现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据悉,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选择了33个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涉及1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不再选择部分城市试点,一次招采即在全国同步实施

各地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80%。

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1 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2 家或 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 4 家及以上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3 年

申报品种资格:

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 年第 51 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4.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具体采购品种及相关信息请见附件: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pdf

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pdf

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pdf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药品带量采购
用户头像

作者:毛豆豆

总阅读量 80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3
全部评论(3条)
用户头像
Insm_09dc90412020-01-04 02:18:15
阅读课评论了,怎么不给我积分呢
0回复
用户头像
半夏2019-12-31 10:50:10
希望多给人民谋福利
2回复
用户头像
valorb2019-12-30 21:26:34
希望能给百姓带来福利
2回复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