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涉多项试验方法变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9/06/28 00:15:12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仪器信息网讯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奶瓶和奶嘴。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其中性能测试主要包含:针刺和抗拉扯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整体跌落性能、抗压变形性能、耐热冲击性能等。涉及的科学仪器为拉力试验机压力试验机跌落试验机热变形试验机等。

    

  啤酒瓶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 4544-1996《啤酒瓶》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4544-1996的主要差异:

  ——取消了产品分等要求(本标准第5章);

  ——增加了食品安全要求(本标准5.1条)

  ——将原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

  ——不再专门规定640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而只规定规格尺寸公差,公差的规定等同采用ISO9058:2008《玻璃容器 瓶用标准公差》。同时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

  ——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试验方法与ISO 8113:2004等同;

  ——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规定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

  ——增加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压力试验机等。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用品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学生使用的用于学习的用品,如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彩泥、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胶粘剂(液体胶、固体胶、浆糊)、水彩笔、铅笔、活动铅笔、自来水笔、油墨圆珠笔、中性墨水圆珠笔、墨水、绘图仪尺(直尺、三角尺、比例尺、量角器、绘图模板,不包含丁字尺)、学生圆规、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书套、书包、笔袋、文具剪刀、文具盒、手动削笔机、卷笔刀、美工刀等学生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以14周岁以上学生为使用对象的和专业人员使用的文具产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与GB2102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对学生年龄段的表达;

  ——修改了学生用品范围中彩泥、绘图仪尺、文具剪刀、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笔产品的名称;

  ——增加了学生用品学生圆规、手动削笔机、涂改制品中的修正贴、书套、墨水、美工刀产品的范围;

  ——增加了胶粘剂的范围;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笔的具体部分所需要符合的要求;

  ——增加了铅笔表面涂层和铅芯、书套印刷部分要符合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增加了对可触及的学生用品的印、刷、涂部分可移取样过少免测的注解说明;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限量;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有机溶剂苯” 名称,改为“苯”;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的具体化及限量;

  ——修改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增加了其种类;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增加了彩泥中游离甲醛的限量;

  ——修改了笔的笔套安全要求;

  ——修改了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胶粘剂总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测量;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含量试验方法;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具体化后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书包、笔袋所使用的面料和辅料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含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笔套尺寸试验方法中“图”;

  ——修改了标识;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有害芳香胺清单;

  ——增加了笔套通气面积的设计指南;

  ——修改了胶粘剂、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测定方法;

  ——修改了胶粘剂中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修改了笔套空气流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学生用品目录及对应要求的示例”资料性附录。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VOC检测仪等。


       婴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用纸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婴童用纸品。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管晨光

总阅读量 13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1
全部评论(1条)
用户头像
zal2019-06-29 12:02:01
更加规范了
0回复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