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检测仪
仪器信息网讯 12月27日,环保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两项新标准。在此之前,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电池企业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这两项1996年发布的原有标准准入门槛很低,也未包含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等内容,针对两个行业的新标准大幅收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了各污染物的检测标准方法,并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企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由于新标准的实施,将会产生新的污染物检测需求,导致一些分析仪器的市场需求量增长。这些仪器是: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国电池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1207家,毛皮加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453家。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其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按新标准的规定执行。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还增设了特别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针对包括“三区十群”47个城市的重点控制区的“6+1”重点行业(领域),其限值和实施时间点规定都更为严厉,火电项目实施时间要求与规划发布时间同步,其他行业实施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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