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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高端科技带头人,佛山新城将抛重金。记者昨获悉,为加快推动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位于佛山新城)的建设,《扶持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近日出台,符合条件的公司有望获得最高达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经费,其中包括公司研发人员也将获得住房租金补贴。
给项目扶持还给住房租金
如果您是某一技术领域技术或学术带头人,团队项目具有产业化可行性,就有望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经费。
佛山新城最近抛出相关政策,扶持对象是指创新团队单独或与市内外现有企业合作在佛山新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根据要求,新公司创新团队带头人要求是国内或国际的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新公司创新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且市场前景良好;新公司创新团队的项目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能对佛山市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或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据悉,这笔专项扶持经费包括新公司基础条件建设经费和平台建设经费,前者占每个新公司专项扶持经费总额的六成,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人才培训费、职业教育管理费、租赁费(指除团队核心成员以外的部分研发人员住房租金)等。而新公司平台建设经费占四成,主要为新公司建设公共研发平台,用于新公司项目核心仪器设备的购置。
若作假五年内不得申报全市科技项目
据了解,这些补贴并不是一次发放到位,而是每年要由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阶段评估,评估通过后才发放当年的补贴。其中,新公司基础条件建设经费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新公司。新公司平台建设经费按照7:2:1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研究院。
新公司要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情况,取消立项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经费。新公司、公司负责人分别在三年内和五年内不得申请佛山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其申报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不予以推荐,并向社会公告。发现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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