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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疫局拟采购21台/套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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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06/04 10:38:46

  宁夏检验检疫局201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一号)

  我局将于近期就以下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协议供货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投标,参与竞争。

  一、采购文件编号:NXCIQ1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红外光谱仪1台—(为协议供货)

  第二包:高精度质谱检测器1台

  第三包:塑料洛氏硬度仪1台

  第四包:双螺杆挤出机+辅机1台

  第五包:冲击试验机1台、电动开槽机1台

  第六包:综合吸附仪1台、强度仪1台、装填密度仪1台

  第七包:机房专用空调1台

  第八包:网络安全加固1台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有经销信息设备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或销售代理资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或提供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后将不允许参与任何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仪器采购和服务项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的供应商须拥有省及以上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以上材料报名时须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5月29日起至6月7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我局计划财务处发售(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2楼201号房间)。

  联系电话:0951—7884922,13619516995。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5月29日起至6月7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楼监审室。(联系电话:0951-7884950)

  邮政编码:750001

  3、其他有关事项:请各投标人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文件电子版。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的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共八包,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8日上午9:00时,开标内容为第1-8包。

  开标地点: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楼会议室。

  届时如需投标人代表出席另行通知。

  八、本招标信息已在宁夏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以电话、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咨询请与计财处联系

  联系人电话:0951-7884922 传真:0951-7884921

  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咨询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7884981传真:0951-7887981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宁夏检验检疫局201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号)

  我局将于近期就以下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协议供货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投标,参与竞争。

  一、采购文件编号:NXCIQ12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门式核辐射检测仪(加中子探头)1台—(为协议供货)

  第二包:便携式核辐射检测仪1台、便携式核素分析仪(加中子)1台

  第三包:硫酰氟残留红外分析仪1台、环氧乙烷红外分析仪1台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有经销信息设备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或销售代理资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或提供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后将不允许参与任何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仪器采购和服务项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的供应商须拥有省及以上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以上材料报名时须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5月30日起至6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我局计划财务处发售(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2楼201号房间)。

  联系电话:0951—7884922,13619516995。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5月30日起至6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楼监审室。(联系电话:0951-7884950)

  邮政编码:750001

  3、其他有关事项:请各投标人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文件电子版。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的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共三包,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上午9:00时,开标内容为第1-3包。

  开标地点: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楼会议室。

  届时如需投标人代表出席另行通知。

  八、本招标信息已在宁夏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以电话、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咨询请与计财处联系

  联系人电话:0951-7884922 传真:0951-7884921

  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咨询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7884981传真:0951-7887981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宁夏检验检疫局201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三号)

  我局将于近期就以下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协议供货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投标,参与竞争。

  一、采购文件编号:NXCIQ12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气相色谱仪(ECD检测器)1台—(为协议供货)

  第二包:气相色谱仪(FPD和FID检测器)1台—(为协议供货)

  第三包:搅拌捣磨仪1台、氮吹仪1台、旋转蒸发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纯水仪1台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有经销信息设备的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或销售代理资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或提供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后将不允许参与任何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仪器采购和服务项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的供应商须拥有省及以上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以上材料报名时须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5月31日起至6月1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我局计划财务处发售(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2楼201号房间)。

  联系电话:0951—7884922,13619516995。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5月31日起至6月1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楼监审室。(联系电话:0951-7884950)

  邮政编码:750001

  3、其他有关事项:请各投标人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文件电子版。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的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共三包,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上午9:00时,开标内容为第1-3包。

  开标地点:银川市南薰西街163号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楼会议室。

  届时如需投标人代表出席另行通知。

  八、本招标信息已在宁夏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以电话、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咨询请与计财处联系

  联系人电话:0951-7884922 传真:0951-7884921

  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咨询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7884981传真:0951-7887981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标签: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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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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