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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在公共评议后修改RoHS提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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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0/10/21 08:54:39

  印度环境与森林部刚刚出版了一份修订的草拟通报,此份修订的通报是针对2010年5月6日所公布关于电子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条例的。这些条例被叫做电子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条例,2010。这些条款预计将在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这份条例中的第五章,是关于在生产电子电器设备时减少使用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要求每一个电子电器设备的生产者应该保证新的电子电器设备不应该包括铅、汞、镉、六价铬以及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进口或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应该符合RoHS。对有害物质的管控对于条例列表2中的应用时不适用的,在这个列表里总共有23条豁免的项目。对于这些豁免的项目需于此条例生效后的三年内达到减少使用的目标。

  这与之前所发布的RoHS内容是不同的。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标签: 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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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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