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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检测排放检测的必要性车公害主要有三种: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电磁(波)污染,尤其以空气污染为最,因为空气污染破坏地球的生态环境,将给人类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空气污染性质严重,范围广泛,使人难以防范。 由于汽车使用的燃料不同,它们排放的污染亦不相同,监督检验其排污的内容、方法以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也就不同。检测仪器的结构与工作原理1.废气分析仪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汽油机排放的废气成分也很复杂,就危害最大和含量最高的是CO和HC,目前我国主要是对这两项指标进行监控。 目前国内使用最为广泛的废气分析仪是非扩散型红外线式废气分析仪(NDIR)。这种仪器主要由取样装置、分析装置浓度指示装置和校准装置等构成。取样装置由取样探头、滤清器、导管(由特殊材料制作,要求管壁不吸附气体、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以确保测量精确度)、水分离器、和气泵组成,作用就是从汽车的排气管中吸入废气,滤掉灰尘和水分送往分析装置;分析装置由红外光源、测量气室、标准气室、切光扇轮和检测室组成,检测室由两个相互被带金属的隔膜隔开相同的密闭气室构成,气室内充有一定浓度的与被测气体相同的气体,气室的一端装有两个相同的由滤光镜构成的光窗,两个平行放置的管形气室(一根气室是标准气室,内部充满不吸收红外线的N2气体,另一根为标本气室,标本气体从中通过)的一端分别正对着分析室的两个光窗,另一端与红外线光源对正,标本气中不含被测气时,红外线穿过两根管型气室时均未被吸收,通过光窗分别进入检测室的两气室中能量相等,两个检测气室气体密度相同,中间隔膜也不会弯曲,隔膜上的金属片与临近金属片(构成一个平行板电容器)的间隙未变,因此平行板电容量未变;如果标本气体中有一定浓度的被测气体,致使部分能量被带走,两个检测气室内能量不等,一气室内密度大(由于部分能量被吸收,所获能量减小,温度相对降低,压力相对减小),另一气室内密度未变(维持以前压力),中间隔膜鼓向一边,平行板电容的容量变化,此变化量与标本气中被测气体浓度有关,电容的变化量就定义了被测气体的浓度,不同的被测气体对不同波长的红外线有不同的吸收特性,因此测量不同气体应使用不同波长的红外线;将不同的电容变化量换算为电流变化量用仪表表示,就构成了气体浓度指示装置。柴油车烟度计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柴油车烟度计由采样管、滤纸、定量吸气泵和光电装置构成。工作时定量吸气泵定时将一定容量的柴油车排出的气体吸入,在气体穿过滤纸时,将排出的污染物隔离在滤纸上,形成一块污斑,这块污斑的颜色深浅(黑的程度)与车辆的排污程度有关,测量这块污斑的黑度指标,也就测量出了该辆汽车的污染程度。 烟度计的测量机构是光电装置,通常有一束光照射在滤纸上,在滤纸上方放置了一块硒光电池,由于未经污染的滤纸较白,照射光大部分反射到光电池上,光电压较高,仪表指零(仪表最大偏角时读数为零,若不为零,可微调入射光灯泡电流);滤纸经污染后颜色发黑,入射光大部被黑色吸收,只有少量反射,光电池光电压较小,仪表指针偏角减小,烟度计示置增大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此公告。[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 海关总署 [/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 [/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8日 [/align][align=right] [/align]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2009年12月23日—24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环保标准开题论证会,对《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Ⅳ、Ⅴ)》、《轻型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Ⅳ、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船舶发动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低速货车与三轮汽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论证。 以机动车、非道路发动机为代表的移动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制定和实施排放标准是解决该类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各项鼓励政策的推出和实施,混合动力汽车的市场将逐步扩大,而轻型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标准仍停留在第二阶段,重型混合动力汽车更是尚无排放标准。面对即将出现的快速发展、却无排放标准可循的局面,启动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非常必要。 我国已实施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农用运输车均已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着眼“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内防治机动车污染工作的需要,目前启动相应的新一阶段的排放标准制订工作十分必要和及时。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首次制定,将控制PM、CO以及NOx和HC的排放。我国内河船舶污染问题已相当突出,该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将对内河沿岸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各标准编制组分别介绍了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论证委员会经质询、讨论,分别通过了上述六项标准的开题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