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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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仪器

  • BT-100松装密度仪是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研制的、用于一般粉体的松装密度测试仪。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粉尘物性试验方法GB/T 16913.3-1997-第三部分:堆积密度的测定自然堆积法》,一般用于除金属粉末以外的其它粉体的松装密度测试。基本性能指标测量量筒容积100cm3盛样量筒容积120cm3漏斗锥度60±0.5°漏斗流出口直径12.7mm漏斗高度115mm天平量程1kg,精度2mg操作步骤● 将测量量筒放到平台上,将平台调至水平,将阻塞棒插到漏斗中以堵住流出口,并保证阻塞棒处于直立状态。将待测粉体装满盛样量筒后全部倒入漏斗中,然后拔出阻塞棒,使粉体通过漏斗流出口流到测量量筒中,当粉体全部流出后取出测量量筒,用刮板刮平后放到天平上称量。● 如果粉体潮湿,则需要事先进行干燥。干燥的方法是将粉体放到105℃的烘箱中烘干。如果粉体中有杂物,需要用80目的筛除去杂物。● 同一个样品要做三次测试,取其平均值为该样品的松装密度结果,并且这三次测试所得到的粉体的质量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小于1g,否则要继续测试,直到有三次质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小于1g,就用这三次数据计算松装密度值。试验结果的计算● ρh:松装密度● V:体积(这里是100)● m1:第一次测试样品质量● m2:第二次测试样品的质量● m3:第三次测试样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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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是指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作为激发光源,根据处于激发态的待测元素原子回到基态时发射的特征谱线对待测元素进行分析的仪器。待测元素原子的能级结构不同,因此发射谱线的特征不同,据此可对样品进行定性分析 而待测元素原子的浓度不同,因此发射强度不同,可实现元素的定量测定。ICP-OES可同时测定周期表中多数元素(金属元素及磷、硅、砷、硼等非金属元素),且均有较好的检出限。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即将开展,土壤中的金属离子是其中重要的检测项目。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钴、总钒、总锑、总铊、总锰、总铍等项目均可采用ICP-OES法进行检测,方法依据《HJ 781-2016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 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相关检测标准。  SH-ICP11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SH-ICP1100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用自动点火方式,操作简便,蠕动泵进样方式,检测时间更短,检出限更低,抗干扰能力强,工作站性能全面,操作简便,可用于检测溶解于盐酸、硝酸、氢氟酸等的常量、微量和痕量无机元素含量。  仪器亮点  <可测元素70多种   <分析速度快,一分钟可测10-15个元素   <多元素同时分析,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元素数量与安排测量顺序   <检出限低,达到ppb量级,Ba,Cu等甚至达到0.7ppb   <线性动态范围宽,高达6个数量级,高低含量可以同时测量   <分析成本低,一瓶氩气(瓶压10Mpa)可以用8个小时   相关标准  HJ 776-2015 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81-2016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04-2016土壤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二乙烯三胺五乙烯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974-2018 碱熔ICP-OES测试土壤和沉积物中的11种元素含量  GB/T 36690-2018 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  应用领域  材料与安全领域 环境领域 医药食品领域 地质矿产领域 石油化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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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壤样品保存的重要意义 土壤样品是土壤基础信息的载体,承载着国家战略性土壤标本资源信息,浓缩了当前土壤环境现状,宏观地代表了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等土壤生态环境状况,利用土壤样品的生化指标分析,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理论研究以及农业、江河、湖海、草原、沙地、林业等生产实践均有重要的意义;土壤样品的及时收集和保存可为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和现代农业科学研究提供基础研究保证。因此,作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重要建设任务,土壤样品库在永久有效存放土壤样品、展示土壤相关研究成果及普及土壤保护知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普遍使用的土壤样品库大多采用密集柜型或传统货架型,在样品存效率、样品安全性、展示性、样品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新时代土壤监测保存的基本要求,因此,建立自动化、高效率的现代化土壤样品库需求极为迫切。产品简介兰友科技基于土壤档案永久保存的基本要求,集合数字化信息化样品库时代的设计理念,采用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推出原创性的蜂窝结构高密度自动化土壤样品永久有效保存、展示及存取管理系统,样品斜置紧密排列,可根据资金预算选择采用人工关节五维度机械臂式全自动存取或电子引导式手动存取,配置灵活,定制化设计满足不同场地要求。产品特点全防震设计,解决传统货架式或密集柜式样品架倾倒、坠落致使样品受损的风险。采用倾斜式独立样品蜂窝结构单元,高密度存储,提高空间利用率,是传统密集柜存放量的2倍以上。基于RFID编码技术,每个样品独立受控,智能存取,路径优化,一键存取,电子导引,可与FASP系列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关联,一码通用。样品架过道间隔陈设,每一个样品整齐陈列,清晰可视,提升样品库的展示性。可根据场地条件和用户预算,灵活配置机械臂全自动存取或手动存取。兼容性强,玻璃瓶、塑料瓶、样品袋等不同装样器皿均可兼容。自动化盘点库存,轻松实现样品出入库智能化管理。主要功能高密度土壤样品保存架:样品架采用蜂窝机构,一样一码一固定位置,每个样品360°隔板保护,电子标签,位置状态数字显示。存取升降机械臂:五自由度机械臂自动存取,完成对土壤样品抓取、提升、放置和状态确认。自动升降,离地最低10cm,最高3.3米。人工存取模式下配置自动升降车。存取控制:智能存取,完成路径规划,电子标识导引,状态数字化显示,对库容余量、状态、位置动态显示。样品登记交接:二维码、射频码双码确认,瞬时完成所有样品出入库登记。每样品盘16个,可多样品盘协同。手持终端,实时电子引导,动态展示样品库信息。防震、防盗(红外感应报警)、防鼠、防潮、避光、防水、防锈。主要标准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长期保存技术指南》《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土字【2018】407号《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技术规定》等典型应用领域土壤三普样品库其他标准样品保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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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方案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解决方案
    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十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香明香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参考《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利用岛津丰富的仪器产品线,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土壤的应用研究,旨在向即将开展普查的所有一线单位及用户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检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特别推出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解决方案》。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雷磁来帮忙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时隔43年,开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开始,将全面调查我国土壤资源情况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钢研纳克土壤检测综合解决方案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次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 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论坛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高质高效推进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次土壤“全面体检”,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方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推动,普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b]扎实抓好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b]目前,已在88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8.8万个,采集样品93540份,形成测试化验数据252.3万条。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了试点县土壤普查成果清单,明确了各类成果形成方法及质量验收要求。充分利用普查数据,既形成了土壤类型、土壤属性图件及文字报告等传统成果,摸清农用地障碍因素为因地制宜改土培肥服务,也形成了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评价、土特产优化布局评价等成果,为优化土特产种植布局、盐碱地综合利用、土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供重要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时,细化了县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方法与标准,强化专家指导,确保各地产出专业化、实用化的好成果。[b]完成全部土壤普查样点布设。[/b]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多样化遥感影像等信息资料,根据土壤三普试点县成果形成情况,围绕土壤普查更多为生产服务目标。由国家层面统一布点后经各地校核认定完成了全部样点布设,今年新布设约267万个外业调查采样点,其中表层样点约260万,剖面样点约7万。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上分别布设了198万、36万、18万和15万个样点。[b]全面铺开全国土壤普查。[/b]各地各级均成立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了3000余名专家组成的技术队伍,累计培训超过17万人次。全力加快普查采样和检测化验,截至12月12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66.3万个,约占全部样点的62%,整体完成年度采样过半目标。完成样品制备55.7万个,样品检测5.4万个。同步推进盐碱地土壤、土特产品区土壤、土壤生物等专题调查,与试点期间重点区域盐碱地调查相衔接,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在普查任务县优先安排盐碱地土壤采样、化验等工作;对1100多个县(市、区)的1800多个土特产品开展土壤调查;对31个省(区、市)开展典型土壤生物调查。[b]加强质量控制与考核。[/b]土壤三普的全程质量控制从靠技术规程规范、靠作业人员资质、靠专家技术指导、靠工作平台管控、靠同步监督抽查等“五靠”入手,在各环节做到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等“四控”。通过狠抓各环节质量把关和各主体责任落实,构建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怎么组织实施?

    [font=&][size=16px]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size][/font][font=&][size=16px][/size][/font]  [b]一是加强组织领导。[/b]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b]二是强化技术支撑。[/b]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  [b]三是强化经费保障。[/b]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  [b]四是加强宣传引导。[/b]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怎么组织实施?

    [color=#000000]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color][b][color=#00000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color][/b][color=#000000]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color][b][color=#000000]二是强化技术支撑。[/color][/b][color=#000000]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color][b][color=#000000]三是强化经费保障。[/color][/b][color=#000000]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color][b][color=#000000]四是加强宣传引导。[/color][/b][color=#000000]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color]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耗材

  • 超高浓缩定影粉
    高浓缩,经济、方便,小容量包装,并保证良好的品质,适合当前ILFORD所有胶片,也可用在其它厂牌的胶片上,三种稀释比例,1+29可显影一次,1+19可显影二次,1+9可显影三次,重复使用时第二次显影时间比标准时间增加10%,第三次增加20%。
  • 超高浓缩显影粉
    高浓缩,经济、方便,小容量包装,并保证良好的品质,适合当前ILFORD所有胶片,也可用在其它厂牌的胶片上,三种稀释比例,1+29可显影一次,1+19可显影二次,1+9可显影三次,重复使用时第二次显影时间比标准时间增加10%,第三次增加20%。
  • 第三方软件(自动进样器、在线监测)接口版
    第三方软件(自动进样器、在线监测)接口版可接受电平信号或第三方软件的驱动自动开始采集谱图,或反过来向进样六通阀输出开关量信号控制其在Load和Injection两个位置进行切换并且自动进行进样循环。 每次谱图采集结束后自动保存谱图文件并将谱图文件的保存位置及定量结果等输出到固定文本文件中供第三方软件读取,同时采用Mutex技术防止读写冲突。 采用静态链接库技术提高软件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可以长时间工作不出现问题,适用于在线监测、自动进样等场合。 软件启动后可以在后台运行不显示界面,并且可以随时用热键在前台和后台之间进行切换。电脑断电重新上电后,软件能够自动启动运行并恢复到断电前的工作状态。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资料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相关的资讯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包括一项技术规程和八项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点击下载原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调查、成果汇总等内容,并在附表中明确列举了对外业调查指标、剖面样点调查指标、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规程规范部分内容如下:
  • 土壤指标检测方法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发布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部分样品检测方法如下:7 样品检测7 1 基本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7 2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明确承担单位、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原则上,土壤容重指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其他指标由承担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盐碱土普查省份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参照本文件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及结果上报等。7 3 样品细磨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 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25 mm 孔径筛,供有机质、碳酸钙、全氮、游离铁等指标检测,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用玛瑙研钵或玛瑙球磨机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149mm孔径筛,供全磷等全量养分、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细磨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1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粒径的样品必须自通过2mm孔径筛的土样重新取样制备并全部过筛,严禁套筛,样品制备时, 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7 4 检测指标及方法7 4 1 检测指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指标见附录F。7 4 2 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见附录G。7 4 3 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00g,做平行双样检测。7 5 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烘干基计,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参见附录H),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全部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pdf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 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7.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8. 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 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 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 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 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 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 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 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  六、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 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 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 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  (二)进度安排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 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  (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  (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  (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  (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  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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