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环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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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仪器

  • 免检储气罐又称简单压力容器,是指结构简单、危险性较小的压力容器。使用简单压力容器时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正常使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时,该简单压力容器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则该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海空压力容器推荐10年超长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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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瘦肉精检测仪 400-860-5168转1544
    仪器介绍: 瘦肉精检测仪TMYQ-CGR100金标读数仪是用于瘦肉精等金标试纸完成检测反应后,通过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金标试纸质控线C、检测线T颜色变化的检测。通过对该颜色变化的检测,可以半定量的分析出瘦肉精(组织、尿样)、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含量。避免人为判读所造成的主观误差。 金标读数仪能够快速、准确地提供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并可出具检测报告,而且还可以把所有检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并可与监控软件系统实现对接;免维修、易操作;多功能、经济实用。稳定的内部校正,耐用的设计保证了连续可靠的使用。 适用范围: 1、部、省、市、县、镇各级农产品检测中心。 2、各地区集中屠宰中心; 3、各级主管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4、大型肉类批市场、大型猪养殖基地。 5、大型生鲜市场、超市; 6、肉类加工生产企业。 技术参数: 检测组件 :CMOS侦测器 计量方式: 256灰阶色度 瘦肉精试纸装载量: 盛装1条的卡匣 用户接口: 键盘区 速度: &le 1分钟/次(计算并打印结果) 显示: 键盘:标准计算机键盘 主要组成部分: a)、检测盘 b)、CMOS侦测器 c)、USB2.0界面 工作条件: a)、环境相对湿度:小于70% b)、电源电压:USB埠DC 5V 其他性能: a)、具有自检功能; b)、示值范围:0‐256灰阶色度,其最小值为0; c)、稳定性:输出值的变异系数&le 1%。 尺寸: 16*15*11cm 重量:0.5Kg 1、检测数据自动存储; 2、检测数据可打印中文检测报告; 3、可对检测卡进行拍照保存,避免检测数据作假; 4、需客户自备电脑一台。 仪器配置: 1 金标读数仪 2 电源线/USB数据线 3 说明书 4 单机软件光盘 5 产品合格证/保修卡 6 仪器铝合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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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S+H 环保检测 氢氧化钠 NaOH 在线浓度检测仪型号基础型 IPR Compact2 标准型 IPR Basic3全量程型 IPR FR2高精度型 IPR HR2本安防爆型 IPR EX用途 1.液体混合比的检测 2.可溶性固含量和浓度的连续检测(如蒸发,溶解,混合,稀释,提取等工艺) 3.不同液体物料之间界面的检测 4.浓度和杂质的检测 5.清洗工业清洗剂和清洗机上的应用折光法检测的优点1.不受待测物料的颜色、浊度、粘度的影响2.不受物料中气泡、固体杂质、结晶体的影响3.不受液体压力变化、流量温度突变、湍流现象影响4.无机械动作测量、确保稳定性和长寿命5.运行无需试剂耗材且低功耗 1.IPR智能在线折光浓度仪安装于生产管线或罐体容器上24小时连续监测、实时测量折光率、白利度Brix、浓度,并输出信号至监视器/控制器,配合控制系统,从而实现对管线内物料可溶性固含量的有效控制。不锈钢探头并采用钇铝石榴石/蓝宝石为测量棱镜,整个测量和输出单元一体,直接测量并输出信号至工厂监测控制系统或直接输入电脑。2.采用独立传感式设计,安装简洁方便,避免分体式数据高延迟和漂移。无需外接二次仪表或其他电子单元,即可实现完整测量结果输出,避免现场臃肿的安装。3.全量程范围检测,适合浓度变化范围跨度宽,连续监控的工艺点。4.高稳定性,高精度德国S+H 环保检测 氢氧化钠 NaOH 在线浓度检测仪主要参数量程1,32000 – 1,52000 nD0 – 90 Brix分辨率0,00001 nD0,01 Brix精度±0,00014 nD±0,1 Brix (20 °C时)温度环境温度0 °C - 45 °C工作温度(最高)+80 °C工作温度(最低)-10 °C工作压力 (最大)1 MPa (145 psi, 10 bar)更多信息棱镜蓝宝石触湿部件蓝宝石,不锈钢, 可选: PTFE防护等级经TüV认证的 IP 69 K光源/波长589 nm LED输出界面/开关信号2路隔离的4-20 mA模拟信号输出2路数字开关信号(最大负载达1A) 串口输出: RS 232 or 422 and USB棱镜清洗装置可选: 高压水, 高压蒸汽或者超声波供电24 V DC防爆等级非防爆外形尺寸241 mm x 136 mm(长x直径)重量3790 g公司简介德国施密特汉熙仪器公司(Schmidt + Haensch GmbH & Co.)简称德国S+H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及销售工业自动化光学、实验室自动化光学仪器的跨国集团公司,其产品覆盖了在线及实验室折光、旋光、密度、色度、纯度、灰分、浊度等独立/集成仪器设备,是世界范围内自动化领域的生产者之一,也是自动化光学测量领域历史最悠久的公司。德国S+H公司创建于公元1864年,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如需了解详细,请访问:德国施密特汉熙仪器 德国schmidt-haensch具体价格请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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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方案

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论坛

  • 环境监测仪器免检?

    产品免检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某一种产品,因为原来分时间分阶段经过有关权威机构,检测单位经过多次的检验,各类指标均达到行业标准或者超过标准,安全可靠,是质量可行,安全,可放心食用,使用。从此以后,可以不再经过质监部门的检测,就可以直接上市。现在很多厂家都有免检产品,很多都是和我们生过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但是这些免检产品有多少是合格的呢?在新闻里看到一条又一条的免检产品出问题,感到心寒。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里有没有这样的免检产品呢?这些免检产品会有隐患吗?

  • 【转帖】三鹿奶粉如何成为国家免检产品?

    任俊明 作者文集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日晚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9月1 1日新华网) 什么是“三聚氰胺”?据卫生部专家介绍,这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产品,主要用于装饰板的制作。如果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由此可见,它对人体的损害是很大的。 那么三鹿品牌作为国家免检产品,它的婴幼儿奶粉为什么会与这种工业原料扯在一起呢?对此,三鹿集团至今还未有正式的说法。笔者在网上搜索后得知,三聚氰胺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检测时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数值。而我国现行的主要奶粉标准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5410-1999《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该标准与原标准突出的不同是规定了蛋白质含量,并且所规定的蛋白质含量高于国际标准1到2个百分点,目的是促使企业向国际标准靠拢,保证产品达标。 三鹿婴幼儿奶粉究竟是受到三聚氰胺“污染”还是人为的“有意为之”,笔者不敢妄加猜测,相信国家相关部门经过详细调查后会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但不能不问的是,三鹿奶粉造成如此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它之前的“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是如何拿到的?国家相关部门又是凭什么授予它“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对于“国家免检产品”,相关部门难道真的不再检查了么? 对老百姓而言,买东西时都图个质量好,用着放心。特别是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人们的期待更高,于是才有了国家免检产品、绿色环保标志等国家质量认证。而各大企业争着往自己“脸上”贴这个标签,就是出于老百姓对这类质量认证的认可,进一步说就是老百姓对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充分信任。而事实上,大部分贴着国家质量认证标签的产品,也都以过硬的质量赢得了老百姓的良好口碑。 然而,此次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无疑会对我们的质量认证体系造成恶劣影响,使民众对“国家免检产品”这块金字招牌产生信任危机。要知道,国家的质量监督系统不仅仅应当对民众负责,更应当对企业负责。一个品牌的成长是需要付出很多人的心血的,作为企业有责任对自己的品牌负责,不能为了利益而泯灭了良心;作为质量监督部门,更应该用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质量监督的重任,不能因为发了“招牌”就什么都不管了。 教训是深刻的,但如果能及时总结教训才弥足珍贵。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笔者恳请那些质量监督部门赶快负起责任,不要再让我们的孩子受到这种伤害了。

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耗材

  • 环保检测标准气
    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其他名称: 环保检测标气/环保检测气体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包装说明: 1升、2升、4升、8升铝合金钢瓶;40升碳钢瓶代表产品及用途: S02 5~10000ppm/N2 大气环境监测 氮氧化物系列:主要包括 NO,NO2,组分浓度范围从5ppm-百分量级 H2S 系列:1-50 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氨系列:1-50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苯系物标准气:苯、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异丙苯,但是对苯系物中含有苯乙烯、异丙苯的标准气生产出效果不是太好。应用行业:第三方环境运营公司,环境检测站等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 环保监测标准气
    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其他名称: 环保检测标气/环保检测气体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包装说明: 1升、2升、4升、8升铝合金钢瓶;40升碳钢瓶代表产品及用途: S02 5~10000ppm/N2 大气环境监测 氮氧化物系列:主要包括 NO,NO2,组分浓度范围从5ppm-百分量级 H2S 系列:1-50 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氨系列:1-50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苯系物标准气:苯、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异丙苯,但是对苯系物中含有苯乙烯、异丙苯的标准气生产出效果不是太好。应用行业:第三方环境运营公司,环境检测站等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 废水处理检测氨氮测试盒氨氮环保达标测试
    废水处理检测氨氮测试盒氨氮环保达标测试 废水处理检测氨氮测试盒氨氮环保达标测试应用于生活废水中氨氮的测试,测试方法简单,携带方便、检测结果准确,是生活废水分析的理想产品,此外该产品还适用于:农业、水产养殖业、水泥和混凝土加工、化工行业、饮用水、电镀行业、食品饮料行业、工业废水处理、皮革业、金属加工业、游泳池和Spa以及地表水和海水等行业中氨氮的测试。方源仪器供应(周)! 测试盒测试参数:氨氮 测试范围:0-0.2-0.5-1-2-3 mg/l NH4+测量次数:50次保质期2.5年测试类型水质检测系列产品编号935012 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废水处理检测氨氮测试盒氨氮环保达标测试,该测试盒测试简单,测试时间短,价格优惠等优点!设计巧妙,而且方便携带,很适合于野外考察工作人员。 相关废水检测系列产品: VISOCOLOR? ECO比色测试盒 VISOCOLOR? alpha比色测试盒 方源仪器热销铵测试盒 铵根离子分析试剂 铵快速检测工具盒 铵测试盒 多参数水质应急检测箱水质应急检测箱 水质应急测试纸 专用镍快速测试盒 快速总硬度测试盒 半定量总氯测试盒自来水余氯测试盒 泳池专用余氯测试盒 银快速测试盒 快速亚硝酸盐测试盒 特价亚硫酸盐测试盒 方源铜离子测试盒 铜补充测试盒 铁快速测试盒 快速砷测试盒软水硬度测试盒 溶解氧测试盒 偏硅酸测试盒 快速铍测试盒 尿素测试盒热销猛测试盒 氯离子测试盒 水质铝测试盒 六价铬测试盒 liu化物测试盒 磷酸盐测试盒方源总硬度测试盒 快速余氯测试盒 快速亚硝酸盐测试盒 快速铜测试盒 快速镍测试盒快速碱度测试盒 半定量碱度测试盒 快速甲醛测试盒 硅酸盐测试盒 方源水质氟测试盒 水质二氧化氯测试盒 臭氧测试盒批发 臭氧快速检测试纸 氨氮快速测试盒 快速亚硫酸盐试纸亚硫酸盐测试盒 总硬度测试盒 水硬度快速测试盒 快速亚硫酸盐测试盒 电镀废水铜测试盒方源亚硝酸盐测试盒 磷酸盐快速测试盒 氨氮快速测试盒 过氧化氢浓度快速检测 水质应急检测箱磷酸盐快速测试盒 德国MN快速测试盒 线路板铜测试盒 六价铬快速测试盒 硝酸根测试盒硝酸盐快速测试盒 快速qing化物测试盒 废水qing化物测试盒 镍快速测试盒 铜离子快速测试盒比色法测试盒 比色测试盒 VISOCOLOR HE测试盒 锌测试盒 氨氮测试盒 六价铬测试盒磷酸盐测试盒 铬离子测试盒 余氯测试盒 亚硝酸盐测试盒 qing化物测试盒 镍测试盒铜测试盒 水硬度快速测试盒 余氯快速测试盒 氯化物测试盒 砷快速测试盒 铝快速测试盒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资料

免检环保检测相关的资讯

  • 惊闻“瘦肉精”是一种“免检食品”
    近日,央视报道了大批吃过“瘦肉精”的“健美猪”通过层层关卡,进入南京的一些菜市场。记者调查发现,在屠宰这一最后环节,“瘦肉精”监测似乎没有一个部门来具体负责。这些所谓的“健美猪”并没有被检测“瘦肉精”,就被宰杀了。对此,农业部门表示“瘦肉精没有监管依据”,商务部门则称“发现问题再进行协调”。(3月20日《新京报》)   为何“十八道检验”,居然管不住一头“健美猪”?读了本篇报道,笔者才恍然大悟:原来,针对“瘦肉精”问题,有的地方规定按2%比例抽查,而实际上执行的是按4.5‰的比例抽检 有的地方则是根本就不予检验。正是因为“瘦肉精”几乎成了一种“免检食品”,才使得“健美猪”畅通无阻地奔向了屠宰场,“瘦肉精”活色生香地跃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难道“瘦肉精”真的是一种“免检食品”吗?否也。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在养殖业使用“瘦肉精”。2009年3月,河南省畜牧、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强化“瘦肉精”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其监管的环节依次为:养殖、屠宰、流通、药品销售以及相关案件侦破等,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可见,“瘦肉精”并非是“免检食品”,也并非是没有部门监管。而是几家与“瘦肉精”沾亲带故的相关部门,都不想管、不敢管,怕管不好了要承担责任,于是,或消极地等待观望,或冷漠地相互推诿,大家都对“瘦肉精”敬而远之,眼巴巴地看着其荣升为“免检食品”。正是因为相关部门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力,以“抽查”、“免检”取代“普查”,才导致了“健美猪”生龙活虎,才助推了“瘦肉精”无孔不入。   “瘦肉精”事件,似乎又在步三聚氰胺、地沟油等事件的后尘,相关管理部门的不作为,监管链条的断裂,才导致有毒的“免检食品”流入市场,贻害百姓。因此,除了对不法企业实行严查重处之外,也应该对那些监管失职的管理部门进行问责查处。免得他们不去进行深刻反省,还身处事外地在一旁“喊冤叫屈”。
  • 环保部对机动车污染监测设备安装提硬性要求
    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雾霾、灰霾以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环保部今天公开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以下简称监测办法)对机动车的污染监测提出硬性要求——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同时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今年年底前需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1亿辆,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84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第一。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重要原因。同时,它也是PM2.5的主要推手之一。   监测办法明确了汽车尾气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办法的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建立数据服务器,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   环保部要求,市(地)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线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抽测比例不少于50%。检验机构加快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地级以上城市全面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含免检车辆)达到80%。   监测办法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日常监测,主要包括停放地抽测和道路抽测。日常监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原则上应与当地环保定期检验方法一致。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用遥感、目测等方法筛选高排放车辆,进行道路抽测。   监测办法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尤其要尽快安装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应当逐级传输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或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未配置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器的,应当在2013年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监测办法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数据共享使用,不得重复监测。
  • 这一地方14部门发文: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3年7月24日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在降本提质、要素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1.减征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企业部分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2.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3.落实其他相关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从事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销售农药、农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从事图书批发、零售,转让著作权,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4.落实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和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转企”后符合条件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责任单位:省税务局)5.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6.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执行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7.实施社会保险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对依法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8.实行契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9.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10.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同时,现货市场运行时,上述用户不参与成本补偿分摊,辅助服务费用在电能量费用中作等额扣除。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减轻经营主体电力接入环节成本。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鼓励市、县(市、区)政府继续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气价、水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11.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半收取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检定校准费用。鼓励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定校准机构、认证机构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计量校准、质量认证服务。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检测验证服务。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二、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12.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放心消费”内涵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围绕就业容量大、消费提振力强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支持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通过“消费宝”加强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宣传推广。〔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13.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省内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工会培训学校(机构)对接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针对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市场监管“入市第一课”,完善“浙江企业在线”相关功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注册、法律法规、质量提升、检验检测、诚实守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服务。鼓励农贸市场提升“便利化、人性化、特色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集成的政务服务和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14.发展灵活用工服务。搭建灵活用工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个体工商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和职业安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为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品牌建设、咨询指导等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15.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各市、县(市、区)政府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应统筹考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为从事居民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鼓励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园、电商园等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工作空间、共享资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质量服务。鼓励农贸市场设立自产自销、平价摊位、共富摊位等公益化交易区,为创业提供便利。深化个体工商户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对仅从事网络经营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市场监管局〕16.降低支付手续费用。降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费用。鼓励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支付手续费其他减免政策。(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7.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引导银行机构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18.加强信贷支持。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含个体工商户),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政策安排。深化“贷款码”应用,迭代“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个体工商户首贷、信用贷投放,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深化“信用”换“信贷”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各种符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9.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贴息比例。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完善外汇业务。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规避汇率风险的支持力度,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政策,将担保比例由5%提高至8%,降低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套期保值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等交易电子信息,为开展贸易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1.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省内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鼓励针对货车司机、营运车主、餐饮店主等个体工商户群体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财产安全、员工安全、公共责任等方面风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实施减费让利、分期缴费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三、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22.支持经营者直接变更。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或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涉及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结清税款等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3.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变更方式登记为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个转企”企业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原经营地址;原前置许可实质审批事项不变且在有效期内可允许先办理变更登记,再办理相关许可的变更;个体工商户名下的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大力支持并提供高效登记服务;按变更程序办理登记手续的“个转企”企业,保持前后登记档案的延续性。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4.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登记备案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国家垂管系统事项等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5.推进歇业改革。实施市场主体歇业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歇业申请、歇业政策供给、歇业监管、歇业恢复闭环管理,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依据职能完善歇业配套政策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26.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推进反垄断执法,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秩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27.消除市场隐性壁垒。坚决破除设置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限制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的,不得变相设置条件、增加申请文书及材料等。加强重点领域收费和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督检查,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不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收费问题。(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28.加强信用协同化应用。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创新探索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政府合同履约管理等应用。迭代“浙里信用监管和服务”应用,推动更多便民惠企应用场景集成上线。探索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对有不良信息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和省信用修复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信用修复并实现不同公示平台间修复结果互认。推进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进一步简化报告事项,优化报送渠道和填报流程,提供便捷的年报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29.深化合同监管。推进合同行政监管“一件事”改革,集成开发“浙江合同在线”系统,健全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机制,动态公布鼓励性合同条款、禁止性合同条款和典型案件警示,指导个体工商户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提供免费智能体检服务,宣传推广引导个体工商户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0.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引导平台企业对个体工商户给予专门的流量扶持。鼓励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放宽入驻条件,开展免费技术培训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大数据基础运营服务。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推进网络直播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大力培育“绿色直播间”,开展网络直播助农共富行动,推进直播行业良性有序竞争。〔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31.支持文旅主体发展。依托文化和旅游消费季、519中国旅游日、浙江山水旅游节、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节庆展会活动,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并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优化文旅产品供给、打造文旅IP、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等途径做大做强,并通过产品迭代、跨界合作、营销引流等措施实现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四、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32.加强“小个专”党建。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的建设,引领个体工商户正确发展方向,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强党建工作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要素对接、市场拓展,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党建促发展、发展强党建”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33.完善质量服务。加强“浙江质量在线”“浙里检”等数字化应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技术帮扶。推广“质量管家”“质量特派员”等服务模式,帮助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体系),组建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免费咨询和帮扶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4.加强标准和计量服务。加大对标准化政策的宣传,加强标准馆藏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和鼓励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个体工商户实施服务业标准、参与服务业标准制定,推动服务质量提升。积极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行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咨询和帮扶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35.强化品牌创建。38.加大创业服务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相关部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注册登记、开业指导、补助申领、创业融资等服务。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区。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以及农民工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39.提供公益性服务。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辅导、审计评估、财务管理、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科技项目申请等服务。加大求职招聘信息归集发布力度,促进个体工商户岗位信息与求职者对接。依托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载体,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个体劳动者协会)40.开展分型分类帮扶。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并开展分型分类帮扶,按照“三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四类”(名、特、优、新)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支持和培育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知晓度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老商号”,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民俗旅游、特色餐饮等领域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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