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对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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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对数标准相关的仪器

  • ImSpector系列光谱仪是一种以透射光栅为分光元件的成像光谱仪;通过将这种成像光谱仪附加到CCD相机前,可通过空间扫描获得目标物的影像和连续的光谱信息。ImSpector系列成像光谱仪,采用高集成度的机械设计,配合绝对的影像修正光学设计,真正可实现无光学像差的成像,设计中考虑最佳的光通效率,既满足实验室的使用性能,也能够满足工业在线的长期使用的稳定性需求。ImSpector系列成像光谱仪的入射端采用狭缝设计,并采用独创的全密封式设计,可保证在实际使用中不会因为环境的灰尘等影响光谱仪的内部光学元件,确保仪器的长期正常使用;出射端采用标准的C型接口或U型接口,可与各种标准C型或U型CCD相机直接接配。根据ImSpector-成像光谱仪的功能,有标准版成像光谱仪、增强版成像光谱仪及快速版成像光谱仪等多个版本可供选择;根据所覆盖的光谱范围,有如下分类: 适用光谱范围可选型号UV200-400nmUV4EVIS380-800nmV8, V8ERaman530-630nm, 770-980nmR6E, R10EVNIR400-1000nmV10, V10EVNIR350-1000nmV10MNIR900-1700nmN17ESWIR1000-2500nmN25E 标准版成像光谱仪标准版成像光谱仪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的特点,提供接配1/2&rdquo 和2/3&rdquo CCD相机的版本,影像略有失真。(V8/V10)标准版V8 1/2&rdquo V8 2/3&rdquo V10 1/2&rdquo V10 2/3&rdquo 光谱范围380-800nm380-800nm400-1000nm400-1000nm倒线色散93.6nm/mm66nm/mm139nm/mm93.9nm/mm光谱分辨率8nm6nm11.2nm9nm像面尺寸(空间× 光谱)4.3× 6.6mm6.6× 8.8mm4.3× 6.6mm6.6× 8.8mm空间分辨率30&mu m, rms30&mu m, rms40&mu m, rms40&mu m, rms像差略有像散枕形畸变:30&mu m梯形畸变:20&mu m略有像散枕形畸变:45&mu m梯形畸变:40&mu m略有像散枕形畸变:30&mu m梯形畸变:20&mu m略有像散枕形畸变:45&mu m梯形畸变:40&mu m相对孔径F/2.8F/2.8F/2.8F/2.8狭缝宽度50&mu m(25,80,150可选)50&mu m(25,80,150可选)50&mu m(25,80,150可选)50&mu m(25,80,150可选)狭缝长度9.6mm9.6mm9.8mm9.8mm通光效率50%50%50%50%杂散光0.5%0.5%0.5%0.5%镜头接口C型C型C型C型相机接口C型C型C型C型主体材料铝铝铝铝外形尺寸&Phi 35× 139mm&Phi 35× 139mm&Phi 35× 139mm&Phi 35× 139mm重量300g300g300g300g高光谱成像应用:◆ 实验室研究(农产品表面检测、人体表面检测、包装材料表面检测等)◆ 产品在线检测(如显示器、纺织业、药品、酒类、印刷、染料、太阳能电池片)◆ 生医上的研究(如荧光检测、生物芯片穿透率量测)◆ 建筑古迹上的鉴定、真钞假钞辨识、真画假画的辨别、桥梁盐分的检测◆ 环保上的应用(如垃圾分类、海洋上漏油的分析、塑料材料分类)◆ 农业上的检测(可以观测喷洒农药前后的比较)◆ 航空遥感(如地形、地表、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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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手册》(数字版)1.0版由国家药典委员会主编,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面向国内外发行(ISBN 978-7-89980-613-5)。作为信息化时代的国家药品标准的实现形式和集大成者,《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手册》(数字版)作为全数字化中英文对照出版物,旨在为海内外广大用户系统使用及研究世界各主要国家药典所收载的药用辅料标准提供数字化支撑平台。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手册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系统 《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手册》(数字版)软件是专为国家药品标准所开发的专业综合数据服务平台,其由数字药品标准阅读系统、药品标准对比系统、药品标准查询系统,以及国家药品标准结构化数据库系统等4部分组成。软件的整体图形用户界面设计美观大方、功能丰富、操作简便,支持面向海内外的广大药品行业用户的数字药品标准阅读、智能对比、查询等丰富功能。 药品标准正文浏览窗口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药品标准数字引擎,实现了对国家药品标准的浏览、中英文对比、多国药典收载品种智能对比、检索、本地化语言,以及各类图谱数据显示等综合阅读功能。在与药典印刷版保持内容与排版高度统一、美观大方的基础上,药品标准数字引擎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交互式阅读体验,并为专业用户全面、深入地掌握及使用国家药品标准提供技术支撑平台。 该药品标准比对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 ● 药品标准的智能对比; ● 药品标准的摘要对比 ● 药典中英文版本切换 ● 自定义药典对比 ● 自定义品种对比 ● 各国辅料标准统计功能,等各国药典药用辅料标准对比系统界面数据库检索软件提供对数据库所收载的品种的高级检索服务,并提供关键词智能提示功能。 ● 检索范围 选项包括全部药典、中国药 2010年版、中国药典2015年版、美国药典第38版、欧洲药典8.5版,以及日本药局方第16版等。 ● 检索类别 选项包括品种中文名、英文名和CAS号等。 ● 关键词 关键词的智能输入功能将对您输入的关键词进行辅助提示。 ● 搜索结果 搜索结果将以列表的显示进行摘要显示。单击任意品种的超链接,则可显示对应的品种正文。 数据库检索功能示例用户界面功能介绍 软件的图形用户界面由各论显示窗口、目录窗口、检索窗口、“药用辅料标准”工具栏、“高级对比”工具栏、“检索”工具栏、“用户设置”工具栏、“书签”工具栏等8部分组成。 用户可通过“用户设置”工具栏中所提供的选项,对软件及数据呈现方式进行自定义设定。 ● 选择用户界面语言 ● 更改品种索引方式 ● 设置目录显示级别 ● 软件介绍及版权说明 ● 软件在线更新功能简介 ● 自定义书签的设置 ● 介绍及功能演示视频软件自动在线更新功能各国药用辅料标准比对(简化版)比对演示视频各国药用辅料标准对比手册收载品种统计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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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数天线 400-860-5168转0760
    对数周期天线,型号LP-02,频率范围200-3000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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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如何计算氟半对数标准曲线?

    【求助】如何计算氟半对数标准曲线?

    用选择电极法测氟离子如何绘制标准曲线?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5/201105131043_293894_1641058_3.jpg标准曲线的制作 分别吸取(10-3mol·L-1)F的标准溶液0.20,0.40,1.00,2.00,4.00,10.00mL于50mL容量瓶中,加入20mLTISAB溶液,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将标准系列溶液由底浓度到高浓度依次转入干的塑料杯中,电极插入被测试液。开动搅拌器5~8min后,停止搅拌,读取平衡电位。在半对数坐标纸上做E~图,即得标准曲线,或在普通坐标纸上做E~lg曲线。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5/201105131057_293897_1641058_3.jpg

  • 关于比对数据的统计处理方法

    实验室间比对数据的统计处理方法比较了常用的统计方法—— 稳健统计法和经典统计法的计算过程,对几次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分别用这两种统计方法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格拉布斯检验法对离群值进行判断,从而探讨了两种统计方法的适用范围。认为当比对数据较多时,可采用稳健统计法给出严格的评价结论;当比对数据较少时,应先利用格拉布斯检验法对离群值进行剔除,同时要考虑方法标准或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然后对余下的数据用经典统计法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上引用某段文段,不知道实验室认证中是否可以用这种经典统计法进行分析和评价由于见的比较多的都是稳健统计法参加比对的实验室有4-5家,求最后的数据统计处理方法

半对数标准相关的耗材

  • S-34标准锌板/NEMA 标准板
    产品说明:S-34标准锌板 NEMA 标准板, 0.032" ,锌, 1/4" 孔, 5 片。 美国TABER公司产
  • 漫反射标准参照板,标准白板,漫反射标准板直径100mm
    1. 产品简介WR-D97-100漫反射白板(漫反射标准参考板,漫反射标准参照板,标准白板,漫反射标准板)材质为改性PTFE,为朗伯特性漫反射表面;外壳材料为阳极氧化铝;具有可水洗、高反射率和稳定性好的特性,可在室外环境下应用。2. 产品外观 3. 产品特点? 维护简单: PTFE材质,可水洗;表面损伤,可修复;? 高反射率: 漫反射高,可见段≥97%;? 高稳定性: 长时间使用,反射率不下降。4. 产品参数产品参数WR-D97-100WR-D97-100-STD保护壳材质金属铝盒金属铝盒外壳直径120mm120mm内部直径100mm100mm厚度20mm20mm波段范围250-2500nm250-2500nm 漫反射率≥92%@250-350nm≥96%@350-1700nm≥92%@1700-2500nm≥92%@250-350nm≥96%@350-1700nm≥92%@1700-2500nm计量证书无有备注: 尺寸公差为 ±0.1mm5. 反射光谱图
  • GPC/SEC 聚合物标准品
    产品特点:GPC/SEC 聚合物标准品在ISO 9001 : 2000 质量标准体系保证下,安捷伦聚合物标准品用于进行准确、可靠的GPC/SEC 色谱柱校正的理想参考物质。独特的高度特征性均聚物的附加应用,可以作为研究和分析方法开发的模式聚合物。安捷伦生产商用最高质量聚合物标准品,具有极窄的聚合分散性和最宽分子量范围。利用各种独立的技术(例如光散射和粘度计)和高性能GPC 来验证聚合分散性并确定所有重要的峰尖的最高分子量(Mp),提供了这些具有广泛特征数据的高质量聚合物标准品。安捷伦宽范围的EasiVial、EasiCal 和传统的校正工具包采用特别的设计,涵盖了用于有机和水相GPC/SEC 应用的所有分子量范围。我们为您提供最广泛的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您的特殊表征需求。此外,我们提供单一分子量的其他聚合物,宽分布聚合物用于系统验证或广泛的标准校正程序。校正试剂盒安捷伦提供宽范围的聚合物标准品试剂盒,用于方便地进行GPC/SEC 色谱柱校正或光散射校正及粘度计检测。该试剂盒有十种不同的标准聚合物,覆盖了单一的分子量范围,可以与有机溶剂或水溶液、中等极性或极性溶剂一起使用。每个单一聚合物都有它自己的关于分析条件和评价的分析证明,例如Mp 用于制作校正图表。所选择的聚合物以其分子量的对数作等距离校正,提供一条更加均一的标准曲线。单一聚合物分子量我们设计了单一的商品标准品,具有最窄的分子量分布。此外,它们也覆盖了最宽的分子量范围,从162-1500 万。当前的聚苯乙烯标称分子量为1500 万,聚合度分布≤1.10。这些标准品通常为1 克、5 克和10 克包装,每个标准品均附带分析证明,证明包含详细分析条件和相关数据。订购信息:GPC/SEC 标准品选择指南 聚合物类型单一 分子量校正 试剂盒 EasiCal EasiVial GPC/SEC 类型聚苯乙烯√√√√有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有机聚乙二醇(PEG)√√√有机/水相聚环氧乙烷(PEO)√√√有机/水相普鲁兰多糖√√有机/水相聚丙烯酸 Na 盐√√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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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明教授:对数字化转型中精密测量技术发展的思考
    前文回顾:几何量数字化测量技术发展趋势我们目前经常讨论的测量,一般都是对于某个特性和指标开展的。但随着测量技术的发展,面向过程的在线检测、面向应用的性能综合测试,以及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控等需求也日益呈现,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使测量的对象和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同时也对测量技术,以及测量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对测量界而言更是一种挑战。为了应对挑战,近年来,测量技术本身的数字化、自动化和系统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同时大批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被修制订,从而在根本上保障了测量数据的可信度。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测量又会担纲一个怎么样的角色呢?今天在讨论数字化转型时,都会谈到数字孪生(Digital Twin)这一概念。国际ISO在《ISO 23247-1:2021自动化系统和集成制造系统数字孪生架构 第1部分:概述和一般原则》标准中给出了数字孪生的定义:Digital Twin fit for purpose digital representation of an observable manufacturing element with a means to enable convergence between the element and its digital representation at an appropriate rate of synchronization数字孪生制造系统可观测要素满足要求且具有同步特性的数字表达。(注:作者译)这里的制造系统可观测要素(Observable manufacturing element ,OME)是指制造系统中可观测的物理存在以及操作的内容,包括人、设备、材料、过程、设施、环境 、产品、以及支持文档等。从ISO数字孪生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数字孪生的核心在于实体和对象相关特征属性与其数字表达之间的同步,以及实时性。在这个数字环境的表达过程中,实体方面特征参数的获取就是靠测量来实现的。换句话说,没有测量就没有ISO标准中所定义的数字孪生。面对数字孪生的同步表达要求,其对测量操作要求就不仅是精准、还有实时的要求,因为数字孪生另一个特点是需要在实时精准数据基础上完成实时的控制和互动。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对测量操作更高的要求:1. 测量数据的精准可信是测量根本,其间,规范和控制测量操作是核心,它要求操作者关注人、机、料、环和法的影响,通过规范操作来控制这些影响,并通过测量不确定度估算等数字化手段来评估和控制测量系统的能力,确保测量数据可信度,并支撑数据的交付。随着实时、同步和全生命周期的数字表达要求,对测量系统能力的控制要求也必然会拓展到这些场景;2. 当测量操作走出实验室,融入进系统和设备、融合到生产现场,实时实地开展动态数据的高精度采集,海量的数据必然会对边缘计算、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处理和数据管理提出全新的要求;3. 对测量操作而言有一个最基本的对偶原则,即必须正确响应前端设计给出的要求,并按规范进行测量操作。换句话说,测什么是由前端设计给出的。因此,要真正形成数字孪生的数字表达,其被测对象和要素的定义将是关键,在这个定义过程中,就必然会要求测量介入前端,以配合前端被测要素定义时的可测性分析,以及测量结果的表达形式、处理操作、集成方法和管理方法;4. 在用数字表征要素时,甚至整个系统要素属性的测量数据到手后,就必然会有开展更深层次的数据关联需求,以便更为精准地描述孪生模型,此时大数据工具将会有用武之地,当然这方面工作到底由谁有做是一个问题,但当成体系的数据在测量手里时,测量也确实能够做一些数据处理,如边缘计算、相关性分析及换视角的深层次观察等;从上面的讨论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数字化时代的测量技术除了本身的专业性以后,还将被数字时代赋以同步性和系统性特点,在此,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测量技术的应用在测得了(被测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测得快(被测对象的动态性和实时性)、测得准(各种尺度下技术参数的高精度测量)和测得省(系统角度的经济性)、测得全(被测对象的全数字表达)等方面又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 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全方位、多参数的同步测量、数据融合和边缘计算能力等,已成为现代数字测量的一个全新特征,并将推动测量传感器、测量仪器和测量系统的发展;3. 测量操作重心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前移,特别是在前端采用基于模型的定义(MBD)技术传输测量要求并驱动后端时,测量操作的自动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趋势并不是简单的淘汰第一线的测量操作人员,用机器换人,而是对测量从业人员和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进一步要求测量从业人员在坚守原测量操作专业性的基础上,更具有测量可行性分析、测量规范设计、自动化测量操作转换和系统构建、测量能力数字化评估、测量数据分析和协同管理等能力。而对于测量行业而言,则提出了数字化转型的更高要求。测量作为一项基础技术,不仅在数字化转型中必不可少,而且在联合国和我们国家目前积极创导的双碳中的碳轨迹、碳排放和碳交易活动中,同样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为在整个双碳过程中,所有决策的数据全部依赖于第一线通过测量得到的基础数据。换句话说,只有具备了强大的测量技术和能力,特别是基础平台的支撑,才会有双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由于测量的重要性,联合国将其列为国家质量基础(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NQI)中三大要素之一。此外,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到2025初步建立“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总之,测量在整个国家数字化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将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测量的价值也将越来越重要,并被释放。 作者介绍:李明,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导。robotlib@shu.edu.cn韦庆玥,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实验师
  • 环保数据造假有七大“障眼法” 如何对数据造假说“不”
    p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特别是新环保法的出台,让环保执法长出了“铁齿钢牙”。但令人忧心的是,偷排偷放、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等顽疾久治不愈。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造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的行为屡有发生。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p p   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重拳打击,同时也在改革环保体制机制,努力铲除滋生造假的土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彻底铲除环保数据造假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为此,半月谈记者深入基层采访调研,发现的问题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p p   环保数据造假七大“障眼法”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基础,然而记者在中西部一些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地方和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p p   之一:偷梁换柱,企业篡改伪造监控数据 /p p   记者调研发现,企业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屡见不鲜。 /p p   今年1月初,四川省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发现,泸州天恒热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0。通过调阅历史数据和系统日志,执法人员分析发现,这家公司于近期先后多次修改了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参数。 /p p   这并非个案。2016年江西发现多起企业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例,其中有4起存在篡改数据的行为。2016年7月,萍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窑尾分析仪实测氮氧化物浓度值数据与工控机显示数据存在明显偏差。 /p p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篡改了工控机的氮氧化物运行量程数据,执法人员将数据恢复后,实测氮氧化物浓度为522.52毫克/立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萍乡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该公司多次通过远程操控软件篡改监测数据。 /p p   之二:“阴阳台账”避监管,两本数据哄骗人 /p p   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台账、一本是虚假数据台账,在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中,一些企业选择以“无中生有”的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 /p p   2016年4月23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江西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要求水质化验员根据每天的废水化验数据制作一套真实数据台账外,还人为编制了一套虚假数据台账,用于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 /p p   事实上,备有两本数据台账的企业不在少数。多年前,四川沱江曾发生一起特大水污染事故。记者采访发现,除当年沱江因枯水期来水量偏少的“天灾”外,还存在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严重超标排放的“人祸”,而后者才是主因。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称自己是“达标排放”。 /p p   污染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他说:“长期以来,企业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 另一本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 /p p   之三: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 /p p   记者调研了解到,为应付检查,一些企业会提前截断污水,增设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检验水箱,从而使数据达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染治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执法人员检查前,不法企业会拆掉增设的管道,让一切恢复正常。“数据从提样到仪表呈现大约有40分钟到90分钟的时间差,执法人员一般不会这么长时间一直盯着仪表,所以企业容易蒙混过关。” /p p   该负责人说,这一方法暴露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在企业观察的时间足够长,仪表上出现污染高峰值数,企业也能用异常值来搪塞。 /p 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部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一些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在其中扮演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角色,“检查前打招呼经常发生,加大了治理难度”。 /p p   之四:为获好数据,给监测探头“戴口罩” /p p   在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洒水、监测点周围禁止车辆通行,为监测仪器“戴口罩”……个别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为让环境监测数据合格,无所不用其极,想出各种荒诞办法,企图瞒天过海。 /p p   有民间环保组织在石家庄、邢台、邯郸、郑州等地进行调研发现,这些地区在空气监测点附近使用雾炮车洒水喷淋。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日常主要监测二氧化硫、PM10、PM2.5等数据,洒水喷淋会造成数据失真。 /p p   中部某省原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卸任不久,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一个县污水处理厂看到进水口数值COD(化学需氧量)在40~50之间,出水口监测数值在15~20之间。“这样的水是可以喝的,处理厂这不是把工业污水搞成饮用水了吗?”这位副省长疑惑不解。 /p p   为一探究竟,他在污水处理厂附近仔细观察。后来,看到监测探头附近飘着塑料纸,就找了根棍子拨弄,结果竟发现那是个塑料袋。“原来他们用塑料袋装了自来水,把探头包起来。当时我气得差点从污水池边掉下去,怎么能这样欺骗国家呢!”这位原副省长痛心疾首地说。 /p p   之五:虚假达标,“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为接受社会监督,一些地方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信息平台的排放限值由企业自行填写、自行监测、自行发布数据。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污染程度,量体裁衣,自设“标准”,“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环保部门检测发现,2015年6月某时,四川某厂尾气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4000多毫克/立方米,是四川省环保厅监测排放标准550毫克/立方米的25倍多。然而,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该厂排放竟然是“达标”。原来,企业自设了一个标准限值——20000毫克/立方米,是环保部门标准的36倍多。据四川一家环保NGO组织——“绿蜀清川”的志愿者介绍,四川多地存在上述“虚假达标”情况,企业绕开省环保厅的监督标准,自行“调高”了排放标准。 /p p   之六:不及时公布数据,该监测的不监测 /p p   为避免暴露污染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污染数据,让公众无从监督。记者近日随机查阅山西省多家企业废气排放数据,发现不少停留在2016年上半年,有一家企业甚至还停留在2016年3月5日。此外,一些县级环保部门只公布空气质量指数,而对PM2.5、二氧化硫等指标的数值三缄其口。 /p p   2017年1月上旬,山西省临汾市二氧化硫、PM值曾双爆表,二氧化硫甚至多次破千,当地政府未及时发布超标信息。经媒体曝光成为舆论热点后,当地也一度保持沉默。在2016年11月,环保部还曾点名批评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 /p p   一些企业存在的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p p   江西省环保厅日前通报2016年11月份省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其中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锅炉排口缺少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2项因子 江西煌上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大肠群菌数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氟化物、石油类、钍铀总量等。 /p p   之七:乾坤大挪移,检测点搬出重污染区 /p p   记者采访发现,个别地区为降低污染数值,竟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搬离重污染区域。山西省一位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些城市以城市规划变动为由,向环保部门申请变动监测站点的位置。 /p p   “环保部对站点位置有严格要求,这样做难度不小,然而一旦成功,就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污染数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地级市往往只有三四个站点,有一个站点转移成功就能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等级。 /p p   警惕习惯性造假,防止“公地悲剧”上演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记者调查发现,环保数据造假在一些企业已成习惯性行为,甚至一些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也被各种因素裹挟其中。对于种种造假乱象,必须下重手整治,以防“公地悲剧”上演。 /p p   一颗寄生于环保领域的“毒瘤” /p p   环保数据造假是寄生在环保领域的一颗“毒瘤”,长期作恶,顽症难除,在一些企业甚至出现“代际传递”、习焉不察的可怕倾向。2004年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后,记者采访发现某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说是“达标排放”。真数据给自己看、假数据给环保部门看在该企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该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这不是我当处长才这么干的,而是一直沿袭下来,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这么干的。” /p p   对于这样的重点排放企业的环监岗位来说,污染数据造假竟然成了一种“惯例”,造假“正常”,不造假反而“不正常”。 /p p   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 /p p   2016年初,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实时采集监测空气质量数据的采样器,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失真,涉嫌环境监测造假。 /p p   据当地有关人员介绍,被曝出数据造假的长安区子站是西安13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中直属环保部管理的两个子站之一,平时由环保部授权的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西安市及长安区不直接参与运营维护。 /p p   涉事的5名当地环保工作人员,不惜触犯国家相关法律,铤而走险偷配钥匙盗取密码,私自进入子站干扰数据监控。目前,他们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 p   接受采访的环保专家认为,这一粗劣行为的背后,是畸形的“政绩观”在作祟。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减轻政绩考核压力和公众舆论的抨击,对一些污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不惜赤膊上阵编造、篡改监测数据。 /p p   2016年10月,在四川当地的网络社区——“麻辣社区”的“群众呼声”栏目中,四川省一家环评机构对一家农药企业技改项目的环评报告引发质疑之声,一些村民直指环评报告中的被调查人员不符合要求,涉嫌造假。 /p p   据了解,这家农药企业存在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问题,周边村民长期投诉无果。村民反映,该项目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调查表显示,共有96人参与了公众调查且表示“支持”,但被调查人员大多是离项目3~5公里的村民,而3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的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p p   在一些暴露出来的事件中,有的部门或机构要么为了利益成了企业的“白手套”,要么为了地方GDP“假装看不见”,要么为了“城市形象”遮羞蔽丑……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百姓对环保工作的信心。 /p p   避免上演“公地悲剧” /p p   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片蓝天下,雾霾来袭时都要戴上口罩。然而,在面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时,许多人却为了利益而毫不介意地成为“帮凶”,破坏公共环境,“公地悲剧”不断上演。 /p p   2010年7月,成都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国家环保标志,对排放不达标机动车发放黄色标志,并基于其尾气排放对城市的影响,出台了限行措施。然而,就是在这样一项为公众谋利的环保措施上,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拆卸发动机关键部件,搞排放数据造假,实现检测达标。 /p p   记者曾暗访成都一家车管所附近的车辆修理厂。走进一家小店,记者问老板:“尾气检测过不了,有办法没?”正在忙的老板头也不抬地回问:“啥子车?”“04年大众波罗。”“200!”老板回答得非常干脆。在记者交了200元后,老板打开了车辆引擎盖,将连接在发动机上的一个气管拆卸下来后,说:“没问题了,去上线检测嘛。”记者开着已经拆卸了一根气管的车辆到检测处进行尾气检测,果然过关。记者了解到,仅这家小店每天前来搞尾气造假的车辆就有七八辆,而当时周围还有不少这样的汽修小店。 /p p   环保人士指出,要防止“公地悲剧”上演,防止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在局部地区和行业蔓延。对于庇佑着每个生命的苍穹和大地,我们每个人都要去珍惜和保护,而不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过度滥用。 /p p   对数据造假说“不”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打击环境信息失真,环境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环保数据造假问题并未完全消失,有的变得更加隐蔽。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该从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着手,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环境监测信息新生态。 /p p   提高违法成本实现“不敢造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只要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就有数据造假的动力。成本包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投机成本等。 /p p   首先要降低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一些企业家说,运行环保设施,自然会增加企业成本,削弱价格上的竞争力,在技术不改进的情况下,一些人就想通过缩短环保设备运行时间来控制成本。山西省一位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给企业偷排算过一笔账,“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前,一台3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停用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一天,能省20万元,一年就是七八千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 /p p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专家李建军认为,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环保设备运行成本可提升企业的环保自觉性。这几年,四川大学国家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研发的钠法技术,成本低、投入少,改造成本每千瓦不过百元,可减轻企业运行负担。 /p p   其次要提高违法的法律成本。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极大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日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p p   记者走访山西、江西、四川等省的企业发现,这些法律规定极大地提高了震慑力。“只要法律得到严格执行,以后数据造假应该会大为收敛。”山西那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说。 /p p   第三,提高企业违法的投机成本。记者了解到,由于以前长期“表现不够强势”,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为此,不少地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但效果并不明显。“说是联合执法,其实只有环保一家着急。”山西一位县环保局局长抱怨说,查实的环境违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门手里后,常常被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p p   法律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环保专家建议改进多部门联动机制,违法必惩,打击企业投机心理。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予秋表示,该省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造假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从罚企业到罚个人,追究造假人员责任,对造假行为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p p   加强信息公开实现“不能造假” /p p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要求,然而环境信息公开状况并不理想。一些环保专家认为,打击环境信息失真,仅靠环保部门力量有限,还需加大企业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让环境监测在“阳光”下进行。 /p p   自2009年以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连续7年对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在最近一期评价报告中,该环保组织认为,不同地区信息公开水平差距较大,总体情况并不乐观。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阮清鸳建议,规范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模式,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环保部门公布涉及造假的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她认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发布滞后的省份,需要统一自行监测平台和自动监控系统,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动传输和实时发布,坚决堵住修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便利之门。 /p p   同时,规范重点污染物数据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布重点污染物年度产排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我国目前虽然有相关要求,但实施状况有待改进,建议各级环保部门切实行动,确保重点企业真实完整地公开其污染物排放和转移信息。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力量在于公众可以方便地查寻身边的污染源,随时进行监督。而目前,各地自建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公开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社会机构对污染源的监督。” /p p   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不想造假” /p p   2016年,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被曝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给仪器“戴上口罩”,一时舆论哗然。环保工作人员本该是向污染宣战的“先锋队”,结果却去搞数据造假。 /p p   类似的事例也出现在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领域。记者在某省了解到,自2006年起,该省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进行统一自动监控。然而,近年来,该省为调动地市积极性,将500多家企业环保监控的现场端仪表全部交由地市负责运营。知情人透露,市一级随即下放到县一级,甚至一度让被监管的企业自己管理。“此后,作假行为都是人为调整仪表,报送的假数据,几乎都来自已经下放的仪表。”这位知情人说。 /p p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并把“考核谁、谁监测”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中央考核省里就要中央来监测,省里考核市里就要省里来监测,以此类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谁考核谁监测可以有效防止数据造假。 /p p   环保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要明确数据共享和责任分割是两回事。“不是说谁掌握了数据和信息就是谁的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数据属于谁才是谁的责任。”他建议,在大数据时代,用云计算技术打造“环保数据中心”信息资源池,在统一的数据“仓库”里设立不同“房间”,明确省市县各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调动打击数据造假的积极性。 /p p   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须摆正政绩观。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孝德表示,遏制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地方政府摆正政绩观,以抓GDP的劲头去解决环保问题,将环保提升为“一把手”工程。 /p p   近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了很高的分值和权重。这有助于重塑地方官员政绩观。 /p
  • 谁出数据谁负责,两办意见要求环监机构对数据“终身负责”
    p   近年来,围绕环境监测数据出现过很多“怪现象”。比如在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附近加大打扫和洒水频次,给仪器“戴口罩” 把污水监测探头放到自来水中??很多人质疑,当前到底是环境质量在改善,还是环境数据“改善”了?谁该对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数据出问题,处罚谁,如何处罚? /p p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说,通过落实《意见》,将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综合治理体系,营造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氛围。 /p p    strong “谁出数谁负责”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strong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p p   刘志全说,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人为干预导致数据失真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地方通过指使相关人员干扰采样设施等手段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不当干预环境监测 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也屡禁不止,有些企业蓄意干扰监测现场采样,伪造数据等。二是客观局限导致数据不准,这是由于监测人员、仪器、设备等能力不足造成数据不准确、不科学,不同部门布局的监测点位不一致、方法标准不统一等导致数据不一致,引发公众对环境数据的质疑。 /p p   于是,为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责任,《意见》第五部分明确要求,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全过程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 /p p    strong 首次明确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strong /p p   《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p p   刘志全说,《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和问责形式,解决了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由谁负责、负什么责、对出现什么问题追究什么责任等问题。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承担主体责任,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p p   《意见》提出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干预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p p   《意见》规定还首次明确提出,为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面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p p   刘志全说,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还要建立约谈机制,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可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等。 /p p    strong 实施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strong /p p   “根据《意见》,还将加强部门协作,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刘志全说,与质检、国土等资源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发布协调机制,统一环境监测规范,统一信息发布,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p p   此外,与质量技术监督、司法部门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与组织、监察部门等加强协作,对地方干预环境监测行为进行问责,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监测 与法制办等部门一起,完善法律法规,为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p

半对数标准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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