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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做验收监测,做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我们都是按TSP监测。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颗粒物的排放限值,都是用“颗粒物”这个名称。但实际上没有颗粒物的采集及分析方法标准,有TSP 、PM10等。广泛讲,颗粒物包括PM10、PM2.5、降尘等,但测PM10是用了切割头的,降尘被排外。后来有同事提出这个问题,个人倾向GB16297-1996中所指的颗粒物应该是指TSP,这样与排放标准比较吻合,但标准对“颗粒物”确实有些语焉不详,没有定义,导致我们的争论。请教大家的看法。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5/201505191629_546718_2166764_3.png山东省已经发布-DB37T2537-2014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专门针对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制定的新标准。把浓度低于50mg/m3的颗粒物称作低浓度颗粒物,以上图片为低浓度颗粒物专用采样装置的核心部件,注意这种方法是整体称重的。建议针对超低排放的工况,采用目前低浓度烟尘多功能取样管,用滤膜全程伴热一体式采样,采样结束后整体称重,取消滤膜装卸损失,提高称量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的,可以下载此新标准详细看看,我们也可以后续一起讨论,发表意见,欢迎一起探讨!
麻烦各位大神帮我解一道题,小弟感激不尽。 测量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时,我们通过称量得到滤筒初重M1(g),终重M2(g),记录下采样体积(m3),颗粒物浓度C(mg/ m3)应如何计算。又记录下风量A(m3/h),如何通过颗粒物浓度C(mg/ m3)计算排放速率V(k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