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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4885]REACH法规相关的物品中的物质要求的指南性文件[/url]温馨提示: 对于要出口欧盟的企业来说,你要确认你的角色:生产者、进口者还是物品的供应商,你的产品中有没有需要注册的物质。这个指南性文件可以帮助你理解REACH 法规中的物品中物质的注册义务。
2011年4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更新后的《物品中物质要求指南》。在新的物品指南中,ECHA提醒企业:从2011年6月1日起,所有物品类企业必须要向ECHA通报候选清单上的高关注物质,不论是企业生产的还是进口的含高关注物质的物品。另外,ECHA还建议所有物品企业准备自己产品的REACH符合性说明以向欧盟成员国的REACH执法员证明自己产品符合REACH法规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另外,该最新指南还就0.1%的计算方式、是否属于物品的判断方式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物品所含化学物质规定指南最新版本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时间:2011-7-21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2011年6月29日推出物品所含化学物质规定指南简短版, 澄清在欧洲市场投放产品的公司应负的责任。 于2006年通过的《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 (简称REACH法规)对物品所含化学物质订立规定,是篇章最浩繁的欧盟法规之一, 业者十分需要一本指引以协助他们履行责任。最近更新和缩短的版本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REACH 适用于化学物质、化学物质混合物和含有化学物质的物品。REACH 订下的规定,大部分是针对活跃于欧盟市场的产品生产商及进口商。不过,ECHA强调通报物品所含物质资料的责任十分重要, 这个责任不单落在欧盟境内的物品生产商和进口商身上, 也涵盖更广阔的供应商类别,不论他们设于世界何处。 ECHA就通报责任提供若干澄清。 当某件物品超过0.1%的成份足以严重影响人类健康或环境, 供应商有责任向供应链下方的接收者提供安全资料。 当消费者索取该等资料时,供应商也有责任提供。 ECHA 草拟了一份非常高度关注物质(简称 SVHCs)建议清单,名单上的所有物质都被视为危险物质,若某物品超过 0.1%的部分含有建议清单所列的一种物质,则供应商有责任通报。 至于 0.1%上限的计算方法,指南亦有澄清。通报责任适用于所有对欧盟的出口,不论其数量(例如即使每年不足 1 公吨) 。此外,一件物品的包装被视作与其内容物区别开来的物品。因此,通报 SVHCs 资料的责任也适用于包装。 关于资料应于何时向何人提供, 所有贸易商均须自动通知接收者,即供应链下游的业者,产品含有 SVHCs。所有工业或专业用家和分销商都是接收者, 消费者却不是。另一方面,供应商须应消费者要求提供资料,在45天内免费答覆消费者查询。何谓相关安全资料?根据指引, 安全资料是让用家能安全地使用某件物品的必需资料,例如使用方法、潜在风险、风险管理、产品寿命、处置指示、储存或运输条件。无论如何,供应商至少须告知有关物质的名称。安全资料应如何提供?REACH法规没有指明形式。 指引文件提到,企业必须选择一种形式,可确保资料能随时提供予物品接收者或消费者。 由于通报已成为活跃欧盟市场的企业的法定要求, 这些企业日益需要取得关于进口产品成份的可靠资料。因此,ECHA强调供应链上业者加强沟通的重要性。 消费品零售商依赖上游供应商提供正确资讯。 ECHA在指引中明白地建, 供应链底部的公司应直接主动地接触生产商和制造商;供应商可以引入认证,向其买家保证制造过程中没有使用某些物质,或是含量不超过上限。第二个建议是在合约中排除或限制某些物质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