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哪些情况容易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首先,从用药方式上看。用药方式有外用、口服、雾化吸入、肌肉注射、静脉滴注、静脉注射等。从这些用药方式上看,静脉用药(包括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由于药物直接进入血液,药物全部吸收进入全身分布,血药浓度高,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所以,临床上根据病人的病情,能够口服给药的,不要肌肉注射;能够肌肉注射的,不要静脉用药。这样,可以预防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其次,从药物分类上看,抗菌药物是引起不良反应最多的一类药物,其次是心血管病用药。 还有,每个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同,有些人特别容易受到药物不良反应的伤害,这些高危人群有:老年人、孕妇、婴儿和儿童、肝脏疾病患者、肾脏疾病患者、罹患多种疾病患者。这些患者用药时要更加谨慎。 有些药物会与食物、酒精、其它药物交互作用,产生不正常的反应。故服用药物时,必须先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向医师询问处方药的交互作用。
地沟油入药风波尚未平息,A股医药板块又再度出现药品安全问题,而此次被爆出的是“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第4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下称《通报》),提醒关注“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的问题。华润双鹤(600062.SH)、国药股份(600511.SH)、康恩贝(600572.SH)、三精制药(600829.SH)、罗欣药业(08058.HK)、泰凌医药(01011.HK)、福和集团(00923.HK)、利君国际(02005.HK)等多家A股或港股上市公司均牵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药监局在《通报》中并未提出对上述药物的处置意见,仅提出“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并积极开展质量方面的研究”。对此,一位医药行业研究员向本报记者坦言,“上述这些公司生产的量都比较小,即使是要召回,其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患者因为药物问题索赔,问题就可大可小了。”两药企自查无问题《通报》显示,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在临床上使用广泛,主要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和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有关盐酸氨溴索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2973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69例。严重病例中,79例为儿童病例(占46.75%)。一位券商医药行业研究员告诉记者,他也注意到了该份《通报》,“目前来看,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严重过敏反应病例较多,那么此类药品未来的应用将会受到很大影响。”据介绍,目前我国已上市的盐酸氨溴索注射制剂包括: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等多个品种。记者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中查到,国内共有7家药企持有12个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生产批号。其中,康恩贝持有两个规格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123225”和“国药准字H20103773”的产品。康恩贝董秘杨俊德对此告诉本报记者,药监局的公告已经看到,但对公司影响很小,“2011年公司销售的盐酸氨溴索注射剂190多万元,占整个销售总额的0.09%,连1%都不到。今年1月到8月份,该产品总销售额只有180多万元,影响十分微小,所以都够不上澄清公告的程度”。药品不良反应再现 涉多家A、H上市公司在公司的自查中,杨俊德表示尚没有发现一起过敏的案例,“也没有得到其他单位的反馈,说明出现问题的药品并非是康恩贝生产的,毕竟生产这种注射液的厂家很多。”国药股份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持有一个规格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13358”。此外,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也持有该产品文号。对此,国药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吕致远告诉记者,这种注射液在去年仅销售了16万元,“今年上半年也仅销售了175万元,对公司整体销售影响很小,而且,我们自查中也没有发现一例过敏案例是使用了国药的产品”。另外,华润双鹤全资子公司安徽双鹤药业有限公司,和三精制药控股70%的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均持有2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52685”和“国药准字H20050165”,以及“国药准字H20041856”和“国药准字H20041857”。而被“中止审查”IPO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持有2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41116”和“国药准字H20060449”。港股公司也“中枪”
欧洲、南美和日本使用药品“反应停”,竟然出现1万多个海豹样胎儿,他们缺胳膊少腿、手足直接与身体相通,而且大多还活着,造成大于1万例海豹样畸胎。这个案例鲜活地说明了,药品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用来防病治病,也可能出现危害机体的不良反应。 是药三分毒,即使是经过国家审批的合格上市药品,也不是百分百安全,也不可避免出现药品的不良反应。今天,记者将带领大家乘坐药品安全专列,走进社区听听“药品安全大讲堂”,听听专家是如何向消费者传授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秘诀”的。 三大原因引起药品不良反应 据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的药品产生的,它既不是假药、劣药等质量有问题药品导致的损害,也不是患者的个体差异,更不是医疗事故。即使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的药品,也会存在药品不良反应。 专家提醒,引起不良反应有三大原因: 一是药品药理作用。药品因其含有一定的化学成分可能具有多种药理作用,它对疾病发挥的作用属于治疗作用,不发挥的作用,就会成为毒副作用。 二是临床实践表明,不同种族、民族、年龄、性别的人,在遗传、新陈代谢、体内酶系统的活性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即使同一个人,在本人肝肾功能等生理病理不同的情况下,对药物药理作用的反应情况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三是新药的审批主要是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临床试验的时间短、人数少,有些病人虽有适应症,但按规定不能参加,试验期间一般不许合并用药,因而许多发生率低、潜伏期长的不良反应在药品审批时难以发现。 合理用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 记者在讲座上了解到,多药合用容易引起药物与药物、药物与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增高。有资料显示,当合并用药数为2~5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4.2% 合并用药数21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45%。 但专家表示,合理用药可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由于医师和药师在选择药物前会充分考虑药品的药理作用、代谢过程、药物间相互作用及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因此,在医师药师指导下的合理用药可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其次,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是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保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都是经过临床试验验证的,特殊人群的用药资料、禁忌症、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等资料都是在临床试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用药前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熟悉药物的药理作用及其代谢过程,避免同时服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或食物(如西柚汁、酒精等),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 及时发现主动报告不良反应 据专家介绍,即使在医师药师指导下遵照说明书的规定用药仍有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只要患者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不适或痛苦,并且这种不适或痛苦不能用原有病情的进展或合并用药解释,应该考虑这种不适或痛苦是药物或药物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任何个人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要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并向就诊的医疗机构、购药的药店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也可以登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www.szadr.gov.cn)进行上报。有些药物的不良反应被发现,并不是简单地意味着它的历史宣告结束,而是提醒人们更严格、更谨慎地使用,以发挥它的优势避免它的弊端。没有安全的药物,只有科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