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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数据造假并非是中国特色,此前德国大众曾爆出汽车尾气排放造假,最近,日本第三大钢铁企业“神户制钢所”被爆出篡改质检相关证明,伪造强度和尺寸等数据,也就是说,他的产品质量达不到他号称的标准。在对过去的产品进行整体调查之后发现,原来这样的作假行为从10多年前就开始了,而且有迹象表明该公司的高层默许了这种行为。神户制钢所的篡改丑闻将殃及飞机和汽车制造等众多行业。例如,波音公司采购的飞机机翼等大量部件就来自神户制钢所提供的材料。 类似这样的造假行为还不光是神户制钢所,今年6月份,世界三大安全气囊公司之一的日本高田公司宣布破产,原因是他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到今年为止,已造成200多人伤亡。经过调查人们发现,原来该公司在15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一直在隐瞒。由于需要召回的汽车高达1.2亿辆,该公司只能宣布破产。 去年,日本三菱公司还爆出了“燃效门”造假事件。市场普遍认为日本车省油,日本人也是这么宣传的,但事实上根本就做不到号称的省油,只不过是更改了燃效的检测数据而语。那日本为何也要造假呢?
[align=left]六年耗资百亿,监控全国上万污染源的在线监测网络,意在为监管者装上“千里眼”,但造假企业瞒天过海易如反掌。这个全球领先的网络也正如中国治污现实,污染源监控技术层层加码,但监管体制却仍力有不逮。[/align][align=left] 只需一个针阀或者一个可变电阻,就能躲开一项耗资百亿打造的国家环境监管网络——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法眼。听起来是奇谈,一些企业却把它变成了现实。[/align][align=left] 2013年5月,江苏七家脱硫减排不力的电厂被通告处罚。与惯见的污染黑户不同,这批受罚企业的一大罪状是,使用诸般伎俩,导致江苏省在线监控平台获得的排污数据不实,环保部门“千里眼”失效。[/align][align=left] 江苏并非孤例,亦难称源头。事实上,在中国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的一路征程上,千奇百怪的造假术,一直如魅影般挥之不去。[/align][align=left] [b]百亿工程的“致命”造假[/b][/align][align=left] “中国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世界最大、最靠前的。”一位要求匿名的环保部环境督查官员说。[/align][align=left] 这套专业系统并不晦涩,它在企业污染源处安装监控设备,实时传输数据至环保部门,形如监管者的“千里眼”。[/align][align=left] 它所费不菲。从2007年起,中央开始投资建设这一中国最大的物联网。目前,由中央投入和地方配套的资金已累计逾百亿元。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25日,全国已有1359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连入这一网络。国家、省、市、重点企业的四级监控体系已基本完成。[/align][align=left] 它承载梦想。“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环境监管窘境有望借此改观。如果数据有效,可以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的依据。[/align][align=left] 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这一体系对中国的环境执法还有着独特的针对性。“如果这些数据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披露,市长、县长要掣肘环保局的成本和风险就增加了,环境执法受到地方干预的情况就可以得到制约。”[/align][align=left] 梦想已开始照进现实。目前,辽宁、山西等省已将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用于环境行政处罚。2013年3月1日,江苏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开始对国控84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在线监督,并以此为依据,一度每日公布超标记录。[/align][align=left] “但如果数据是假的,其意义也就大打折扣。”马军说,隐患正在于此。[/align][align=left] “造假一直都在。”环保部一位多次赴各省进行环境督查的官员反问道,“企业自己为了省钱能不造假吗?”[/align][align=left] 废气排放数据造假。同样是在2013年5月,环保部挂牌督办15家因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华电、中石化、中石油等央企子公司赫然在列。[/align][align=left] 废水排放数据造假。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发现,有的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的探头甚至接触不到废水,“以看似合法的达标掩盖了非法排污”。离谱的是,2012年,环保部检查中石化湛江东兴公司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控所获得的实时数据竟然是取样自清水,而废水则偷偷直排。[/align][align=left] 为避免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动手脚,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来负责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而现在连第三方也存在造假。2012年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发现,江西某个号称“省级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内,负责第三方运营的宇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擅自停运监控设备,并对数据进行了改动。[/align][align=left] “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在2010年环保部的一次内部会议上,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说。[/align][align=left] [b]千奇百怪造假术[/b][/align][align=left] 到2011年底,全国已有12513个排水口和8830个排气口置于这一监控网络之下。天网恢恢,如何脱逃?[/align][align=left] 上述环保部督查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的烟气排放企业,已经不仅可以在排放源头上作假,甚至可以直接调整监测数据,手段可谓千奇百怪。[/align][align=left] 常熟金陵梅李热电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在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系统上加装一个针阀,稀释样气。通州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则在仪表线路板上加装可变电阻,上传脱硫设施的虚假在线监控信号。[/align][align=left]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则经常把脱硫设施停下来,修改在线监测仪器的历史数据。有虚假的达标数据做底,一边偷逃了排污费,一边还享受着1.5分/千瓦时的脱硫电价补贴,而未经任何处理的二氧化硫则从开启的旁道中直接排出。[/align][align=left] 2010年甘肃查处的全省首例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中,张掖市巨龙铁合金有限公司矿热炉产生的废气,在除尘设施停用且并未通过监测设备的情况下,自动监测仪还显示着正常排放污染物的数据。[/align][align=left] “脱硫监测的造假还比较好查,因为涉及的各个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较强,可以进行比对,污水处理厂如果造假偷排的话就很难查。”北京金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说。[/align][align=left] 杨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设在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设备,虽然环保局锁住了房间内的仪器,但是企业可以在外面的探头上做改动,“在探头下加几块砖头就可以改变水位和水量”。[/align][align=left] 甚至,连砖头都可以不用。“不论是否把探头放到取水口,在线监测仪器上显示的数据都是达标的,现在有些设备制造商已经做到了。”一位环保行业人士说。[/align][align=left]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督查官员称,现在有的废水排放企业,不是在监测设备上造假,而是设法将探头探到的废水稀释,或者在排放高浓度大剂量的废水时,将探头挪放到另一个位置,打时间差。2012年,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即利用COD(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每两小时采样一次的时间差,在采样时段,将较干净的水打入废水排放管道。[/align][align=left] 与造假一起令污染源在线监控形同虚设的,是数据的缺失。“有的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却不能与环保部门联网,甚至几年都不能联网。”马勇说。[/align][align=left] 湖南省常德市环保局局长洪振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市目前已经安装一百多套在线设施,但2013年3月核查却发现,有17套在“晒太阳”。另以江西省为例,截至2012年第二季度,该省共安装了411台(套)重点污染源监测设备,但核查结果显示,监测数据合格的仅占三成。[/align][align=left] 数据缺失虽非直接造假,但同样令在线监测系统成了摆设。曾任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的张保会注意到,企业搪塞监管者的理由不少,比如说停电;有的则会在要大量超标排放时,跟第三方运营机构通气,说监测设备有故障需要检修等。[/align][align=left] “技术上还有很多无可奈何,管理上还有很多漏洞。”张保会如是描述当下污染源监控系统的窘境。[/align][align=left] [b]“这个体制有问题”[/b][/align][align=left] 技术上的无可奈何解决起来或许并不复杂。[/align][align=left] 耗资8亿元,2009年9月,山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投运。张保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早在系统着手建设的2007年,政府官员已预料到造假隐患。“探头能不能移位?如果把探头移到别的地方,你们能发现吗?”时任山西省长的于幼军曾在一处示范点如是询问。[/align][align=left] “不能因为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就不建了,建了就有威慑力。”张保会说,“这绝对是个正确的方向。先建,建了有漏洞再去补。”最终,山西解决这一漏洞的方法是在废水排放位上装了一个视频监控。目前,湖南常德等地也拟将此招复制。[/align][align=left] 然而,在上述环保部督查官员看来,要从根本上杜绝造假并不容易,因为“这个体制有问题”。让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自戴手铐,“谁愿意自己铐住自己呢?”[/align][align=left] 如何根绝,并无先例可循。“中国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上处在世界领先位置,我们并没有太多可以去借鉴的东西。”马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西方国家并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在线监测,原因是一般性的环境执法就可以扼制企业的违法行为。[/align][align=left] 但有一点可以借鉴的是,以美国为例,监测数据都是企业自行提供。“企业所上报的数据,一旦造假,会面临严厉的处罚,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马军说,数据造假,处罚往往严于实际超标。[/align][align=left] 这恰是目前中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软肋。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列有一条:“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align][align=left] 对于数据造假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厅依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开出了1700万元的罚单,其构成是按五倍扣减2012年全年发电量的脱硫补贴1293万元,另追缴其全年二氧化硫排污费400余万元,五倍处罚已是据此条例的上限。[/align][align=left] 即便如此,这样的罚单并不多见。2011年8月,山西省环保厅对几家数据造假的企业开出的罚单则在3万至5万元不等。[/align][align=left] “行政处罚,仅此而已。”马勇说,但偷排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造假者则逃脱了。[/align][align=left] 与可能面临的处罚成本相比,造假意味着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马勇举例说,湖北某化工企业向长江排污,如果污水处理设备要达标,一天的处理费需要20万元,而如果不开启处理设备仅通过数据造假就规避监管,这笔钱就“省”了下来。而由于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企业更加有恃无恐。[/align][align=left] 另一项温情脉脉为造假亮绿灯的制度是,“如果没有数据,现在有的地方就挑污染排放平均值或者最低值来填空白,但如果是取3个月或者6个月内的最高值,甚至是最高值的两倍,还会有这么多数据缺失吗?”张保会说。[/align][align=left] 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其中提及“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这或许会对造假者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吧。”上述环保部督查官员说。[/align]
新华社武汉9月8日电,污染源排放未达标,一公司竟采取篡改方式上报假数据。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8日通报,湖北查处首例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犯罪案件,2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的通报显示,湖北某陶瓷有限公司系工业废气重点监督排污单位,2016年8月以来,该公司购买安装三套污染源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委托武汉某科技公司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因废气排放超标,该公司多次要求武汉公司帮助修改监测系统数据,将未达标的污染源排放数据篡改为达标数据并上传至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长期偷排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获知线索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参与案情研判。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建议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督促公安机关围绕污染环境犯罪侦查取证。目前,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这一案件,系湖北省首例因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准确适用法律,及时向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亮剑”,有力震慑了试图利用监测数据造假污染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