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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做污染源检测时,检测方案执行排污许可证的方案要求,还是执行各行业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检测方案啊。近段发现排污许可证上的内容错误不少啊。有的根据无法执行。比如 废水石油类和悬浮物还让采集每天三个混合样!
[img=排污许可监测要求,690,22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5/202205101432547524_4542_5551335_3.png!w690x224.jpg[/img][size=24px][color=#ff0000]作为检测单位、排污许可平时自行检测项目基本上(检测企业厂界上风向一个下风向三个点位来测,每次都是四个点位每个点位测一组共四个样品)各位专家元老们根据这个排污许可检测频率、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①每个点位需要采集三个样品中间还需要间隔一小时,四个点位下来12个样品,赶上平时验收项目的量了,②(这个废水瞬时采样至少三个瞬时样,这个该怎么理解啊)不知道我的想法和做法符不符合采样规范,望专家,大神,指点一下[/color][/size]
《环保法》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职责,以及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监测内容和监测方式。 《环境保护税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明确了自行监测数据在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等管理制度中的应用。保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是落实《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的要求。排污单位作为自行监测数据的责任主体,如何应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