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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装一级部件:将手动人造板试验机的加卸荷手把、启动杆座、缓冲器底座装好,再进行部件装配。 第二,缓冲器一级部件与缓冲器底座进行装配时,应使缓冲器中心线和齿条杆轴心线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平行,以保证手动人造板试验机的齿条杆升降灵活、平稳、无卡阻现象。 第三,调整手动人造板试验机的缓冲器底座,使齿条杆上的牙齿与齿轮啮合良好,并保证5至7毫米的装配要求。 第四,试验:推拉加卸荷手柄,使齿轮正反方向旋转,带动齿条杆作往复运动,使整个机构传动正常,无卡阻现象。调整适当之后,在缓冲器底座上配铰销孔,打入销钉,并在手动人造板试验机的转动及滑动部位上加油润滑。
请问哪有组织“人造板的甲释放量测定”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
最近我国各地区都在对地板等建材行业产品进行质量抽查。12月13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2年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结果显示,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5.4%,在不合格产品涉及的20家生产企业中,南宁企业有6家。 据悉,本次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抽查广西区内131家获证企业的137批次产品,其中胶合板61批次,细木工板32批次,中密度纤维板29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9批次,刨花板5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一批次。检验项目涵盖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含水率、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等指标。结果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造板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含水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等项目。不合格原因多是因为企业原料采购验证把关不严,将不合格的胶粘剂投入生产或企业自身制胶工艺落后等,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有些厂家的生产工艺不稳定,人造板生产过程中施胶施蜡比例不当、防水剂用量不科学、使用的粘合剂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因素,都会造成内结合强度、胶合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此外,使用的板材表面粗糙、均匀性差、生产工艺不稳定等因素也会造成表面结合强度不合格。 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人体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引发支气管哮喘。静曲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的承载能力、抗冲击能力减弱,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胶合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开胶现象,使板的强度性能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