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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潮新变:依托咪酯列管背后的打击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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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8/26 15:40:02
导读: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管。这就意味着,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滥用依托咪酯就是吸毒,坚决打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刻不容缓。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麻醉药,是麻醉诱导常用药物之一,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和短时手术麻醉。过去,不法分子常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作为毒品的替代品进行非法制造和贩卖——将依托咪酯添加到普通香烟烟丝中或勾兑到电子烟油中,贩卖给吸毒人员和其他人员吸食,从而牟取暴利。涉依托咪酯滥用问题日渐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管。这就意味着,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滥用依托咪酯就是吸毒,坚决打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刻不容缓。

依托咪酯列管时间线

  2023年2月13日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邮政局三部门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的管理。通知指出,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依托咪酯注射剂的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3年9月6日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依托咪酯和莫达非尼药品管理的通知》。

  依托咪酯被列管检测方法抢鲜看

  疑似吸食者样品需检测依托咪酯原型及代谢物,推荐采用LC-MS/MS方法来进行检测。

  依托咪酯烟粉、电子烟主要添加依托咪酯原型,可采用GC-MS方法来进行检测,结合NIST谱库进行定性分析,同时兼顾定量分析。

  滥用问题突出,依托咪酯被列管

  《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突出。疫情后,海洛因、冰毒等主流毒品价格依然较高,吸毒群体转向更易获取、价格较低、效果相近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依托咪酯滥用问题尤为突出。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意味着其将受到更严格管制。

  列管之后,非法吸食、走私、贩卖依托咪酯等将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处理。而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贩卖依托咪酯、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案。

  2023年10月,被告人刘某永多次非法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杨某茵(未满18周岁)、韦某健和李某宇,并容留杨某茵、杨某娟(均未满18周岁)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2024年1月4日,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永依法提起公诉。2月25日,高州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该案为依托咪酯列管后高州市司法机关办理的首批案件。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对所查获的烟弹和刘某永等人的尿液进行鉴定、检测,重点围绕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购销经过,全面收集相关聊天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完善证据体系。因涉案人员作案手法隐蔽,惩治打击难度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深挖毒品漏罪、漏犯,并及时追诉。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贩毒、吸毒,为充分履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还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校园禁毒教育专题讲座,构建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全覆盖体系。该案还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通过检察机关“前哨”治理毒品问题,有效加强了对依托咪酯的管控。

  贩毒方式更隐蔽,查处打击难度大

依托咪酯被列管以来,从警方侦办的相关案件来看,存在运输手段、交易方式隐蔽的特点,如: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运输、贩卖,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公安机关对这类毒品犯罪的打击难度。

  据湖南省临澧县警方公开消息,今年4月,禁毒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涉毒线索,迅速抓获几名涉嫌吸食依托咪酯人员。随后,民警通过不断深挖,发现该案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贩毒团伙。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成员反侦查能力极强,行踪不定,很难捕捉,并且对相关麻精药品列管非常了解,被抓后还企图辩解称交易的是非列管物质。在察觉到警方的步步紧逼之后,不惜卸下车牌、丢掉手机,仓皇出逃。民警始终循着线索研判分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多种手段掌握该团伙贩毒证据。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于7月初成功将3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用聊天软件线上沟通,且约定只能以现金形式完成毒品交易,以此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而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使用他人资金账户收款,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

  据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消息,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毒+洗钱”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翁某某、李某某系朋友。在2023年11月7日,翁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朱某,欲向其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的2个电子烟弹。后翁某某拜托其朋友李某某与朱某对接沟通拿货时间与地点。当日下午,朱某前往约定好的地点,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被告人翁某某、李某某要求朱某使用现金支付毒资,因朱某无现金,两个被告人遂使用不知情的朋友叶某某的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共计1600元,并作为债务偿还给叶某某。鼓楼法院对2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往往相伴而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等掩饰、隐瞒行为的,构成洗钱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麻精药品“披新衣”,切勿掉入陷阱

为获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将毒品“乔装打扮”,将其伪装成食品、饮料、电子烟等带入日常生活。尤其是近年来,电子烟在青年群体中流行,不法分子便抓住年轻人对新事物好奇、追求刺激的心理,将贩毒黑手伸向了这一群体。

  今年6月,在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中,2006年出生的小丽(化名),初中辍学过早进入社会,结识了有诈骗罪前科的申某,后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在申某的引诱下,小丽开始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2023年9月,小丽、申某与黄某等人一起到岳阳市购买了约10克依托咪酯,由他人将依托咪酯制成烟弹。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日,小丽在他人的蛊惑下,向其闺蜜赵某某和好友何某、阮某某3人各贩卖了一次“烟弹”,违法所得共计400元。其间,小丽容留何某等多人一起在其租住的公寓内吸食该烟弹一次,后小丽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小丽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本案中,小丽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最终踏上贩毒的不归路。这也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友,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毒品。

  专家提示,“上头电子烟”指的就是掺入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物质的电子烟,吸食后会出现眩晕、手脚抽搐、昏厥等现象。日常生活中,一旦听到“比普通香烟带劲”“抽了让人上头”这样的话,那就务必要对这种“烟”提高警惕了。披上“电子烟”的伪装,配以“时尚”“合法”“不成瘾”等噱头,很多青年群体往往难以分辨,进而掉入毒品陷阱,甚至有的为了获取毒资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

  对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应时刻绷紧禁毒思想防线,切勿被含有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所迷惑,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拒毒、防毒。同时,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合力。

  滥用危害巨大,警惕陷入成瘾泥潭

滥用依托咪酯会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等,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长期并大剂量使用易导致呼吸暂停、死亡等严重后果。近年来,一些因吸食依托咪酯而导致的肇事肇祸案(事)件也时有发生。

  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等成分的电子烟意识模糊后驾车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被告人聂某文于2023年7月19日16时许,在家中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曲马多成分的电子烟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在驾车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的途中,再次吸食该电子烟,导致意识模糊,继而又接连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文以驾车冲撞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本案系依托咪酯列管前被滥用引发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法院依法对聂某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刑,体现了对药物滥用引发的次生犯罪予以严惩的鲜明态度。本案还反映了含有成瘾性物质的电子烟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警示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各类成瘾性物质,杜绝侥幸心理。

  吸食含依托咪酯等成瘾性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吸食者从一天一两个烟弹到一天四五个甚至更多,最后只会日夜颠倒,身心俱损,生活一团糟,不但害了自己,还会让其背后的家庭笼罩在毒霾之中。

  根据“广东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起涉毒案例,00后的查某原本充满活力与朝气,却因为吸食了依托咪酯,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查某讲述,从2020年开始,他在广东中山市做酒吧营销,在鱼龙混杂的工作环境中,前来消费的顾客向他推荐了一种“上头电子烟”,其中加入的正是依托咪酯。借着酒劲,查某吸食了一大口,就此染上毒瘾。

  “吸食以后会‘断片’,连自己做了什么都不知道。”查某说。不久后,查某就出现了免疫力严重下降、视力降低、记忆力减退的症状。因为多次吸食依托咪酯,查某出现精神障碍,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残破不堪”。后来,他因为吸毒被责令社区戒毒,但在社区戒毒期间他仍不知悔改,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强制隔离戒毒。得知他吸毒的消息后,父母让他以后不要再回家。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联系其家属,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经民警努力家人最终愿意给他机会改过自新。

  专家表示,含有依托咪酯等成瘾性物质的“上头电子烟”伪装性、迷惑性大,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平均年龄更低,长期吸食会导致严重的精神障碍。对于毒品,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轻易尝试“第一口”。

[来源: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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