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1000万!宝鸡市妇幼保健院计划采购1.5T磁共振扫描仪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2/09/13 22:53:09
导读: 核磁共振扫描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五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E2022-ZB-1900-001

项目名称:核磁共振扫描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5T磁共振扫描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医用磁共振设备10000000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010,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5T磁共振扫描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5T磁共振扫描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以下专项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2022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五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号

联系方式:0917-3267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 8层

联系方式:029-8849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舰

电话:029-8849054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13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用户头像

作者:情绪波动

总阅读量 68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