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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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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04/01 17:45:50
导读: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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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告。公告显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规范》)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范》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新旧制度文件衔接工作

自2022年5月1日起,尚未通过伦理审查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应当按照《规范》进行调整后开展临床试验;对于已经通过首次伦理审查的项目,可以按照原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 同步执行相关范本要求

为配合《规范》实施,进一步指导临床试验开展,配套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范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范本》《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方案范本》《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报告范本》《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范本》《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基本文件目录》(附件1-6),与《规范》同步实施。
  三、 积极推进《规范》实施工作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落实《规范》要求,提高临床试验质量,确保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范本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范本
     3.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方案范本
     4.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报告范本
     5.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范本
     6.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基本文件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2年3月30日

1648714444906080320.doc

1648714444888029362.doc

1648714444854080090.doc

1648714444972034581.doc

1648714444800058874.docx

1648714444957071978.doc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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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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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全部评论(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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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溪水2022-04-04 10:11:20
别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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