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学飞出实验室
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2021年初,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 “着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短短数月,治理行动方案已出,可见国家对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心之大!
《方案》指出未来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完成国内外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危害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一品一策”,禁止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六氯丁二烯、得克隆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格限制全氟辛基磺酸及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PFOA类)、壬基酚的用途,规范抗生素药物的使用;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二噁英类达标排放。
具体而言,将以这六个方面为抓手,开展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二、开展调查评估,掌握新污染物风险状况
三、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四、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五、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环境风险
六、加强实施保障,夯实综合治理基础
《方案》涉及六大方面,二十六条工作内容。在环境监测方面,政策层面也是展露出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在法规建设方面,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构建成为重点,原文如下: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系统构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制修订危害评估、暴露评估、风险表征、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数据质量评估、危害特性测试方法、计算毒理评估与应用等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二、开展调查评估,掌握新污染物风险状况
在开展调查评估,掌握新污染物风险状况方面,环境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均被列入未来工作内容。原文如下:
“开展环境调查监测。逐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研究制定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提高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数据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重点指出了要针对抗生素、微塑料等国内外关注且环境检出率高的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六、加强实施保障,夯实综合治理基础
在实施保障层面,法律、金融、科技、基础建设等方面措施被提出,可见实验室专业检测设备的研发在未来势必得到政策支持!原文如下:
“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设一批涵盖新污染物危害测试、暴露评估、监测检测、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专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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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案》原文中不难看出,国家治理新型污染物的决心是坚决的,然而落实到实施层面依旧任重道远。
众所周知,环境污染物的治理离不开检测与分析,而新型污染物种类复杂,在环境中多以痕量水平存在,加之不同类别的污染物采样、前处理、检测分析方法各异等问题,均为各类分析仪器在新污染物检测方面的应用增加了难度!
基于此,仪器信息网网络讲堂将于2021年10月14日(本周四)召开第二届“环境新型污染物检测”主题网络研讨会,携手该领域的专家及厂商工程师带来精彩的分享,共同探讨环境中新型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技术、标准及研究进展。欢迎您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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