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20所“双一流”入选!教育部公布重要名单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1/10/11 20:54:25
导读: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确定了首批20个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2.jpg


根据通知内容,20个试点均由“双一流”高校进行建设详细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2-1.jpg

《通知》强调:

各试点高校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着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切实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
各试点高校应按照报送的本单位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建立成果转化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面向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落实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有关规定。明确科研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服务质量、转化绩效确定技术转移机构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全程介入科研团队研发活动,为科研人员研发方向、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以及产业基金合作,为成果转化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
各试点高校须按年度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报送试点工作总结。试点期结束后,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分类管理,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考核评价等工作。 


[来源:科技部]

用户头像

作者:情绪波动

总阅读量 68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1
全部评论(1条)
用户头像
泉溪水2021-10-12 10:08:32
知识的摇篮填翼卧虎之处。
0回复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