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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4项重大研究计划、2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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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8/18 23:30:17
导读: 近日,国家基金委发布4项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项目指南。

  近日,国家基金委发布4项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项目指南,包括: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共融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研究计划、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重大研究计划、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重大研究计划,以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 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1、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面向碳基能源高效利用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催化表界面化学所涉及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本重大研究计划注重催化剂结构、表界面特性以及外场环境对催化剂表界面电子态的影响和调控,重点关注能源小分子高效转化相关的C-H键和C-O键的催化活化及C-C偶联等反应;创新碳基能源利用的化工过程,优化反应历程,以达到高效、环保和CO2低排放的目标;建立和发展高分辨表征手段,实现在实际催化反应条件下对反应过程进行精准表征;发展新的理论方法,实现在接近真实催化反应条件下的理论模拟和预见,为未来在分子、原子水平上对催化剂活性中心进行理性设计提供指导。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拟通过化学、化工、数理、材料等多学科交叉融合,针对碳基能源分子的高效转化,在催化相关的理论和实验的创新上取得突破,充分发挥和放大我国在微纳米和表界面研究领域的优势,力争在催化表界面理论研究方面形成特色;着重解决涉碳化学键催化活化、合成气高效转化和碳基小分子电催化转化等过程的关键科学问题,推动碳基能源的产业革命;造就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培养精于理论和实验科学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大力提升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计划针对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催化剂固体表界面局域原子和电子结构的精准设计与构建。

  (二)碳基载能分子在表界面的选择活化和定向转化。

  (三)催化剂固体表界面特性与环境和外场的相互作用机制及调控规律。

  三、2021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进一步聚焦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关键催化科学问题,针对合成气直接转化、CO2和甲烷催化转化等过程,加强理论研究并与实验相结合,注重发展和利用原位表征新技术和新方法。2021年拟在前6年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对以下方向进行集成:

  (一)研究电催化剂和电解质的构效关系,认识相关表界面电催化反应机理,揭示电催化过程中多相多尺度作用机制和调控规律,实现CO2和CH4活化和定向转化为烯烃或其它高值化学品的高效电催化过程,并达到工业级电流密度(不小于0.5 A/cm2)。

  (二)针对甲烷活化反应,发展催化剂表界面结构调控催化特性的新方法,认识C-H高效活化、C-C可控偶联的新机制,创制新催化剂和新反应过程,实现甲烷直接转化,高效制取高值化学品和液体燃料。

  (三)发展理论和实验研究方法,在原子尺度上研究氧化物催化剂表界面缺陷结构的调控规律和碳基小分子的活化机理,揭示C-O和C-H等化学键活化、以及中间体形成和转化的热力学和动力学规律,系统探索和深入认识纳米限域催化和单原子催化的本质,形成化学键精准构建的催化新概念和新理论。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催化表界面新概念、新理论、新体系、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

  (二)鼓励多学科实质性交叉合作研究,特别鼓励和优先考虑来自于数理和材料等学科的申请,以及其他学科与化学学科的交叉合作;注重理论与实验的有机结合。

  (三)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五、2021年度资助计划

  2021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1—2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为600—1200万元/项(由指导专家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议情况确定资助额度),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9月20日16时。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集成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申请人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2.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1年9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9月2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3.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1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二处

  联系电话:010-62327035


  2、共融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共融机器人是指能够与作业环境、人和其他机器人自然交互、自主适应复杂动态环境并协同作业的机器人。共融机器人在结构、感知和控制方面的基本特征是:柔顺灵巧的结构;多模态感知的功能;分布自主、协同作业的能力。本重大研究计划面向智能制造、医疗康复等领域对共融机器人的需求,重点开展共融机器人结构、感知与控制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为我国机器人技术和产业取得源头创新成果提供科学支撑。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瞄准国际机器人研究前沿,围绕人-机-环境共融的机器人基础理论和设计方法,通过机械、信息、力学和医学等多学科交叉,在刚—柔—软耦合柔顺结构设计与动力学,多模态环境感知与人机交互适应协作,群体智能与分布式机器人操作系统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带头人,提升我国机器人研究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地位。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刚—柔—软机构的行为顺应与可控性。

  刚—柔—软体机器人构型设计及力学行为解析;机器人—人—环境交互动力学与刚度调控机制。

  (二)人—机—环境多模态感知与自然交互。

  非结构环境中的多模态感知与情景理解;基于生理信号的行为意图理解与人机自然交互。

  (三)机器人群体智能与操作系统架构。

  机器人个体自主与机器人群体智能涌现机理;群体机器人操作系统的多态分布架构。

  三、2021年度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

  根据总体布局,本重大研究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更加面向国家需求,更加聚焦科学问题,更加突出学科交叉,更加发挥特色优势,重点突破信息、机械和医学等领域“融”的问题,本年度以“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

  (一)集成项目。

  在本重大研究计划支持下已经取得的重要进展基础上,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未来生产、生活方式变革需求,进行集成升华,形成重大突破。具体资助方向如下:

  1. 针对重点行业智能制造需求,通过机械、力学和信息等学科交叉,攻克加工机器人新机构设计、加工精度自持、全尺度三维原位测量、多感知精密加工、多机器人协同控制等关键问题,建立加工机器人设计方法和机器人高性能加工新原理,在重点行业产品的智能制造中得到验证(申请代码1选择E05的下属代码)。

  2. 针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通过医学、信息、机械等学科交叉,突破刚柔耦合仿生运动机构设计、肢体运动功能补偿、意图识别、人机协作与脑机协调控制等机器人关键技术,建立机器人护理的新原理和新方法,并在典型助老护理作业中开展验证(申请代码1选择H20的下属代码)。

  3. 针对非结构化环境机器人适应性的应用需求,通过信息、力学、机械等学科交叉,攻克足式机器人新构型设计、开放动态环境信息感知、群体协作与控制、机器人集群构建等关键问题,建立足式机器人结构设计和群体协作新方法与新机制,在开放的地面物理环境中实现群体智能协作应用验证(申请代码1选择F的下属代码)。   (二)重点支持项目。

  研究智能制造、医疗康复等领域具有科学前沿性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共融机器人结构、感知与控制新概念、新原理。具体资助方向如下:

  1. 机器人新概念、新原理,突出原创性、前沿性。

  2. 医疗手术机器人,突出人机融合、医工交叉和临床应用。

  四、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要求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指南要求,并按照以下原则遴选项目:

  (一)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

  (二)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和充分体现信息、机械、医学等领域“共融”特征的研究。

  (三)优先支持前期已取得创新性成果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青年学者牵头申报的项目。

  (四)集成项目需体现与前期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继承与跃升,要有引领性研究目标和指标。研究队伍原则上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共同开展联合攻关与协作研究,形成交叉融合的创新研究模式和机制。

  (五)对不符合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未反映共融机器人核心特征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2021年度资助计划

  2021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3项左右,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7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6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5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9月20日16时。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共融机器人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2.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1年9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9月2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3.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1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二处

  联系电话:010-62329609

  

     3、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移动互联环境下的新兴技术快速发展与应用(如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增强/虚拟现实等)催生了新模式、新业态和新人群,为社会经济生活注入了新活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大数据应用创新领域,为学术界、产业界以及政府部门带来许多新的重要课题。

  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呈现出高频实时、深度定制化、全周期沉浸式交互、跨组织整合、多主体决策等特性。本重大研究计划以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为研究对象,充分发挥管理、信息、数理、医学等多学科合作研究的优势,着重研究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理论范式,大数据资源治理机制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决策价值分析与发现,大数据分析方法与支撑技术,并利用总集成升华平台集成相关研究成果。

  期望通过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执行,使我国在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相关领域跻身国际前列,培养一批跨学科交叉型骨干人才和创新团队,并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管理决策和智库提供支持。

  一、科学目标

  揭示管理与决策范式转变的机理与规律,建立面向大数据的全景式管理与决策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针对管理与决策问题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与计算方法,使得我国在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相关领域跻身国际前列;开展在公共管理、商务、金融、医疗健康等应用领域的示范应用与平台构建。

  二、核心科学问题

  围绕学科领域趋势、理论应用特点,注重基础性、前瞻性和交叉性研究创新,结合国家战略需求,针对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范式转变机理与理论、大数据资源治理机制设计与协同管理、领域导向的大数据价值发现理论与方法三个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一)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范式转变机理与理论。

  在大数据背景下,传统的管理与决策正从以管理流程为主的线性范式逐渐向以数据为中心的扁平化范式转变,管理与决策中各参与方的角色和相关信息流向更趋于多元和交互。相关的问题视角和关键方面包括范式转变的要素、关系和路径,融合微观和宏观各个层次行为和目标的全景式管理与决策模型,以及相应的管理与决策理论和方法创新等。

  (二)大数据资源治理机制设计与协同管理。

  随着大数据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融合不断深化,数字化生态系统正在形成。在此背景下,大数据资源治理和协同管理成为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和应用的核心问题。相关的问题视角和关键方面包括大数据资源共享及权属的基本运行机理,大数据标准化和质量测度模型与方法,相关隐私和伦理机制设计等。

  (三)领域导向的大数据价值发现理论与方法。

  大数据价值的产生机理和转换规律具有高度的应用领域依赖性。领域导向的大数据价值发现和决策分析问题通常具有关联交互、趋势走向、全局视图和缩放、实时与动态性,以及社会化特征。相关的问题视角和关键方面包括面向管理与决策情景的统计与预测建模,多源异构和非结构化大数据的关联、融合及全景式分析,实时动态计算、挖掘技术方法与平台构建等。

  三、2021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本重大研究计划针对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关键基础问题,组织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如管理、信息、数理、医学等)的项目申请。2021年度将在已有项目布局和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索、强化亮点、集成升华,力争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成果。2021年度将以集成项目形式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产生体现高水平国际影响的领域顶尖学术成果;或能够产生突出体现“中国国情特征”、结合重大案例和应用的高水平国家级政策影响和示范成果。集成项目资助立足国家重大需求、面向领域前沿、创新性强、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能够对重大研究计划目标的完成做出实质性重要贡献的项目。本年度集成项目应高度聚焦,能够为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集成升华提供相关支撑。资助的研究方向包括:

  (一)基于大数据的新财务报告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

  通过对数据资产的价值测量和评估,构建“第四张报表”,丰富和扩展现有财务决策范式,有望实现对沿用百年的基于三张报表的企业价值测量体系的重要突破。

  (二)大数据驱动的政府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与示范研究。

  进一步丰富和提升重大研究计划在大数据治理方向上的进展,特别是结合国家近期关于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治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战略布局和举措,在数字化转型和治理方面形成重要理论框架和示范。

  (三)数智化情境下人机协同中决策与行为研究。

  围绕人工智能作为大数据应用的主流趋势,结合国家“智能+”等相关战略布局,探索在人机协同(人与智能机器人)环境下的组织行为模式和新理论构建,在组织行为以及管理决策领域发挥前沿引领作用。

  (四)大数据情境下的国家级信用平台及金融信用创新应用研究。

  结合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的重大需求,探讨通过大数据赋能进行社会信用治理与管理决策,并形成面向金融信用创新的示范应用。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在择优支持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具有如下特点的申请项目:

  (一)强调凝练、整合与升华,特别是与重大研究计划总体思路框架内容的契合性和贡献度(参照“全景式PAGE框架”,“管理决策情境下大数据驱动的研究和应用挑战——范式转变与研究方向”《管理科学学报》2018年第7期)。

  (二)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的项目团队。

  (三)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聚焦并具有明确的大数据特征,能够产生体现高水平国际影响的领域顶尖学术成果;或产生突出体现“中国国情特征”、结合重大案例和应用的国家级政策影响和高水平示范成果。

  五、2021年度资助计划

  2021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5项左右,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为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但在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截至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请。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9月20日16时。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

  (4)申请人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2.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1年9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9月2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3.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1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二处

  联系电话:010-62326972


      4、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围绕大气细颗粒物的毒性组分、毒理机制与健康危害这一核心科学问题,本重大研究计划已资助研究项目91项,组织多学科领域专家进行合作攻关。资助项目通过发现并证实大气细颗粒物(PM2.5)毒性组分在区域人群健康危害中的重要作用,在PM2.5毒性组分辨识与溯源、PM2.5污染组分的典型健康危害及其环境流行病学证据与特征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拟进一步完善基于组分的PM2.5健康风险解析和评价新思路,获得PM2.5关键组分的病因学证据,揭示PM2.5毒性组分与相关疾病的联系及其影响机制,凝练、提出和创新关键理论与方法,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科学目标。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拟围绕大气细颗粒物毒理机制与健康危害重大科学问题,解析雾霾关键毒性成分及其来源和暴露途径;提出并建立个体和人群水平暴露评估的方法,阐明我国雾霾高发地区大气细颗粒物污染的暴露特征;寻找并利用代谢组、遗传和表观遗传生物标志物,解析细颗粒物对关键信号路径的扰动作用,诠释我国特征大气细颗粒物毒性组分的生物学效应和毒理学机制;揭示大气细颗粒物可能诱发的机体应答与机体损伤作用机理,阐明大气细颗粒物污染与相关疾病的联系及其可能的影响机制。

  二、核心科学问题

  核心科学问题是“大气细颗粒物的毒性组分、毒理机制与健康危害”。

  (一)典型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毒性组分及暴露研究方法学。

  (二)大气细颗粒物毒性组分的生物学效应与毒理学机制。

  (三)大气细颗粒物的健康危害效应。

  三、2021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一)集成项目。

  针对特定毒性组分,探索PM2.5组分鉴定—毒性组分甄别—人体暴露(包括体内分布)—毒性效应与毒理学机制—健康危害的全链条研究路线,不仅在人群中识别其赋存和暴露途径,而且在细胞及动物实验层面对其毒性机理进行验证,从而在疾病与细颗粒物毒性组分的因果关系认识上获得突破,形成健康效应引导的细颗粒物毒理研究的新范式,提出基于组分差异的我国区域PM2.5质量标准分级指导建议,普及大气细颗粒物污染与健康关系科学观念和认识,为实现基于毒性削减而非单纯质量浓度控制的人群健康保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二)重点支持项目。

  针对最新出现的环境问题,探索极端天气(如沙尘等)下细颗粒物毒性效应的演变。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要求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指南要求,并按照以下原则遴选项目:

  (一)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

  (二)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和充分体现环境、化学、医学等领域交叉融合特征的研究。

  (三)为实现总体目标和多学科集成的需要,申请人应承若在研究材料、基础数据和实验平台上的共享。

  (四)集成项目需体现与前期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继承与跃升,要有引领性研究目标和指标。研究队伍原则上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共同开展联合攻关与协作研究,形成交叉融合的创新研究模式和机制。

  (五)对不符合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2021年度资助计划

  2021年度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集成项目1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1000~1200万元/项(由指导专家和评审专家组根据目标凝练和评议情况确定资助额度)。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9月20日16时。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集成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申请人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2.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1年9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9月2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3.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1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四)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四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73


  5、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英国皇家学会(RS)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2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学科领域。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英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2万英镑/项。

  请注意:中方直接费用大于1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英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英方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英国皇家学会资助英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国研究人员在英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四)资助期限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申请本项目,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英方合作者应符合英国皇家学会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英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英国皇家学会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英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royalsociety.org/grants-schemes-awards/grants/international-exchanges/。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RS(中英)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S(中英)”,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还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英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英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二)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英双方申请书中的英文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项目执行计划”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次数、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填写序号第9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四)项目申请接收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29日16时。

  注: 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2022年2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徐 进

  电 话:+86-10-6232 5351

  邮 箱: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英方联系人:Lorraine Emmanuel

  邮 箱: international.exchanges@royalsociety.org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1年8月13日

 

     6、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科学院(AF)的合作协议及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21年继续共同资助中国与芬兰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和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学科领域。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请注意:中方直接费用大于1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芬的国际旅费和在芬兰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研究人员访华的相关费用。

  对于在中国召开的双边研讨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方参会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参会人员的相关费用。

  对于在芬兰召开的双边研讨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芬的国际旅费和在芬兰开会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芬兰科学院资助芬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芬方参会人员的相关费用。

  (四)资助期限

  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芬方合作者应符合芬兰科学院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芬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芬兰科学院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芬方申请指南详见:

  https://www.aka.fi/en/research-funding/apply-for-funding/calls-for-applications/for-researchers/funding-for-mobility-cooperation-with-india-china-or-germany/。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AF(中芬)合作交流和双边研讨会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对于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 “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F(芬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对于在中国召开的双边研讨会,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F(中芬)”,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对于在芬兰召开的双边研讨会,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会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F(中芬)”,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芬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或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

  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中方经费填写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或中芬双边研讨会制定详细预算。

  (三)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与芬方合作者联合撰写的合作交流计划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芬方申请人及参与者简历、中芬双方申请人签署的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

  2. 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与芬方合作者联合撰写的双边研讨会计划书(撰写说明见附件3)。

  (四)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五)项目申请接收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2022年年初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申 洁

  电话:010-6232 7017

  邮 箱: shenjie@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芬方联系人:

  Siru Oksa

  邮 箱: siru.oksa@aka.fi

  Ulla Ellmén

  邮 箱: ulla.ellmen@aka.fi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1年8月17日

相关仪器与技术,请点击: #仪表元件/仪表材料/仪表工艺

[来源: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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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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