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SZZB-21W065“2021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艾滋病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2021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艾滋病试剂耗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1项目名称:2021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艾滋病试剂耗材)
1.2招标编号:SZZB-21W065
1.3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进口产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接受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Ⅰ型)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 8 | 盒 |
2 | 接受 | 全自动样本前处理系统/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的配套保养用耗材 | 1 | 套 |
2.1 | 接受 | TIP头 | 2 | 盒 |
2.2 | 接受 | 清洗液Wash | 2 | 盒 |
2.3 | 接受 | 反应杯 | 2 | 盒 |
2.4 | 接受 | 清洗液 | 2 | 盒 |
2.5 | 接受 | 样本处理单元 | 2 | 盒 |
2.6 | 接受 | 样本处理移液头 | 2 | 盒 |
2.7 | 接受 | 样本管 | 2 | 盒 |
2.8 | 接受 | 扩增检测管 | 2 | 盒 |
3 | 接受 | HIV化学发光试剂耗材 | 20 | 盒 |
4 | 不接受 | HIV梅毒二合一快速检测试剂 | 3300 | 人份 |
5 | 不接受 | HIV酶法检测试剂 | 200 | 盒 |
6 | 不接受 | HIV快速检测试剂 | 1265000 | 人份 |
7 | 不接受 | 梅毒快速检测试剂 | 100196 | 人份 |
8 | 不接受 | HIV病载质控品 | 50 | 支 |
9 | 不接受 | HIV抗体盲样考核样本 | 100 | 盒 |
10 | 不接受 | 采血组件 | 100000 | 人份 |
11 | 不接受 | 手套 | 100000 | 双 |
12 | 不接受 | 冷冻管 | 150000 | 支 |
13 | 不接受 | 吸管 | 150000 | 支 |
14 | 不接受 | 吸头 | 150000 | 支 |
15 | 不接受 | 血清盒 | 1400 | 个 |
16 | 不接受 |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 2 | 盒 |
备注: 1、表中的产品数量为全年可能产生的使用量,项目结算时按照每批次的“实际送货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总价超过合同总价(即:中标总价)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序号2的总价=序号2.1+…+2.8的合价 |
1.4采购预算:¥ 342.4895万元
1.5交货期:2021年9月5日前完成交货;若产品保质期少于1年的,由昆明市疾控中心提出需求后3天内交货。
1.6交货地点:昆明市疾控中心和十四县市区疾控中心;具体数量和种类按照各单位需求配送。
★1.7投标方式:本项目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8本次招标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投标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1.10所投产品为药品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变更记录页),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或药品再注册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无
1.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情况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2018~2020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电子签章的书面声明。
1.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评标会议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2.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还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