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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增选名额、增选日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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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1/04 14:42:52
导读: 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21年1月1日启动,两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161名。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21年1月1日启动,增选总名额为73名。除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特别名额6名外,数学物理学部12名、化学部11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3名、地学部11名、信息技术科学部8名、技术科学部12名,其中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与数学领域7名。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重点关注的新兴和交叉学科为:数学地球物理(数学物理学部主推荐)、化学生物学(化学部主推荐)、生命科学与化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主推荐)、环境科学(地学部主推荐)、信息科学与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科学部主推荐)、能源科学(技术科学部主推荐)。每个新兴和交叉学科支持1个增选名额,并划归主推荐学部使用。

  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21年1月1日启动,增选总名额不超过88名。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关于严肃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纪律的通知》、《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具体通知如下: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为73名,其中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与数学领域7名,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特别名额6名。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应重点关注的新兴和交叉学科为:数学地球物理(数学物理学部主推荐)、化学生物学(化学部主推荐)、生命科学与化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主推荐)、环境科学(地学部主推荐)、信息科学与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科学部主推荐)、能源科学(技术科学部主推荐)。每个新兴和交叉学科支持1个增选名额,并划归主推荐学部使用。

  为加强基础科学领域院士队伍建设,在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为数学物理学部增加1个名额用于数学领域。

  73名增选总名额中,除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的6个特别名额须待特推小组评审推荐后再划归相关学部使用外,其余67个名额分配如下:数学物理学部12名、化学部11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3名、地学部11名、信息技术科学部8名、技术科学部12名。

  新兴和交叉学科名额以及特别名额的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每位院士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院士受常委会委托推荐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不占院士个人推荐名额。

  被推荐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65周岁以上(1956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三、凡2015年、2017年和201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将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院士候选人需填写和提供《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

  《推荐书》必须由院士本人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附件材料》中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附件材料》中的附件2至附件6只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仍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国籍证明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纸质原件。

  请推荐院士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上报送《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中的附件1。电子文件从学部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请推荐院士通过专用系统获取用户名及密码(方法详见纸质正式通知),请妥善保管密码,专人使用。

  《附件材料》提供者须提供《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须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并将以下材料寄送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以寄出邮戳为准):

  1. 已经上报并打印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一份(不得使用签名章);

  2. 已经上报并打印签名的《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一份;

  3.《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一份;

  5.《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请用U盘存储,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U盘不予退还)。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六、院士增选工作是院士队伍建设的根本,增选质量直接关系到学部和院士群体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坚持院士增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保持院士增选这一片净土不受污染,维护院士这一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的良好声誉,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和每一位院士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院士增选工作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也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干扰。学部主席团对此高度重视,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被推荐人行为守则》等一系列文件。同时,为强化院士推荐责任,本次院士增选将在向社会公示初步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与贡献的同时,公布推荐人姓名或推荐渠道。

  希望各位院士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把好院士的“入口关”。在增选工作中要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同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如有违背增选纪律的情况,将依据《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关于严肃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纪律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科协: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具有推荐资质的全国学会推荐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组织推荐的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总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请制定严格规范的推荐程序和办法,坚持院士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推荐院士候选人要全面考察其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本次院士增选将在向社会公示初步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与贡献的同时,公布推荐渠道。如出现所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情况,请负责进行核查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及意见。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

  三、凡2015年、2017年和201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将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四、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正式向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来函说明推荐工作情况,同时附上所推荐候选人的以下材料:

  1. 已经联网上报并打印签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纸质件一份;

  2. 已经联网上报并打印签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一份;

  3.《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一份;

  5.《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请用U盘存储,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U盘不予退还)。

  《附件材料》中的附件2至附件6只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件。

  联网上报电子文件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所需“用户名及密码”已随本通知寄送,请注意查收,妥善保管,专人使用。相关材料的要求以及增选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2021年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选举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推荐,每位院士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须有5名院士推荐方为有效。外籍院士候选人可由院士单独推荐,也可由院士联名推荐。院士联名推荐外籍院士候选人时,需明确1位院士为主推荐人,其他为共同推荐人。

  三、在推荐外籍院士候选人时,除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所做贡献外,还应适当注意国别及学科专业的分布,重点要关注发展中大国和科技实力较强的有特色的中小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候选人。

  四、请推荐院士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送和签名后的纸质件寄送工作(不得使用签名章,以寄出邮戳为准)。

  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请通过专用系统获取用户名及密码(方法详见纸质正式通知),并妥善保管,专人使用。

关于严肃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学部常委会、各位院士: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等规章制度要求,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进行,严把院士“入口关”,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特别重申和强调以下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各学部常委会要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增选环境的主体责任

  1.要注意营造畅所欲言的讨论环境,使院士们在会上愿意和敢于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2.要求主审小组在介绍初步候选人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风道德。

  3.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投诉信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要向参加增选的院士作出说明。

  4.要向本学部所有院士传达本通知,并负责与本学部参与增选工作的院士签订《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

  5.如本学部有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学部主席团,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作出及时处理。  

  二、广大院士须自觉遵守增选工作纪律

  参加增选工作的院士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增选工作行为规范,并做到以下几点:

  1.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寄送至各学部办公室。

  2.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邮件、游说等)为候选人拉票(注:这里的拉票是指明确要求其他院士对某候选人投赞成票的行为,正常介绍和讨论候选人情况不在此列)。一经查明有拉票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3.不得接受候选人及其单位影响增选公正性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如发现候选人或其单位有影响增选工作的请客、送礼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学部常委会举报。

  4.收到投诉材料应及时送交本学部办公室,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一经查明有此类禁止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

  5.须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6.自觉抵制和反对增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当行为。在增选过程中发现候选人有不当行为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签名向本学部常委会主任反映;在增选过程中发现院士有不当行为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签名向道德委员会主任反映。道德委员会主任隐去反映人信息后,再转交给相关学部常委会处理。

  三、对院士违反增选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1.本学部内通报批评由学部主任会议决定。

  2.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由各学部常委会决定,必要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相关决定报学部主席团批准后正式生效。

  3.经核查确有违反其他增选纪律的,按《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启动。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88名。

二、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3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位。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享有本次增选的提名权与选举权。

三、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6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2015、2017、2019年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须停止1次被提名资格。

四、院士提名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西部边远地区、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提名,对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提名,对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本学部增选优先支持专业学科专家的提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被提名人科学道德、实际贡献和科研诚信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对《提名书》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要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 五、本文所附的《提名书》仅限院士提名使用。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国工程院。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材料,提交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材料寄出后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查收。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由院士、候选人签字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名书》原件一式4份,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及word格式《提名书》电子版光盘1张。《提名书》原件与电子版的内容须完全一致。《提名书》内容不得涉密。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2.《提名书》附件材料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附件材料须经保密审查,并提供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的审查证明,如有涉密附件,仅能为秘密级。 如果被提名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被提名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栏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的申明。

3.提交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中国工程院

2020年12月24日

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为了进一步守正扬清、端正风气、把好增选“入口关”,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院士队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现对院士增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重申,并结合新的形势,提出以下“八不准”。

1.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损害院士声誉、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

2.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3.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4.候选人及其委托人、候选人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5.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6.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规违纪问题须如实报告。

7.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8.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停止提名权或评审权、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撤销院士称号等处理。 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在相关学部通报、取消其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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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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