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和《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
其中,《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色度的稀释倍数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1989)中“4 稀释倍数法”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详情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供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1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顾闫悦
电话:(010)66556824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批准《便携式光谱法快速水质检测仪》等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4.07.23
2024.06.26
新品上市!昂林仪器OL1045N便携式全自动紫外测油仪正式发布
2024.06.26
喜报!连华科技53套水质测定仪中标新疆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项目
2024.06.24
英国豪迈集团环境与分析事业部解决方案破解“水监测”等行业难题
2024.05.31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