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13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开展2017年度综合评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7/11/20 22:17:51
导读: 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7〕433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信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7年12月6-8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

  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穆飞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来源:教育部]

用户头像

作者:weidy

总阅读量 70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