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6/12/08 17:21:24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为201612月。

(一)自查阶段。20161210日前。

(二)督查阶段。201612月底前。

二、督查地区

重点为2016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

三、督查内容

从《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表》中随机抽取部分内容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工作统筹、加强考核督导、加强组织领导和社会监督等情况及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惩违法使用工业明胶等其他需要检查的工作。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各部门落实《意见》要求的文件资料,包括管理制度、专项通知、会议纪要等。

(二)明查暗访。以2016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为重点,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三)听取汇报。了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情况、风险隐患及薄弱环节,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四)座谈交流。督查结束后,向省级食品安全办等部门集中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附件: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表.docx

原文网址:http://www.sda.gov.cn/WS01/CL1605/167051.html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来源: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logo
维德维康生物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厂商动态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