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检测认证机构注意:这些事项限制准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6/04/13 11:38:36
导读: 从发改委官网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部署,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认证君通读清单草案全文,多项检验检测认证事项列入限制准入类。

  从发改委官网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部署,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认证君通读清单草案全文,多项检验检测认证事项列入限制准入类。

  《草案》初步列明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草案》属于试点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根据改革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按照《意见》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草案》,在检验检测认证领域有多项事项属于限制准入类,包括: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 定、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经营;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农林业质量检测;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相关业务等事项。

限制准入类


说明:限制措施描述仅列出与检测认证相关部分。

项目号

主题词

限制措施描述

  99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农林业质量检测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128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132

未获得许可或检验,不得从事渔船的制造、更新、购置和进口

  •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渔业船舶审批 

  •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强制检验


145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经营

  • 强制性产品认证


151

未取得资质条件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建筑业等工程建设行为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

169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药品的经营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207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相关业务

  •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 

  •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 

  •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定


248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定咨询或估价技术服务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许可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254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 定、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 估业务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核 

  •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 

  • 认可机构确定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 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 

  • 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批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 

  • 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 设立认证机构审批 

  • 从事强制性认证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的指定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 

  •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290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放 射性产品相关业务

  •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 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乙级)技术服务机构认定、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认定

 

[来源:质量与认证]

用户头像

作者:张岩

总阅读量 18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